读懂诫命,重塑生命

5 月 30, 2026


亲爱的弟兄姊妹,大家好!上一次,我们围绕《喜乐的泉源》第一章中一小部分的内容,作了题为“苦难中看见上帝的爱”这个题目的讲道。今天我们将围绕《喜乐的泉源》第二章一小部分的内容,再作一点感悟性的说明。

第二章的题目是什么呢?“罪人需要基督”,从这个题目中,我们首先能看到什么?什么是罪人,罪人的状态是什么样子?我们之前在学习“耶稣真道”的时候,首先必须明白的一个概念就是什么叫罪。大家都已经知道:罪不仅是指外在的行为,更是指我们本性败坏的状态,因此有罪、有罪,是指我们本性有罪。所以《圣经》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3:23)“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

而《喜乐的泉源》这里也同样告诉了我们什么是罪人。这里对“罪人”是怎么说的呢?“但由于不顺从,他本性的机能败坏了。这样,他的本性因罪而削弱,靠自己的力量无法对抗邪恶的势力。”(第1段)“自从犯罪以后,就再也得不到圣洁中的喜乐,却要躲避上帝的面”,“他的思想、兴趣和动机与天国无罪迥然不同。他将是天国佳音中的不谐之音。”(第2段)用一句话概括这两段的意思就是:人的本性败坏之后,就再没有抵抗撒但的能力和性情了。

然后,第3段又继续说:“我们的心(本性)是恶的,自己无法改变。尽管教育、文化、意志的操练、人为的努力有一定的作用,但在改变本性的问题上,却是无能为力。”“人要想本性的更新,必须获得从基督神性的生命。只有他的恩典,才能唤醒人心中没有生气的机能,使之归向上帝,成为圣洁。

总体上,这三段是在说:罪人没有抵抗撒但的能力和性情;罪人自己又无法改变这种现状,所以罪人才需要基督。这是从罪人的角度来说明需要基督的理由。

然后第4-7段,从基督这个角度,来说明罪人为什么需要基督。这一章先是围绕罪人,然后是围绕基督,来说明罪人为什么需要基督。罪人为什么需要基督呢?因为基督身上具有神性的生命,这种生命能成为我们里头的光;能给我们带来圣灵的恩典,能让我们开始理解上帝之国的性质、上帝的诫命、属肉体本性的现状。

所以,我们既要看到上帝对我们的爱,也要看到律法的圣洁与良善;同时更要认识到我们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为奴了。正因为我们知道了这些,我们才生出一种强烈的愿望——需要基督;而当我们这样来仰望基督十字架的时候,上帝的羔羊就能除掉我们的罪,使我们获得新生。这就是我们对这一章的主要内容作了一个简单的回顾。

难怪预言之灵中有这样的话语:“众使徒和先知没有一个说自己是无罪的。那些在生活上最亲近上帝的人,那些宁可牺牲性命也不愿故意犯一件罪的人,那些曾蒙上帝赐予神圣的亮光和能力而受到祂尊荣的人,都承认自己的本性是有罪的。他们不依赖肉体,也不自以为义,而是完全依靠基督的义。凡仰望基督的人也必如此。”(《基督比喻实训》第13章,第30段)

下面,我们再具体地来细读第4段的话语,当然这也是《圣经》的话语:【约3:3】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上帝的国。什么叫“不能见上帝的国”呢?然后后面就给我们解释了:【林前2:14】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所以,“不能见上帝的国”这里的“见”字的意思就是“不领会、不理解上帝圣灵的事。”就是上帝神性的生命没有进入人的内心,就是人没有获得光照。虽然神性的生命在基督里头,但这个生命没有成为我们的光。但是每当我们去仰望基督的时候,与基督的生命联接的时候,我们完全就不一样了。为此,今天我们就来分享这样一个题目:读懂诫命,重塑生命

大家都很清楚《出埃及记》第20章中的十条诫命,甚至许多人都能一字不漏地背下来,人们往往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它的每条内容上,甚至也去深入挖掘每条诫命所包括的具体内容。当然这些都没有什么错,但是如果我们留意一下诫命的“顺序”的话,就会带给我们新的启示。也就是说,为什么第一诫不是“不可杀人”呢?为什么上帝不先要求人“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呢?为什么十诫的最后,会停在“不可贪恋”上?

