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弟兄姊妹,大家好!我们常常看到预言之灵里“犯罪的倾向”这个词,那么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在个人的经验中意味着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探讨这个话题,为此今天我们一起分享的题目是:何谓犯罪的倾向”?

《圣经》开篇,就出现了一个令人费解的画面:挪亚醉酒躺在帐篷里,赤着身子。他的儿子含走进去,看见了,便出去告诉两个哥哥。结果,挪亚醒来之后,竟然没有直接咒诅含,而是咒诅了他的儿子——迦南。很多人读到这里,都会疑惑:明明是含的错,为什么代价却要由他的儿子来承担?如果我们以为这是“父怒子受”的迁怒之举,那么就太低估这段《圣经》的深意了。

【创9:20-21】挪亚作起农夫来,栽了一个葡萄园。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帐棚里赤着身子。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弟兄。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给他父亲盖上;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挪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做的事,就说: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又说:耶和华闪的上帝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

首先,含的问题不只是“看见”,这个词在原文中有“注视”“贬低”的意味。所以,他看见父亲的赤身,不但没有遮盖,反而出去讲给别人听。这是一种带着轻视与羞辱的态度——面对父亲的软弱,他没有敬重与遮盖,反而选择了暴露,并且把这个当作谈资。

相比之下,闪和雅弗倒退着进去,替父亲盖上衣服,不愿看那羞辱一幕。他们用行动表达对父亲、对上帝所立权柄的尊重。

透过这短短的几节经文,我们能看到,含的问题,是堕落生命、灵性状态的问题:他轻看软弱中的领袖,也轻看上帝的荣耀。而他的儿子迦南之所以被咒诅,并不是“无辜躺枪”,而是因为他继承了含的眼光和态度。的确,在《圣经》后续的记载中,迦南后裔成为了拜偶像、淫乱、悖逆的种族,而这正是“看不见上帝荣耀、只盯着人软弱”的一种生命的延续。

当然,含本人也付上了代价,虽然他没有被咒诅之名提及,但从那一刻起,他从属灵的祝福线中被剪断,他的名字,不再与应许和荣耀连在一起。

这个故事给我们什么启发?我们怎么看待一个人的失败,往往显出我们是否真的敬畏上帝。所以当我们看到别人的软弱,是遮盖还是揭露?是谦逊自己还是居高批评?我们所选择的,不只是一个态度,而是关乎我们这种生命的不断反复,更是关乎这种生命的传承。也就是说,我们越这样对待别人,然后我们的这种态度越在我们身上加强,结果不但我们自己深受其害,更为严重的我们会把这种不良的品性传给我们的后代。

所以,《圣经》这样的记载,大家能明白上帝的心意吗?上帝真的不是在偏袒谁,而是在提醒我们:当羞辱代替了遮盖,当轻视代替了敬畏,我们自己可能不仅失去了祝福,还会传下咒诅。

说真的,我们堕落的本性,很擅长“看穿”,却很难“遮盖”;我们总是擅长于揭露别人,却忘了自己也赤裸地暴露在上帝面前。

所以,我们选择怎样的眼光看人,终将决定我们会建造一种怎样的生命,也将决定我们给下一代传承一种怎样的生命。

愿我们都成为那两个倒退着进入帐篷的人,在这个揭露成瘾的时代,选择以怜悯取代指责,用遮盖代替羞辱。《圣经》说:“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彼前4:8

我们再来看一处《圣经》:【创8:21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也不再按着……

洪水过后,挪亚筑坛献祭,馨香之气上升。但就在这温暖的画面中,上帝却说出一句令人扎心的评语——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这是上帝在审判之后,对人类堕落、败坏本性最清楚、最精确的描述。

“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并不是说,人一出生心里都是坏的心思、恶念,也不是说孩子天生就会去做坏事,而是指出:人类自出生起,就带着一种深藏在心中的骄傲与叛逆的犯罪倾向,天然地想远离上帝、偏离他的旨意。这是源于亚当、夏娃的堕落、犯罪,像一种无形的遗传,进入了每一个人的内心,写进了每一个人堕落败坏的本性中,于是人人都传承了这种犯罪的倾向。在外在的行为上,这种恶念可能表现为骄傲、虚荣、嫉妒、贪婪等等;更深处,实则是一种“悖逆上帝、与上帝为敌”的犯罪倾向。

