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弟兄姊妹,大家好!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些事情,肯定都会有自己的认知、看法、观念,我们把我们大脑的这种思维形式,称之为我们的判断。随着我们对一些事情的判断,与此同时,我们会对人产生一些看法。并且,我们对人、对事所形成的这些看法,既会影响我们对事、对人的印象和态度;同时,也会影响着我们身边的人对事、对人的印象和态度。

大家说是不是这样呢?俗话说:“谁人背后无人说,谁人背后不说人”。恐怕我们每个人都有过背后议论别人的经历,同时也难免成为别人背后议论的对象。可见,对人品头论足,真是生活中非常普遍的现象,特别是当今信息传播非常发达的时代,这种现象更是比比皆是。

但作为一个成熟老练的基督徒,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谨慎的一点是什么呢?固然我们每个人对人、对事都有自己的判断,但是我们的判断要经得起《圣经》的检验。也就是说,我们的判断是在求自己的益处还是求别人的益处?我们的判断是不是符合圣经的原则?如果不符合圣经的要求,那么我想,我们的这些所谓判断、就沦为了对他人的论断了。而《圣经》告戒我们,不要论断人。为什么圣经叫我们不要论断人呢?在社会层面上,背后议论人似乎不是一件很严重的事。但对于基督徒来说,背后说人不好,却是一件干犯上帝律法的事,圣经【雅4:11说:“人若批评弟兄,论断弟兄,就是批评律法,论断律法。”所以,我们得十分谨慎我们的判断,因为我们的判断一不小心就沦为对他人的论断。为此我们今天就来分享这样一个题目:当谨慎自己的判断沦为论断

弟兄姊妹,我们刚刚说到了判断。那什么叫“论断”呢?论断这个词,在圣经中有“批评、断定、审判、定罪”的意思。论断,是指人站在自己的标准上,对别人的言语行为、为人处事做出一番点评;甚至僭越上帝的主权,判断人是否合乎上帝的旨意或是否能够得救,实质上这是对人的定罪了。

其实,人与人之间的互相评判,只是从人的外表、谈吐等方面作出一番判断。而人与人的性情、习惯、以及所受的教育,彼此大有不同,所以对事物的观点就不可能一致。并且,人对事物的认知也是有限的,对于真理的了解,对于人生行为的理解,在各方面都不尽相同。如此不全面的认知,很可能导致我们对别人的误判。而人往往又容易把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作为评判别人的标准,于是从自己的角度去揣测别人的动机,判断别人的行为;甚至当别人不合我心意的时候,我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偏见,这种偏见就会让我们去批评责备人,去定人的罪。于是,我们的这种错误的判断,自然就成了对他人的论断。

大家应该可以公认的一点是,我们的标准和观点,不一定全对,对吧?要知道,任何人都不可能真正鉴察人心,唯有上帝洞悉人隐藏的动机。所以,耶稣告诉我们不要论断人,意思就是让我们不要立自己的义,用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别人的言行或品格。

所以,每当我们想要对某个人或某件事有一个判断的时候,或者,每当我们想要接受一个从别人而来的对他人的判断的时候,我们都当警醒自己:这判断在审判之日,将要接受上帝的审判。圣经说:【传12:14】因为人所做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上帝都必审问为此,我们应该谨慎自己对人、对事所下的判断,也要谨慎接受来自于别人的判断,尤其是那些就像是终极审判式的判断。

即使那些判断,相较于我们当下的良心和认知来说,非常地清晰、非常地有确据,或者说即使我们的判断百分之百的正确,但我们也不应当带着那种就像终极审判者一样的气势。我们适宜的态度仍然是,不要去扮演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的角色和地位,因此不要轻易地对世事和人心,尤其对人将来的赏罚(得救或灭亡)做出某种确切的判定,我们总要为自己的判断留一点余地。我们正确的态度应该是:虽然我此刻确信自己的判断是对的,但我毕竟不具备全知全能的本性和视角,因此对任何人的审判,这不是我们的权力,每一个人将来是得救或灭亡,只有上帝知道,我们不知道,所以我们何必以上帝的身份去对待别人呢?