如果你仔细看,会发现十诫的排列根本不是随意的,它更像是一层层揭开人的内心,告诉你:一个人是怎么一步步走向混乱的。

今天这个时代,人们很喜欢把问题归结为“行为”。比如说,婚姻破裂了,是沟通问题;情绪失控了,是压力问题;人越来越冷漠,是社会问题。于是大家拼命学:怎么管理情绪、怎么经营关系、怎么成为更好的人。可《圣经》一开始告诉我们的,却不是“行为”,而是“人心”。什么意思呢?

十诫的第一条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3)这个排序是不是很奇怪呢?因为在人看来,“拜偶像”似乎没有“杀人”、“偷盗”严重,可为什么把它放在第一位呢?因为上帝知道,一个人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行为先坏掉,而是“里面爱慕的对象”先错了。换句话说,人所有外面的混乱,背后其实都是里面的“位置”出了问题。

人为什么会越来越焦虑?因为他把“成功”当成了神,所以一旦失败,他就崩溃。人为什么会在感情里失控?因为他把“爱情”当成了神,于是对方一句冷淡的话,就能毁掉他整天的情绪。人为什么越来越贪婪?因为他把“金钱”当成了安全感,所以永远觉得不够。

今天很多人嘴上说自己信上帝,但真正控制他情绪、决定他安全感、牵动他人生的,可能根本不是上帝,而可能是人气,可能是别人的认可,可能是面子,可能是欲望,可能是自我。所以上帝为什么不先讲“不可杀人”?因为上帝知道:当人里面的“位置”错了,后面的东西迟早全部会乱。这也是为什么,十诫前四诫都在处理“人与上帝的关系”——不可有别的神;不可拜偶像;不可妄称上帝的名;当守安息日。

上帝似乎一直在重复一件事:“先把你里面的位置摆对。”因为人一旦离开上帝,就一定会找别的东西来填补自己;而人最可怕的地方,不是“没有上帝”,而是“什么都能成为上帝”。工作可以成为,家庭可以成为,爱情可以成为,孩子可以成为,甚至连事奉也可以成为。大家说是不是这样呢?

很多人以为自己是在“努力生活”,其实是在被里面的偶像奴役,所以十诫不是先管行为,而是先处理“人的心”。因为你拜什么,最后就会活成什么。

总之,十诫这样的排序是要给我们说明什么?人的内心先与上帝建立关系、与上帝联络、与上帝的神性生命连接,然后在行为上才能做到“不杀人”“不奸淫”“不偷盗”“不作假见证陷害人”。这就是这样的排序给我们的启示。

然后,很有意思的是,第五诫突然变成:“当孝敬父母。”为什么它会夹在“爱上帝”和“爱人”之间呢?因为父母,是人一生中第一个接触到的“权柄”。一般地,一个人如何对待父母,往往决定了他以后如何面对权柄、秩序,甚至上帝。

今天这个时代有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我们越来越懂得分析别人,却越来越失去敬畏。我们开始习惯审判父母,审判权柄,审判教会,审判所有不符合自己期待的人。而这样的人是很难真正顺服上帝的。

因此,“孝敬父母”像一座桥,连接着:人怎样面对上帝,以及人怎样面对世界。再往后,十诫开始进入人与人的关系: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在这里,我们会发现,上帝才开始处理人的“外在行为”。因为里面出了问题,最后一定会表现在外面。大家说是不是这样呢?人不会突然背叛,不会突然冷漠,不会突然毁掉关系。很多外面的罪,其实都是里面长期偏离后的结果。