当这种犯罪的倾向深埋于心,然后每当外界环境紧张、或关系冲突、或利益碰撞时,每当遇到魔鬼的试探时,这份犯罪的倾向就会轻易地被挑动,然后就驱使我们说出伤人的话、做出自私的决定,这样就在外在的行为中,把内心中这种犯罪的倾向表现了出来。

大家说是不是这样呢?为什么我们总是那么容易生气、发怒、变脸色?为什么我们明明知道那样做是错的,却还是一次次违背良心?为什么我们总是哪怕别人是正确的,我们还是不愿意低头承认呢?为什么明明刚刚学过圣经的真理,而在生活中却偏偏行出与之相反的行为呢?

这些,并不只是因为外部环境太糟,也不是因为别人太差,而是因为我们里面本来就有一个偏离真理的犯罪倾向。所以,无论我们外表上多么克制、努力,内心深处的犯罪倾向依旧会把我们推离真理的轨道。正因为如此,我们常常在冲动后懊悔,在悖逆后羞愧,在放纵后感到空虚。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人类无法单凭自己的力量彻底摆脱“恶念”——犯罪的倾向的捆绑。是的,我们可以改掉一些坏习惯,学会一些情绪管理技巧,甚至用道德约束自己,但这些都治标不治本,因为问题的根源,不是行为出了错,而是内心的方向出了错,这才是导致我们在行为上犯罪的毒根。《圣经》把这个称之为“苦毒”,所以【弗4:31】“一切苦毒、恼恨、忿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

然而,尽管我们本性上带着这种犯罪的倾向出生于世,但是上帝却并没有按我们这种本性来待我们。洪水前的世界就是一个例子,当恶念充满全地,上帝的审判临到;但洪水之后,上帝选择了另一种方式回应人类:怜悯与等待。

上帝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的活物。”这并不是因为人的本性改善了,而是因为他决定以厚恩对待我们。他知道,我们的心从起初就带着恶念,但他愿意给我们一次又一次的机会,让我们在他的怜悯中被更新。

圣经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结36:26只有当他的灵进入我们心中,我们才有力量拒绝内心中这种骄傲、叛逆的罪的倾向,转而愿意顺从他、亲近他。

弟兄姊妹,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偏离上帝方向的本能,但上帝却没有按我们这样的本性来对待我们,而是以恩典给了我们重生的机会,上帝早已为我们预备了新的心,他要将新灵放在我们里面。

我们再从实际的经验中,看看《圣经》就这方面给予了我们什么样的劝戒:【太26:52】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这是耶稣在面对别人的抓捕,彼得立即把随身携带的刀拔出来,准备来抵挡时,耶稣对他所说的话。那么,耶稣为什么让彼得收刀呢?后面一句话给出了答案:因为,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弟兄姊妹,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面临各样的矛盾和冲突,愤怒和冲动,这就像一把隐形的刀一样。但耶稣却教导我们:“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当然,这刀既可以说是真正的锋利的刀具,也可以指那些冲动的情绪和报复性的行为。

当我们被怒火蒙蔽双眼,想要用激烈的手段去对待别人的过错时,这就像手持刀刺向对方,可最终这把刀也会无情地反噬自己——这就是“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的原理。大家说是不是这样呢?每当我们在行为上,将深藏于我们内心的罪的倾向表现一次,然后这种罪的倾向又在我们罪的本性上加深一次,如此恶性循环,最终必死在刀下。

因此,每一次冲动行事,都是让我们本性中罪的倾向越来越加重,结果它就像一根锁链一样深深把我们缠住。所以耶稣才说:“收刀入鞘吧!”所以要学会克制,以宽容、理性和平和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中的磕绊,远离这把危险的“刀”,这样的话,方能安然前行。