虽然上帝赋予我们每个人良知的机能,出于良心自由,我们有自己的判断虽然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要拿自己的判断去定人的罪,或者与意见不同的人,剑拔弩张,水火不容,那就是太轻率了,也太傲慢了。

要知道,我们对人、对事的偏差或错误的判断,不会持续到永远,但我们为自己招致的审判,却是永远的。为此,我们应该何等战兢于自己对人、对事的判断啊!因此,在我们没有确据之处,保持沉默会比我们下定论要更明智得多,这样可以使我们避免少犯很多的论断之罪。

要知道,在审判之日,当我们的判断被显为错误的时候,我们被定罪,很大可能不是因为我们犯了认知上的错误,而是因为我们高抬了自己,把自己放在了一个全知者和审判者的角色和位分上,所以才会去对那些我们不全了解的人或事下一种审判式的定论。

也就是说,我们的判断可能会犯错,但犯错不一定就是犯了罪;但如果我们固执地对某些人或事,下一种审判式的定论,那么,我们里面实际上就有一种不承认自己会犯错的骄傲,这就是我们所犯的论断之罪了。

因此,不要论断人,在某个层面上的意思就是:在那些我们不能全然鉴察的人心和世事上,不要去扮演一个全知者和审判者的角色,不要去下一个审判式的定论。如果我们执意如此,将来我们的判断若被证明错误,那么,我们所犯的就不仅仅是一种认知错误,更是一种僭越了上帝的权位、妄称了上帝之名的罪。

其实,论断之罪的本质,就是试图站在上帝的位分,去对别人的内心和生命光景,进行是非判断和善恶审判。因此,论断之罪,从某个层面来说,与诫命中“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这个罪有关。然而,我们不是全知的——我们不能察看人的肺腑心肠。而且,我们也不是绝对公正的——我们常常骄傲,并以自我为中心。这样,我们就会采取有利于自我的标准,来判断是非。

但是,如果我们能看见自己不具有洞察人肺腑心肠和心思意念的能力;如果我们警惕自己是一个有限和有罪的人,对人常常怀着冷酷无情毫无恩慈怜悯的心,对人常常怀着成见和偏见,容易按外貌而不按公平来断定是非;如果我们惧怕自己会犯“妄称上帝的名”的罪。那么,我们就不会那么轻易冒失开口了,我们就会因为害怕自己的判断与上帝的鉴察有偏差,害怕自己对待人的方式和态度和上帝对待人的方式和态度不一致,而感到战兢了。

所以,圣经说:若有人自以为虔诚,却不勒住他的舌头,反欺哄自己的心,这人的虔诚是虚的。(雅1:26)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太7:1-2)

然而,每一个论断者,都觉得自己是因为忠于事实和真理,才对别人做出那样符合“公义”的判断的。

但是,上帝却说,论断人是一种假冒为善。基督怎样严厉责备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也就是在怎样责备那些论断者。然而,我们的无知和刚硬就在于,我们即便论断了别人,也不认为自己在论断,而只认为自己在说出事实、真相。然而,即便我们正确地说出了弟兄眼中的刺,却没有正确地分辨自己眼中的梁木,我们依然是在为自己取罪。因为如果说诚实话的背后、并没有想要别人得造就和益处的爱的出发点,那么外表的义和善背后所隐藏的,仍是自己内心的邪恶。

更为甚者,我们的判断不是源于我们所见的事实,而是源于我们从理性上对别人内心的分析。因此,在基督徒的经验中,我们不要轻易去猜测别人的内心

如果你想知道别人的内心,请你直接去问他。如果你不想问,你就不要乱猜。如果你问了,别人也说了,然而你却不相信,那么,你也不要认为你的猜测就一定比别人的表达更符合事实。既然我们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对别人的内心拥有一种巨细无遗的准确判断,那么,我们就应当安于自己的有限性,不要去猜测别人的内心,更不要去判断那些隐藏在人心深处的具体的是非与善恶。