最后,最震撼我们的是:十诫最后停在“不可贪恋”上。这里突然从“行为”又回到“内心”。因为前面你可能还觉得:“我没杀过人”、“我没偷过东西”、“我没做什么大坏事”;可最后上帝说:“你心里贪恋过吗?”一下子,所有人都安静了。原来上帝不只是看你“做了什么”,他还在看:你里面渴望什么。

因此,真正的罪,不只是外面的行为失控,而是里面的欲望早就失控了。是不是杀人之前,先有恨?是不是奸淫之前,先有淫欲?是不是偷盗之前,先有贪心?所以十诫的顺序,其实是在一步步揭开人的内心:先是“心”摆错了位置,然后人与上帝的关系乱了;紧接着人与权柄的关系乱了;再后来人与人的关系乱了,最后又回到结论中来,人之所以这样,就是人的内心出了问题,人里面有了贪恋,这就是犯罪的根源。所以,我们所有的问题从来不只是行为问题,而是人的里面,到底是谁坐在宝座上。

所以,十诫这样排序的奥秘就在于:原来我真正需要改变的,不只是行为,而是我的“心”——我败坏、堕落、有罪的本性。这就是从十诫的排序中所给予我们的启示。这也是“与上帝的神性有分,脱离本性的败坏。”

现在我们再来具体看看第五诫命:孝敬父母。在我刚信主的时候,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十诫中要有这条,因为人孝敬父母,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在我们看来,不杀人、不奸淫、不偷盗,这些都是底线,做了就完蛋。但孝敬父母,这更像是一个道德要求和美好品格,为什么一条关于“尊敬”的要求,竟变成了上帝诫命中的一条?而且为什么只要求孩子孝敬父母,却不要求父母爱孩子?我们先来回答“为什么不要求父母爱孩子”这个简单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父母都是爱孩子的。如果命令一个人去爱自己本来就爱、甚至爱得过分、爱得失去边界的东西,是不是觉得很荒谬呢?这就好像命令人去呼吸、去吃饭一样的荒谬一样,对不对?所以,父母对孩子的爱不需要诫命来约束,因为父母本来都是爱孩子的。《圣经》关于父母的要求,没有一条是“要爱你的孩子”,而是“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

因此诫命中没必要有“要爱你的孩子”这样的命令,因为出于人的本能,对孩子的爱已经足够强烈,甚至强烈到可能会变成溺爱、控制、以爱的名义伤害。所以,真正的父母之爱需要智慧和恩典。

当然,也有另一种情况。在很多人眼里,尤其是在今天这个时代,一直在宣传一种观念:“原生家庭。”所以很多人看到这句话都会下意识的问:难道上帝不知道,有些人一生最大的伤,都是从父母来的?难道上帝不知道,有些父母偏心、控制、冷漠、暴躁,甚至伤害孩子?那为什么上帝没有先要求父母改变,反而先要求儿女孝敬?

如果你往深处看,你会发现,上帝真正处理的,从来不只是家庭问题,而是人里面那个越来越“失去敬畏”的心。

父母爱孩子,其实某种程度上是人的本能。爱向下流淌,就像水往低处流。父母天然地将生命、时间、资源、情感倾注给孩子。然而,你的父母——曾经为你做这同样事情的人,却退出了你生活的圈子。虽然你说你仍然爱他们,但这种爱变成了一种责任,一种需要你刻意安排时间、刻意提醒自己、刻意对抗忙碌与惰性才能付诸行动的选择。所以比起父母爱孩子,真正难的,是“孝敬”父母,尤其当父母并不完美的时候。大家说是不是这样呢?