当然,这靠着我们自己的力量确实很难做到,但我们可以谦卑下来,向主祈求,学会用真智慧去管理我们的情绪;并每天默想上帝对我们的爱,带着谦卑柔和的心,在爱中去包容和饶恕。因为我们就是在上帝的爱和饶恕之下才活到今天的。圣经说:“我们若不饶恕人的过犯,上帝也不饶恕我们的过犯。”我们不能自己眼中有刺,却说对方眼中有梁木!报复只会带来更多的痛苦和伤害。相反,当我们放下仇恨和愤怒时,我们才能真正地释放自己,让自己重新获得自由和快乐。

请记住,“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相反,“滋润人的,必得滋润。(箴11:25)

弟兄姊妹,在基督徒实际生活中,要知道,爱是一种“流动的力量”。什么意思呢?当我们去关心、帮助别人时,我们不仅成为了祝福的管道,也会被爱反哺——每当我们在行为上,将深藏于我们内心的义的倾向表现一次,然后这种义的倾向又在我们的本性上加深一次,如此良性循环,最终必得滋润。  

弟兄姊妹,是不是我们一句温暖的话,或一次真诚的陪伴,甚至一个善意的眼神,都能成为别人生命的甘露?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发现自己的心也被治愈,被充满了。是不是这样呢?所以,生命的奇妙之处在于,越给予,越富足。因此当我们愿意成为爱的管道时,我们就会经历到上帝的信实与供应,因为滋润人的,必得滋润。

好,以上我们从《圣经》的角度简单说明了什么是犯罪的倾向,然后也说明它的形成,也从经验上说明了它是我们犯罪的毒根,也说到基督在此给我们的劝戒——救赎之方。

 下面,我们再从预言之灵的角度来看看,什么是犯罪的倾向?

《证言精选卷一》第24章,第1段:“犯罪堕落的人类是撒但的合法俘虏。基督的使命就是要救拔人类脱离那大仇敌的权势。人的天性倾向于听从撒但的建议,除非是那伟大的得胜者基督住在他里面引导他的心愿,赐给他力量,他就不能有效地抵抗这样可怕的仇敌。只有上帝能限制撒但的权力。撒但是在地上走来走去,一息不懈,深怕失掉一个灭人的机会。上帝的子民应当明白这事,以便逃脱他的网罗,这是很重要的。”这里说,人的天性倾向于跟从撒但。

《教会证言卷二》第52章,第14段:“让我告诉你们,儿童生来就有倾向邪恶的天性。撒但似乎已经控制了他们。他争取他们幼年的心思,使他们变成败坏。父母们为什么行事好象浑浑噩噩昏昏欲睡呢?他们并不疑心撒但正在自己家中撒下恶种。他们真是十分盲目,粗心,忽略这些事了。”这里说:“儿童生来就有倾向邪恶的天性。”

这二处预言之灵,和上面《圣经》中“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是不是同样的意思呀?所以我们都不同程度地传承了犯罪的倾向。那么,“犯罪的倾向”是什么呢?

《信息选粹卷三》第22章,第2段:“按照基督赦免的方式得蒙赦罪,并非单单获得赦免,而是要将心志精神更换一新。主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基督的形像要铭刻在思想与心灵之上。使徒说:‘我们是有基督的心了’。如果没有只能通过神能而来的改变过程,原有犯罪的倾向(the original propensities to sin)就会全部留在人的心里,铸成新的锁链,捆绑罪奴,而这种捆绑是人力决不能挣脱的。但人绝不能带着自己旧有的品味、爱好(inclinations)、偶像、想法和理论进入天国。对他们来说,天国不会成为有任何喜乐的地方,因为那里的一切都会与他们的品味、欲望和爱好(inclinations)相冲突,显然与他们与生俱来和后天养成的品格特性相反。

这是说,没有重生的人,原有犯罪的倾向就会全部留在人的心里,铸成新的锁链,捆绑罪奴,而这种捆绑是人力决不能挣脱的。后面就解释了犯罪的倾向就是“旧有的品味、爱好(inclinations)、偶像、想法和理论,这些都是跟天国相冲突的。