然而有很多人还是常常无视自己不能鉴察他人肺腑心肠的有限性,而总要根据自己的主观感受要去猜想别人的心思意念、动机意图等等。即使根据人性相通的原则,我们有时候会猜对别人的一点心思,但更多时候,我们直觉中的判断是主观的,是有偏差的,是在为别人内心的真实光景加戏。

如果我们陷入这种猜疑的试探中,那么就很容易捕风捉影了。在猜疑中,你会拼接事实碎片,以印证自己直觉中的结论。在猜疑中,你会固守某种被情绪所刺激出来的被扭曲了的认知。在猜疑中,你会形成对人的偏见并自认合理地藐视他人的人格和心性,并由此累积你对人的怨怒和厌憎。在猜疑中,你会形成对他人内心善恶的论断、控告和定罪。在猜疑中,你甚至可能被试探去为了自保而主动攻击伤害他人。

这样看来,猜疑心,对人和人之间关系的破坏,是多么的巨大。而魔鬼就是要作这样的破坏工作,它惯常使用的手段就是在人心中激发猜疑,使人陷到这样的网罗中。

但愿我们的谨慎和理性,从“不随便猜测别人的内心”开始。我们需要时常提醒自己:“我是有限的,我是可能犯错误的,我并不具备鉴查他人肺腑心肠的能力,我拼接事实碎片以还原事实真相的能力是有限的,我对人心的判断可能是有偏差的,很大可能是在按照表象断定是非,而没有按照实情和公平断定是非。而且,我也是有罪的,我往往倾向于自高自大而藐视他人,对别人缺乏足够的善意。我很容易陷入一种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内心的陷阱之中……”

正是我们心中无知又缺乏善意的部分,于是为魔鬼在我们内心撒下诱导和欺骗性的想法,留下了广阔空间。圣经说,不要给魔鬼留地步,不要给魔鬼留地步,在经验上,就要从常常警惕自己的有限和有罪开始,就要从常常怀疑自己对人和事的判断、可能有偏差和错误开始!

但愿我们不要以对真理有信心的名义,来为自己对现实中人和事的判断的正确性来辩护。不管你对真理多么有确据和信心,但你不是真理的化身。你对真理的信心,并不会成为你不会犯错或犯罪的保证,更不会成为你对现实的人和事不会判断错误的保证。毕竟人对上帝的信心,并不是表现为“自己错不了”的信心,而是表现为“上帝错不了”的信心。

大家要知道,人对真理的信心和人的自信心是两回事。然而我们诡诈的人心,常常把这两件事混为一谈,以至于我们往往以相信自己一定正确,来显明自己对上帝的信心。恰恰相反,我们对上帝的敬畏和信心,更需要以我们对自己的乐于怀疑和否定来体现。因此,真的敬畏,就应该从谨慎自己对别人内心的判断开始;就应该从“不猜疑别人,反倒常常怀疑自己”开始;就应该不去做或少去做那些自己力不胜任的事情,比如去猜测和判断别人的内心,或者借着自己的猜测去审判别人的良心。这样,我们就能少犯很多错误,也少犯很多心思和口舌上的罪了。

圣经中有一个非常典型的把自己的判断沦为了对他人论断的例子,那就是大家都很熟悉的约伯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去断定别人受苦的原因。

而约伯的三位朋友有一个推理:一个人遭遇灾祸,承受患难,一定是因为他罪有应得。他们相信:约伯一家之所以被撒但攻击和伤害,以至于飞来横祸,一定是因为约伯犯了罪,从而招致了上帝的公义惩罚。约伯的三位朋友持最正统的“因果报应”或“赏善罚恶”的神学观点,这就是他们对约伯所受苦难的判断。

其中,以利法最为直接,他断定约伯的灾难是他自己所犯的罪的恶果,是上帝给他的“惩治”。【伯4:7-8】请你追想:无辜的人有谁灭亡?正直的人在何处剪除?按我所见,耕罪孽、种毒害的人都照样收割第二位朋友比勒达也是一样的教条,认为上帝既是公义的,必然会报应犯罪的人。【伯8:3-4】上帝岂能偏离公平?全能者岂能偏离公义?或者你的儿女得罪了他;他使他们受报应第三位朋友琐法也是持同样的观点,甚至将约伯的自辩,看作是他自义的表现,因此这样来责备约伯。