小时候,我们觉得父母无所不能。长大后,我们开始发现他们也会犯错。他们情绪化、控制欲强、沟通笨拙;他们可能不懂表达爱;他们甚至把自己的伤继续传给下一代。于是很多人开始慢慢从“依赖父母”,变成“审判父母”。说真的,我们越来越习惯分析父母:“都是原生家庭害了我”,“如果不是他们,我不会变成今天这样”,“他们根本不配做父母。”

这个时代有一个很明显的趋势:大家越来越懂得“控诉”,却越来越失去“孝敬”和“感恩”。我们开始习惯站在受害者的位置上,审判曾经亏欠我们的人。

但问题是,一个人如果长期活在“别人都亏欠我”的逻辑里,那么他的心就会越来越苦。慢慢地,他不仅无法爱父母,也无法真正爱别人,因为他里面那个“孝敬”“感恩”的能力已经死掉了。而上帝要我们“孝敬父母”,本质上是在保护这个能力。

很多人以为,“孝敬”就是听话、顺从。其实圣经里的“孝敬”,更深的意思是“看为重”。换句话说,上帝不是要求你否认父母的问题,而是不要轻看自己的源头,因为父母是你在地上生命的来源。这也是为什么“孝敬父母”怎么会出现在十诫中间的位置。前几条讲人和上帝的关系,后几条讲人与人的关系,而“孝敬父母”刚好夹在中间。

因为父母,是人一生中最早接触到的“权柄”。一个人怎么对待父母,往往会影响他怎么对待上帝。今天很多人嘴上说相信上帝,但里面其实极度抗拒“权柄”。在我们当中,是不是有些人不喜欢被纠正,不喜欢被管理,不喜欢被约束,总觉得我才是对的呢?而这种心态,很多时候都是从“轻看父母”开始的。

当一个人开始不断否定自己的父母时,他里面会慢慢形成一种很深的骄傲:“我今天的一切,都是靠我自己。”于是,人会越来越失去谦卑。可《圣经》一直在提醒一件事:一个忘记源头的人,也很容易忘记恩典。

所以,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会发现,越成熟的人,越容易开始理解父母;而越幼稚的人,越急着审判父母。不成熟的时候,我们只能看到“他们伤害了我”;成熟后才慢慢发现:原来他们也曾是没人安慰过的孩子。原来父亲的暴躁背后,可能是他一生扛着的压力;原来母亲的控制背后,可能是她深深的不安全感;原来很多父母不是不爱,而是根本不知道怎么爱。

说真的,有些父母,一辈子没被拥抱过;有些父母,从小就在辱骂里长大;有些父母,自己里面就满是破碎。所以他们给孩子的爱,也是破碎的。当然,这不代表伤害就合理了,《圣经》从来没有鼓励人美化罪恶,也没有要求人没有界限。

所以,真正的孝敬,不是纵容控制,不是允许伤害,而是在伤痛中,仍然不让自己的心变成苦毒。因为很多人最后最大的悲剧,不是被父母伤害过,而是后来也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他们嘴里恨着父母,里面却越来越像父母。就这样,那个暴躁、冷漠、控制、抱怨、愤怒,开始一代代复制下去。所以上帝为什么要人“孝敬父母”?因为上帝想要终止这种恶的循环。

因此一个真正懂得孝敬的人,不一定拥有完美父母,但他里面会慢慢生出一种能力:不让恨继续传下去。而这,真的很难,因为“孝敬”最难的地方,从来不是行动,而是心!

有时候我们表面没有顶撞父母,但里面早已充满轻视;有时候我们还会给父母钱,但心里却觉得他们是累赘;有时候我们嘴上叫着爸妈,心里却只剩下嫌弃和厌烦。而《圣经》要求于我们的,从来不只是行为,上帝真正要恢复的,是我们里面那个“柔软的心”。因为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源头都无法尊重,他很难真正学会爱。由此我们就发现,“孝敬父母”这条诫命,真正保护的不只是父母,更是我们作儿女的自己的生命。所以难怪在十诫中,这是唯一一条带着应许的诫命:“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

因为一个长期活在苦毒、怨恨、控诉里的人,生命其实会不断内耗;他越来越难信任人,越来越难进入平安,关系也越来越容易破裂。但一个懂得尊重源头、数算恩典的人,里面通常会更柔软、更谦卑,也更容易活出稳定的生命状态。因此,不要因着苦毒和悖逆,一点点把自己耗干。所以上帝把“孝敬父母”写在十诫中,不只是为了建立家庭秩序,更是在保护我们的心,以免变得越来越硬。大家能明白上帝的用心良苦吗?