我们再来看我们有罪的本性中,有哪些犯罪的倾向的表现。

上面的预言之灵说到:“人的天性倾向于听从撒但的建议。什么意思?就是很容易被撒但迷惑,很容易被撒但牵引和暗示,很容易听魔鬼的试探;这是魔鬼在人身上的一种魔力、一种吸引力,使人倾向于它。然后,接下来说“只有上帝能限制撒但的权力。所以,什么叫“犯罪的倾向”?就是魔鬼在人身上的一种权势,这种权势成为捆绑人的一种锁链。

关于“犯罪的倾向”有很多种:比如说:《天父关怀你》3月14日:“人生来就有猜疑的倾向。”是的,人总是倾向于猜疑,我们经常一猜疑,反应都没反应过来,脑子里就已经有一个错误的印象了,然后判断就错误;再加之我们又不抵制这个,结果呢,我们始终建立不起一个优良的品格。总是印象错误,判断错误,然后品格就错误。

再比如:《教育之研究》第46章,第4段:人的心生来是倾向好宴乐,爱纵欲的(The natural mind leans toward pleasure and self-gratification)。 你看这又是罪的本性中的一个罪的倾向。

《基督教育之研究》第44章,第2段:“人的本性是倾向于寻欢作乐的”这个和上面那个意思相同。

《教会证言卷五》第43章,第34段:“人们并非生来就倾向于行善,而是倾向于卑鄙贪婪的,要为自己而活。”

《基督徒服务大全》第18章,第7段:“有的人生性是倾向于说教而不愿施教的

《1888资料集》第18章,第42段:“人自然倾向于怀疑,质问,批评,甚至发展到对圣经,对证言的态度也是如此,苛责的习惯会使人败坏。

《教会证言卷八》第47章,第17段:人“惯于放纵而时常胡思乱想的心”人也很“很容易就生出嫉妒,倾向于看阴暗面”(《健康生活》第33章,第26段)

除此之外,在我们罪的本性中,还有许多罪的倾向。总之,它是撒但在我们身上的一种吸引、一种感染、一种魔力,只有基督才能够抵制。

故此,我们可以简单地这样来理解“犯罪的倾向”,那就是隐藏在我们肉体里面的一种本能,它的特征:一是隐藏着的,一般从外表看不出来;二是它是我们肉体的一种本能。所以,它和罪的嗜好、罪恶的习惯不同,这些呢,常常表现在我们外在的行为上。比如一个人总是喜好抽烟、喝酒,这个就是他们每天的习惯,不管有没有引诱,他们总是生活在这种恶习当中。而犯罪的倾向却不同,如果没有魔鬼的引诱,你平时看一个人,他表面上看起来很好,但是一遇到魔鬼的试探,或一遇到什么环境临到,或什么人触碰到他的利益,他马上在外在的行为中将“隐藏于内”的罪的倾向表现出来,所以预言之灵说它是魔鬼在我们里面“内在的权势”。其实,如果这种罪的倾向不解决,我们就是在罪中,所以预言之灵说“倾向表现品格。”

《新生》第3章,第3段:“诗人说: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耶和华的律法简明,全面而又完美,是何等的奇妙!它十分扼要,容易记忆,但又非常深远以致完整地表达了上帝的旨意,不仅判断人外在的行为,也判断人的心思意念、欲望情感。人间的法律做不到这一点。它只能处理外表的行为。一个人可能犯了法,却瞒过他人的眼目,他可能盗窃,杀人,或犯奸淫,但只要他不被发现,法律就不能定他的罪。上帝的律法却管束(鉴查)着人心里激荡着的想要表现却没有机会表现出来的嫉妒、猜忌、仇恨、恶毒、报复、淫欲和野心等。这一切有罪的情绪在审判的时候都要处置,因为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上帝都必审问(传12:14)。

这里说,社会上的法律只管外在的行为,而管不了人内心罪的倾向,但是上帝却鉴查这个。这里的词很意思,这里说“上帝的律法却鉴查着人心里激荡着的想要表现却没有机会表现出来的嫉妒、猜忌、仇恨、恶毒、报复、淫欲和野心等,这一切有罪的情绪在审判的时候都要处置。”然后这里就引用圣经【传12:14】的话:因为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上帝都必审问。