大家知道:虽然一个人的受苦有可能是他犯了罪的直接后果,但如果要说受苦的人一定是因犯罪受到惩罚,这就不对了。说“可能是”,是对的,说“一定是”,那就不对了。而约伯朋友们的错误就在于以己意去揣测神旨,并做出了“一定如此”的判断,这就是论断了,这无异于是在妄称上帝的名。

但是,约伯却不认为自己受苦是因为自己犯了罪,在这一点上他固执己见,看起来似乎不够谦卑。但他确实不理解上帝为什么让他受苦,所以心里对上帝的作为有一些牢骚。发牢骚,是他的不对;但在不承认“自己遭遇祸患是因自己犯罪受罚”这件事上,他无可厚非。

其实,他的痛苦就在于不理解为什么;他为自己辩护,也是因为渴望上帝能够对为什么向他解释和开启,让他能够理解,然后他可以心甘情愿承受一切痛苦。

然而,一个人为什么受苦,有时候是出于上帝奥秘旨意的安排,有上帝隐藏的美意。上帝不一定会解释为什么。但人若向上帝寻求,人终必会得到指引,因为寻找的,必寻见。虽然上帝最后的回答似乎是答非所问,但约伯却听懂了上帝的弦外之音。

《约伯记》第38章以后,是上帝对约伯的回答。当我们仔细去读上帝回答的内容时,你会惊讶地发现,上帝似乎是答非所问。

上帝先这样海阔天空地问约伯:“我创造世界时你在哪里?是谁为世界安放基石?光从何处来?黑暗的源头在哪里?你能按季节领导群星吗?(见伯38∶4,6,19,32)我想可能当时的约伯被上帝问懵了,甚至他感到有点莫名奇妙。约伯的问题是无辜者为什么会受苦?这个关键性的问题,表面上看与宇宙被造以及它的运作,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但是,在仔细的思想和分析之后就会发现,义人或无辜者受苦的问题,其实跟宇宙为什么被上帝所造,怎样被造,被造了的宇宙万物又如何动作,这些绝对“奥秘”的事情一样,是尘土所造的人无法理解的。

上帝不先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先把他伟大的创造摆在约伯眼前,使他知道上帝超越一切人的智慧,上帝的作为远非人所能想像的。约伯对此似乎有所领悟,他开始认识到上帝不但全善全能,而且是宇宙绝对的主宰者。上帝无须征求人的同意才制定他的计划,也无须向人解释他的行动,但上帝不断地在必要时、用不同方式、向人启示他的计划,好叫人遵行他的旨意。所以约伯明白了这个真理之后,向上帝承认:“我是卑贱的!我用什么回答你呢?只好用手捂口。我说了一次,再不回答;说了两次,就不再说。伯40:4-5约伯已经完全顺服在上帝的主权之下;或祸或福,只要在上帝的旨意之中,都是一样的。

经过了这一系列的考验之后,约伯在灵性上更完全,更圣洁。约伯所经历的这一切证明了上帝的旨意在约伯身上实现了,约伯终于说出了一句千古不朽的名言:“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42:5-6)

在《约伯记》中,上帝没有直接回答约伯为什么受苦难这个问题,他只是领约伯进到一个新的境界,在这个境界里,约伯亲眼见到了上帝,自然就胜过了苦难,这就是上帝的答案。于是,约伯忏悔自己过去“讲论自己所不明白的事。”他这里所讲的话都说明了他的信仰已经从“风闻”有上帝、进入到亲身经历到上帝的地步;而他的灵性也从“不做恶事”被提升到、以上帝的眼光看事情的更高层次上。

故此,在基督教信仰的核心里,苦难有积极的意义。上帝的旨意和计划往往借着苦难完成;上帝也常常借着苦难使信徒的生命结出累累硕果。

所以,当我们自己受苦的时候,可以省察自己是不是犯了罪被上帝惩罚管教,可以求他的光照和开启。如果他保持沉默,我们仍要相信他的良善和慈爱,因为他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他的道路高过我们的道路。