好,下面我们再来看预言之灵的话语,就更能明白我以上所讲的内容了:

《先祖与先知》第27章,第24-25段:父母受儿女的敬爱,应该过于其他的人。上帝亲自把教养儿女的责任托付给父母,所以他规定在儿女幼年时,父母对他们乃是居于上帝的地位。凡否定父母应有之权威的人,就等于否定了上帝的权威。第五条诫命不单要儿女尊敬顺服他们的父母,而且要亲切地爱他们,减轻他们的忧虑,爱护他们的名誉,并要在他们老年的时候奉养他们,安慰他们。这一条诫命也吩咐人尊敬官员,首长,以及一切凡上帝赋予权柄的人。

使徒说:“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以色列人希望不久要进入迦南,这一条诫命对于顺从的人,乃是长久承受那美地的保证;但是它还有一个更大的意义,这应许也包括上帝的一切真以色列人在内,应许他们在将来没有罪恶咒诅的地上,承受永生

因此,上帝之所以把“孝敬父母”的命令写在十诫中,就是要让我们不断地与基督的神性联合,从而活出基督神性的生命来。因为只有这样的生命,才具有“创造”的能力,才能彻底改变我们的“石心”。

其实上帝这种创造生命的大能,在许多圣经片段中,都给我们启示了。只要我们稍微留意一点点,我们的内心就会受到圣灵的感动,然后,我们就能读懂上帝的心意,就能屈服于上帝的作为中。现举一例子来说明。

埃及的十灾,这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故事,但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一个细节没有?前两灾——水变血、青蛙之灾——埃及行法术的居然都能“照样而行”。但到了第三灾“虱灾”,《圣经》却突然说:“行法术的也用邪术要生出虱子来,却是不能。”(出8:18)随后,他们第一次承认:“这是上帝的手段。”(参见【出8:19】行法术的就对法老说:“这是上帝的手段。”法老心里刚硬,不肯听摩西、亚伦,正如耶和华所说的。)

为什么偏偏从这里开始,他们模仿不了了呢?当摩西让水变血时,行法术的也能“变”;当摩西召来青蛙时,行法术的似乎也能“召”。于是人很容易产生一种错觉:“其实都差不多”,“奇迹没什么特别”,“属灵能力到处都有。”这其实是撒但从伊甸园开始就没变过的策略,他不是先让人恨上帝,而是先让人怀疑上帝。

今天也是这样!世界其实一直在模仿很多“属灵的东西”。它模仿爱,却没有舍己;模仿自由,却让人越来越空虚;模仿接纳,却不愿处理罪;模仿平安,却只是短暂麻痹情绪;模仿光,却没有真正的生命。甚至有时候,人并不是真的要拒绝上帝,而是被“替代品”麻痹了。

要知道:能行奇事的不一定出于上帝;能吸引人的不一定是真理。行法术的能模仿前两灾,但他们模仿不了第三灾。今天也是一样——检验的标准,从来不是“有没有能力”,而是“能不能带来真正的生命”。

这个世界太擅长制造“几乎一样好”的东西:几乎一样的快乐,几乎一样的安慰,几乎一样的平安。但这些“替代品”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可以模仿现象,却无法创造生命。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看似什么都有,却里面越来越枯干,因为仇敌可以制造“像生命的东西”,却无法真正创造生命。

而这,正是虱灾真正的转折点。

水本来就存在;青蛙本来就存在。行法术的可能借着邪术让现有的东西显现、扩大、泛滥,但尘土不一样。只有上帝能让无生命的东西产生生命性的结果,正如上帝起初用地上的尘土造亚当一样。前面的,行法术的还能模仿;但到了这里,他们第一次碰到了一个他们永远跨不过去的领域:创造。