请问:这里的“一切隐藏的事”是什么事?是我们已经做过、别人却不知道,或者说我们所做的事,别人没发现,是这个意思吗?还是这里所说的“人心里激荡着的想要表现却没有机会表现出来的”事呢?所以,我说“犯罪的倾向”就是隐藏在我们肉体里面的本能;就是一个没有重生的本性的一种爱好、一种品位,一种被撒但的魔力所蛊惑、所吸引的锁链。这个定义应该是准确的。

比如说,我们动不动就生气、不耐烦、发怒、变脸色、埋怨、不平、不满,动不动就说别人怎么怎么亏待我……这所有的一切就是人本性中根深蒂固的“罪的倾向”。如果这个“罪的倾向”没铲除,表明人的本性根本没有得到更新。所以,捆绑我们的这些“犯罪的倾向”必须除掉。

《今日的生活》6月24日:“撒但种在心田里的猜忌、嫉妒、恶意的猜度、恶言妄语、急躁、偏见、自私、贪婪和自负,必须予以铲除。若让这些罪恶存在心里,就必结出恶果来玷污多人。有多少人在栽培这些有毒的植物,害死了爱的珍果,玷污了心灵啊!”

再看,《信仰的基础》1月17日:我们不可保留任何罪恶的倾向(sinful propensity)(“不可保留”是不是“铲除”的意思?)接下来说:“……当我们与上帝的性情(the divine nature神性)有分时,遗传和后天养成的不良倾向(tendencies to wrong)都会从品格上清除。”这里说,我们不可保留任何罪的倾向,不管是遗传或后天养成的,都得清除。

然而,与此相反,总有一些人固执在认为,罪的倾向不是罪。在此,我们来看一段预言之灵:

《你必得能力》12月7日:“你可能自以为得不到上天的悦纳。你也许会说:“我生来就有罪恶的倾向(I was born with a natural tendency toward this evil我生来就有这种本性上的罪恶倾向),我无法克服。”

这里说:“我生来就有这种本性上的犯罪倾向,我无法克服。”虽然人们不直接这么说,而是说:“罪的倾向是我与生俱来的,所以不能说算是我的罪;是我与生俱来的,所以到耶稣再来时才改变。”是不是有人这么理解?其实和这里的话是类似的:“我生来本性就有犯罪的倾向,我无法克服,所以要等耶稣再来才改变。”言下之意就是“我现在无法克服。”然后就说,我与生俱来就有,所以不是罪。

大家看,这种观念是不是与这里所说的是一个意思呀?然而,怀著在此就给我们解释了:你不要这么去认为,认为“与生俱来”不是罪,也不要认为“与生俱来”就无法克服。

接着往下看:“但我们的天父已作了充分的准备,你能借以克服一切不圣洁的倾向(overcome every unholy tendency)。你要得胜,像基督为你得了胜一样。这里是不是说要克服一切不圣洁的倾向?

但人又说“克服”是指“不选择”的意思,然后就说“这个不圣洁的倾向总是会有的,只要你不去选择就行了。”

但请大家记住,这里的“克服”与上面的“铲除”、“清除”是相同的意思,因为“克服”的英文“overcome”是“得胜”的意思,这个与《启示录》中“得胜的,就如我得了胜”是同一个词。那么请问:基督的得胜,基督的神人联合,是不是彻底解决了他所承担的我们有罪的本性、犯罪的倾向?所以这里的“克服”,你不能把它理解成是不选择,而是铲除、根除的意思。

再往下看:“基督死在髑髅地,为使人获得力量克服犯罪的本性(to overcome natural tendencies to sin得胜本性上的犯罪倾向)。这里英文说:“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使人获得力量去得胜本性上的犯罪倾向。”

那么,耶稣有没有犯罪的倾向呢?《文稿汇编13第1002号,第17段:在考虑基督人性的时候,你们要极其小心。不要在人前把祂说成是具有犯罪倾向的人(a man with the propensities of sin)。

文稿汇编13第1002号第19段:绝不要给人以任何印象,觉得基督有败坏的倾向或痕迹(a taint of, or inclination to corruption rested upon Christ, or that He in any way yielded to corruption)。