但是,对于别人的受苦,我们可以本着爱心去提醒对方省察自己有没有犯罪。若有,就要劝勉认罪悔改,祈求赦免。如果对方自觉受苦无辜,查不出自己有什么可能招致惩罚的罪,我们就不能代替上帝去下定论:你受苦一定是因为你犯了罪,招致惩罚。

我们不是上帝做事的参谋,也不能像他一样洞察万事万理。我们不能以己意去揣度上帝的心,并代替他去对人受苦原因进行定罪式的宣告和审判。否则,我们就是在犯妄称上帝之名的罪。

所以,我们当谨慎自己的口,也当谨慎自己的心,不要对别人遭遇背后的原因妄加判断。不要像约伯的三个朋友自以为在高举上帝的公义,要代替他发言,结果却得罪了他,招来他的怒气,最后还要约伯为他们代祷,才能罪得赦免。

弟兄姊妹,这就是我们“当谨慎自己的判断沦为论断”所该有的经验。这样的经验,正应验了圣经上所说的: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然而,我们有这样的认知,也愿意这样待人,是因为我们曾经亲身经历过别人这样的对待。正因为我们经历了这些遭遇,所以我们才不愿意以同等的方式去对待别人。

我自己虽然说不上是个很爱嚼舌头根的基督徒,但无法否认的是,我也曾有过论断别人的事实。有时是在有意无意中就和同工一起“点评”一下张三或李四;有时是觉得别人伤害了自己,心里觉得委屈,于是就在关系较为亲密的朋友面前痛快地倾诉了一番。其实每次说完别人之后,“不要论断人”这句圣经教训就不停地萦绕在脑海中,心中也甚是懊悔:“哎,我怎么忍不住说他了呢?”当然也有的时候,因为突然想到这个教训,又硬生生地将正要出口的话又咽回去了。话虽未出口,其实心里已经论断人了。

当我们这样论断人的同时,肯定不免也被人论断过。不是吗?当我听到那些论断自己的话时,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的第一反应是马上回击对方,而并不是省检自己是否有错。我先是心里愤愤不平,然后在一肚子的委屈中,不知不觉变了脸色,然后略带讽刺的口吻在心里想着:“唉,这些人呀,总是在背后胡乱评判人,最终他们都会像当年的以色列人一样倒毙在旷野……”就在我这么思想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你这么想别人,不和他们一样吗?”是的,我和别人没有本质的区别。罗21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这句话狠狠刺透了我的心。那时我寝食难安,立即跪在上帝面前认罪悔改;但当我站起来的时候,我的心不再论断别人了。

每当我回想我被别人论断或者我论断别人的经历时,真的让我非常感恩,因为我深深领悟了“不要论断人”的教训。【林前4:5】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圣经已经教导了我们,所有的判断和定罪都要交托给主。上帝已“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5:22)所以我们若是判断别人的动机,定别人的罪,这是在篡夺上帝的特权。因此,我们岂能把论断别人的动机和行为,看作是一件小事呢?

弟兄姊妹,你有没有过类似的经历呢?曾有人说过:“没有受过伤的人,会讥笑别人身上的伤疤。”在我看来,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也具有很深的属灵意义。

是的,没有被疾病重重地折磨过的人,很难去怜悯那些在病痛中呻吟哀号的人,很难去抵挡那种要厌烦和嫌弃他们的冲动。没有受过伤的人,很难去怜悯那些身上有伤疤的人,很难去抵挡那种想要去讥笑和藐视他们的试探。没有在苦难中经历力量衰微的人,很难去怜悯那些在苦难中力量衰微的人。没有在困境的考验中看见自己小信的人,很难去怜悯那些在困境中信心弱小的人。