这就是黑暗权势真正的极限。撒但可以刺激欲望,却无法创造真正的满足;世界可以改变人的外在行为,却无法更新里面的生命。只有上帝,能让尘土重新活过来。所以从虱灾开始,整个争战的层次变了。

前面像是在问:“你们能不能模仿?”到了这里,问题变成了:“你们能不能创造生命?”答案立刻显明:不能。于是那些原本一直站在法老身边、试图与摩西抗衡的行法术的,终于第一次低头说:“这是上帝的手段。”

但是很讽刺的是,最先承认的,不是法老,而是行法术的。为什么?因为真正接触黑暗权势的人,其实最知道黑暗的极限在哪里。他们知道哪些还能演;也知道哪些已经完全超出了自己的范围。但法老却仍然硬着心。

这其实揭露了人性里一个更深的问题:人最大的刚硬,很多时候不是因为没有证据,而是因为不愿放下“自我为王”的位置,这就是“心中有别神”。你看看,行法术的都已经承认了;环境已经显明了;灾难已经临到了;可法老还是不肯低头。因为一旦承认上帝是真的,他就必须承认自己不是神,而这,才是人最难接受的事。

今天很多人也是如此。不是看不见问题,而是不愿放下掌控;不是不知道自己空虚,而是不愿离开替代品;不是没有经历的提醒,而是不愿让上帝真正掌权。其实,这种种的表现,都是在违背第一条诫命:“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别的神。”愿我们不再满足于这些不能带给我们生命的东西,而是勇敢地走进那个唯一能让我们重生的生命里去!这就是人性与神性的结合。

最后,我们再来看亚干犯罪。对于亚干犯罪,大家都很清楚,但大家也许只看到后果,却忽略了他犯罪的三个步骤,而这,其实是我们每个人犯罪的必经之路!

亚干在终于承认自己的罪时,说了一段非常耐人寻味的话:“【书7:21】我在所夺的财物中看见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银子,一条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贪爱这些物件,便拿去了。”

很多人读这段的时候,注意力都放在“拿去了”这件事上。但其实,圣经真正想让人看见的,可能不是亚干偷了东西,而是他里面那个完整的犯罪过程:看见→贪爱→拿去。这个顺序,看似简单,却几乎揭开了所有罪恶形成的线路图。要知道,人很少是一瞬间突然跌倒的,事实上,很多外面的崩塌,早在里面已经酝酿很久了。

亚干的问题,并不是从“手”开始,而是从“眼睛”开始,他先“看见”。

这其实是《圣经》一个反复出现的问题:夏娃犯罪之前,先“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创3:6) ;大卫犯罪之前,先“看见一个妇人沐浴”(撒下11:2 );罗得渐渐挪移帐棚,最开始也是“举目看见约但河的全平原。”(创13:10 )

是的!罪,常常不是先进入人的行为,而是先进入人的视线。因为眼睛从来不只是一个接收画面的器官,它其实也是欲望的入口。一般地,人会慢慢变成自己长期注视的东西:很多东西,如果只是匆匆经过,也许还不会影响人;但一旦停留、凝视、反复观看,它就会开始在里面生根。所以,很多人以为自己的问题是“控制不住欲望”,其实更早的问题,是没有保守自己的眼睛。

今天这个时代尤其如此。整个世界都在争夺人的眼球。短视频、消费主义、色情、炫耀文化、社交媒体……这个时代最擅长的一件事,就是先让你不断“看见”,因为它知道,只要人一直看,迟早会开始想要。

很多欲望,本来不是人天然需要的,而是后来“看久了”才长出来的。比如:一个人天天看别人光鲜的人生,就开始嫌弃自己的生活;天天看别人拥有的东西,就开始觉得自己缺少;天天看刺激性的内容,里面正常的感受力就会越来越迟钝。其实世界一直都在训练人的欲望,而撒但很多时候不是直接把人推倒,而是先让人多看几眼。可怕的,从来不是第一眼,而是那个舍不得移开的第二眼。