这里说,“绝不要给人以任何印象,觉得基督有败坏的倾向或痕迹。”就是你不要认为耶稣身上“保留”有败坏的倾向,你看英文“rested upon”是停留、保留的意思,所以,耶稣并没有“保留”或“带着”犯罪的倾向。为什么?因为耶稣是神性与人性的结合。也就是说,他承担的是人有罪的本性、犯罪的倾向,但是他承担以后加以解决了。所以,神性和人性联合以后,就不能说耶稣再“带着”、“保留”犯罪的倾向了。

在此不得不说一下,琼斯·瓦格纳的书——《1888年的信息》并不是没有错误的,琼斯·瓦格纳认为耶稣有犯罪的倾向。实际上在当时代的怀著证言里就已经给予指证了:《文稿汇编13》第1002编,第17段:“在考虑基督人性的时候,你们要极其小心。不要在人前把祂说成是具有犯罪倾向的人a man with the propensities of sin)。…祂取了人的秉性,在凡事上受到人性方面的试探。祂可能会犯罪,也可能会堕落,但是祂里面连片刻也没有犯罪的倾向。

现在再来说明一下“倾向性”与“可能性”的问题。

“倾向性”在英文中基本有三个单词:一个是“propensity”,一个是“tendency”,一个“inclination”,这三个单词,怀著中经常交替等同使用。

但是“可能性”呢,怀著里用的是“liability”这个单词,“liability”是“责任、义务;不利、妨碍;可能性、易……”的意思。犯罪的“可能性”呢,亚当有,基督有,大家都有。

那么,为什么人都有犯罪的可能性呢?这是因为上帝在造人的时候,都赋予人自由意志选择权。人只要有这种自由,就有可能违背上帝的旨意,就有可能犯罪。所以我们通常说意志归顺、意志归顺就是针对对这个犯罪的可能性来说的。因此,在自由意志选择这件事情上,就得神性与人性结合,否则就有可能犯罪。

但是,倾向性呢,就不同了。大家需要理解的是:人犯罪的可能性与人自然的倾向,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刚才我们说过,人犯罪的可能性与上帝起初造人赋予人自由意志有关;而人自然的倾向性呢,与始祖遗传给我们的倾向有关。所以,这个自然的倾向我们不能把它理解成就是上帝起初造亚当的时候,赋予他的自由意志或愿望的选择,不能这么等同。

大家知道,我们的始祖亚当和夏娃,不是从什么人出生的,而是上帝直接借着尘土造的;而我们所有的人类呢,都是从始祖那里出生的,所以都从始祖那里自然遗传了他们堕落后的本性;而这个堕落败坏本性的遗传,预言之灵就称之为“自然的倾向。”大家能够理解吗?

《给青年人的信息》第二编,第16章,第44段:“你越少随从自己本性的倾向(自然的倾向)natural inclinations,对自己和别人就越有好处。人类本性的倾向(自然的倾向)已然败坏了The natural inclinations have been perverted,天赋的才能已经被滥用了。撒但已使人与上帝为敌。他不断地破坏人身上的上帝形象。所以我们要约束自己的言行。

这里说什么呢?这里说,我们人类自然的倾向已然败坏了,所以自然的倾向不是上帝起初造亚当时赋予他的自由意志,因为起初亚当的一切本性都是圣洁无罪的,而这里说,人类自然的倾向已经败坏了。

《信息选粹卷三》第21章,第94-96段:“现在我们要讲的是,你们怎样才能在属灵生活上长进。我们听到许多藉口,说自己做不到这个或那个。

你们说的这个或那个是什么意思呢?是说在髑髅地为堕落人类做出的牺牲不完全,没有足够的恩典和能力赐给我们以便我们除掉自己本性的缺点和倾向own natural defects and tendencies,所赐给我们的不是一位完全的救主吗?

还是说你们要责怪上帝呢?你们说,那是亚当的罪。你们说,我没有犯那个罪,我对他的罪行和堕落没有责任。我里面有这一切本性的倾向these natural tendencies,我若行出这些本性的倾向,就不该受责备。谁该受责备呢?是上帝吗?