但亚干的问题还不只是“看见”。更关键的是下一步:“我就贪爱。”这是整个过程里最危险的一步。因为“看见”还只是外面的接触,而“贪爱”意味着那个东西已经进入人的里面,开始占据人的心。那一刻,东西已经不再只是一个东西,而变成了“我非得到不可”了。

很多人把罪理解成一种冲动,但其实:罪往往先变成一种“爱”。

人会开始喜欢那个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会开始在心里默默合理化它。于是理智开始退后,欲望开始掌权。人在真正犯罪之前,里面通常已经有了一套新的逻辑:“其实也没那么严重”,“别人不也这样吗?”“就这一次而已”,“不会有人知道的”,“上帝应该会体谅我。”

为什么人会这样?因为一旦开始“贪爱”,理性就不再是判断对错,而是开始替欲望寻找借口。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生命真正危险的时候,并不是外面已经做了什么,而是里面已经开始舍不得了。

有些人呀,明知道一段关系不对,却还是继续靠近;有些人,明知道金钱已经成为捆绑,却还是越来越无法放手;有些人,明知道自己正在被某种欲望吞噬,却仍然偷偷保留它。所以,真正的问题,不是“不知道”,而是“已经爱上了”。

而当欲望被允许在里面长大,最后就一定会走向第三步:“拿去了。”

很多人以为,真正严重的是行动。但这里让人看见,外面的行动,其实只是里面成熟之后的结果。亚干真正跌倒,并不是在他伸手的那一刻,而是在他心里已经开始贪爱的那一刻。所以有时候,人看见一个属灵人突然跌倒,会觉得震惊:“他怎么会变成这样?”

但其实,很多崩塌从来都不是突然发生的。只是人们只看见了最后“拿去”的那一下,却没有看见他里面长期的“看见”和“贪爱”。

所以,一个人突然出轨、突然贪婪、突然背叛、突然远离上帝,往往不是一天形成的,而是里面某个欲望,已经偷偷成长很久了。所以《圣经》才会说:“【箴4:23】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因为上帝知道,真正决定人会不会跌倒的,不是手,而是心。

更可怕的是,亚干后来把这些东西藏在帐棚里。他以为,只要藏起来,就等于没事;只要别人看不见,就不会有后果。可结果却是,整个以色列在艾城失败了。这也是罪最可怕的地方,很多人总以为自己的问题只是“个人的事”,却不知道,一个人里面隐藏的东西,迟早会影响周围的人。大家说是不是这样?

一个父亲里面隐藏的贪婪,会影响整个家庭;一个领袖里面隐藏的欲望,会影响整个团队;一个人里面长期隐藏的罪,会慢慢改变整个属灵氛围。罪从来都不是完全私人的,亚干以为自己只是偷偷拿了一点东西,但最后带来的,却是整个群体的失败。

而今天很多人也是如此。外面仍然相聚、做事,但里面其实已经偷偷埋了一个“示拿衣服”。人以为只要还能维持表面的属灵状态,就代表没问题,可上帝看的,从来不只是外面的行为,而是人里面正在爱什么。所以《圣经》说什么呢?【传12:14】因为人所做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上帝都必审问。

所以,人真正的犯罪,往往不是从“做”开始,而是从“看”开始;不是突然变坏,而是先慢慢允许某个欲望在里面长大。然而,很多人以为毁掉自己的,是最后那一次“拿去”。但其实,真正的转折点,也许是那个从来没有拒绝过的“多看了一眼”。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愿大家都能正解领会诫命中的第一条:除了上帝之外,不可有别的神;也愿大家能孝敬父母,使我们在上帝所赐的恩典里,获得永活的生命;更愿亚干的失败、成为我们永久的借鉴!祈求我们“读懂诫命,重塑生命”!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