这里是不是说我们这些自然的倾向源于亚当的遗传呢?并且这里是不是也说到我们要借着主的恩典和能力除掉自己身上这些从始祖那里遗传的自然的倾向和缺点?所以,预言之灵中所说的“自然倾向”属于人类堕落后、从亚当那里遗传的普遍的罪的本性,诸如:骄傲与野心,虚荣,自私等等。

所以,这个“自然的倾向”是不是我们必须借着基督的恩典予以解决的罪的权势呢?是的!

《文稿汇编2》第99号,第70段:“并非所有的人都拥有那生发仁爱并洁净心灵脱离一切地上渣滓的信心。圣灵的净化必须发生在他们自己的心思意念里。如果不把这种神圣的原则带进生活和行为中去,就不会结出彼此真诚热爱的果实。在人心中有先天和后天的偏爱,以致若没有上帝的恩典洁净人心自然的倾向natural inclinations,这种真正的爱就不会实行出来。对于禁忌之物的迷恋会占上风,自我会得到尊荣。”这里说,要借着上帝的恩典来洁净人心自然的倾心。

正因为如此,耶稣对尼哥底母论重生的时候,就说到这个“自然的倾向”必须改变。

《保尔森选集》1895年9月:“人心自然的、遗传的、和后天养成的各种倾向的改变The change of the natural, inherited, and cultivated tendencies of the human heart, is that change of which Jesus spoke when he said to Nicodemus就是耶稣对尼哥底母说到的那种改变,祂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看出)上帝的国。’”(约3:3)

我们再来看在耶稣基督身上,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

《文稿汇编16》第1211号,第10段:然而在此处我们切不可在思想上变得凡俗和属世,我们切不可怀着错误的观念,认为基督既可能(the liability)屈服于撒但的试探,就降低了祂的人性,具有与人一样有罪败坏的倾向(sinful, corrupt propensities)。

这里说,基督有没有“犯罪的可能性”?有,但基督有没有败坏?没有,所以,不能认为基督有犯罪的可能性,就认为他具有与人一样罪的倾向。不能这么理解,对吧?犯罪与否完全在于人自己的选择,而罪的倾向是指里面有一种罪的权势。如果里面存有罪的权势,你还有选择权吗?你是罪奴,没得选择。所以,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以大家一定要理解这个问题,犯罪的倾向不是指犯罪的可能性,“可能性”不等于“倾向性”。当然,也不要把犯罪的倾向理解成它只是个试探,你不选择就行了,怀著可不是这么解释的。

最后,我要补充一点:学到这里,可能有人就想着:“耶稣跟我们不一样呀,因为我们生来就是一个自然败坏的人性,而耶稣是无罪的人性,耶稣不是跟我们不一样了吗?”有人这么想。

其实耶稣没有跟我们不一样,耶稣是不是承担了我们人类有罪的本性?是,这就跟我们一样了,耶稣承担了有罪的本性,所以跟我们是一样的。我们出生,耶稣也是在遗传律支配之下出生的,但是呢,由于耶稣是神性与人性的结合,结果神性解决了他所承担的人性的罪。所以耶稣没有与我们不一样的地方。其实,基督的神人联合,使他的人性得到了更新,这就相当于我们的重生,所以预言之灵是不是说耶稣的本性与重生之后之人的本性是一样的?是的。

那又有人这么说:“耶稣在这个地上没有犯过罪,没有犯罪的记忆;而我们犯过罪,我们有犯罪的记忆”,人们又说这是一个区别。其实,这也不是一个区别。我们犯罪的记忆最终是不是归结到培养了我们有罪的本性?而耶稣承担有罪的本性的时候,他留下了几千年的记忆?4000年,人类历史堕落了4000年,这4000年犯罪的历史,最后在耶稣降生的时候,是不是都在耶稣所承担的罪的本性里面?是的,所以,耶稣的本性与我们的本性,是不是一样的?是的,根本没有任何区别,对吧?

最后,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大家不管是从理论上,还是从经验上,对“犯罪的倾向”有正确的认知,愿这些《圣经》和预言之灵给大家带去帮助!愿上帝的话语祝福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