不知道自己是软弱的人,很难去怜悯那些软弱的人。不知道自己是靠恩站立的人,很难去怜悯那些需要被施恩的人,很难甘心去施恩与他们。不知道自己是需要被饶恕的人,很难去怜悯那些需要被自己饶恕的人。不知道自己被免了一千万两银子债的人,很难去免了别人所欠的十两银子的债。不知道自己也是会犯错的人,很难去怜悯那些犯了错的人。不知道自己也是会陷入试探的人,很难去怜悯那些陷入了试探而失迷跌倒的人。不知道自己是没有爱的人,很难去怜悯那些不够爱自己的人。不知道自己眼中有梁木的人,很难去怜悯那些眼中有刺的人。不知道自己本相的人,很难在其他的罪人面前放下自己的属灵优越感。

弟兄姊妹,难道我们没有或多或少经历以上这些吗?或者都经历过,但依然没有学到基督的恒久忍耐,仍然以他人待你的方式、态度,来对待别人。如果你果真如此,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我们不认识自己,缺乏自知之明。

一个不认识自己内心和生命本相的人,在天路追求上,往往只能成为法利赛人,在外表形式和律法教条上去严格持守,活出一种只在嘴唇上去敬畏上帝,心里却满了不仁不义不善的表里不一的生命,一种只喜欢祭祀,却不喜欢怜恤的假冒为善的败坏生命。

弟兄姊妹,但愿你在被别人如此对待的时候,能够深深的领悟到,不愿意再如此待人,因为你都一一品尝过这些滋味,正因为你的内心曾经被人横加猜疑论断过,所以,就不愿意轻易在你所不解的事情上去横加猜疑论断别人的内心。正因为你曾经被人如刀浮躁的言语刺伤过,所以,就不愿意对人说出如刀浮躁的言语,去刺伤别人。正因为你曾经被别人口中的戾气粗暴地对待过,所以,就不愿意口出戾气、粗暴待人,而愿意待人以温柔。正因为你在小事上曾经被人苛责挑剔过,所以,就不愿意在小事上去苛责挑剔别人,而愿意宽和待人。正因为你的考虑不周和无心之失,一些非原则性的过失,曾经被人计较过、上纲上线过,所以,就不愿意在别人的一些非原则性过失上,去上纲上线地计较什么,而愿意一笑置之,用忍耐的心去包容。正因为你曾经历过过错不被原谅和饶恕的滋味,所以,就愿意竭力地原谅和饶恕别人的过错,并且用爱去遮盖。正因为你曾经被人离弃过,所以,就愿意竭力地追求和持守对人不离不弃的爱。正因为你曾经自相纷争过,所以就愿意竭力地追求和坚守基督徒的团结与和睦,因为团结就是力量,分裂就是软弱和失败。

弟兄姊妹,作为光明之子,上帝给我们的教导从来都不是,别人如何对待了你,你就要如何对待别人。圣经说:不可说:人怎样待我,我也怎样待他,我必照他所行的报复他。(箴24:29)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

弟兄姊妹,以上我们说到了谨慎自己的判断沦为论断所该有的经验,也说到了我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的精神。这都是我们对待别人应该有的经验和态度,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习当别人判断我们的时候,我们该采取的方法。一句话,那就是:重要的不是人在如何看待我们,而是上帝在如何看待我们,所以不要太介意别人眼中的我们。

要知道,别人谈论我们是什么样的人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们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比起我们的名誉,我们应该更在乎我们的品格,因为我的品格才是真正的我,而我的名誉只是别人眼中的我。大家说,是不是这样呢?

我们的名誉是别人眼中的我们,而我们的品格是真实的我们,也是上帝眼中的我们。

其实,别人眼中的我们,常常掺杂着虚假,或者我们被人的想象美化了,被人高估了,或者我们被人的猜测和诋毁污名化了,但上帝眼中的我们是绝对真实的我们,不会掺杂一丝一毫的虚假。

要知道,在一切隐藏的、都被显明的日子,我们不是按照别人在如何看待和谈论我们而去受责备或得称赞,而是按照我们真实的品格和所彰显的生命表现,也就是上帝眼中的我们,去受责备或者得称赞。

然而,我们常常在乎自己的名誉超过了在乎自己的品格。也就是说,我们常常更在乎别人眼中的我们,哪怕其中掺杂着许多虚假,而不太在乎上帝眼中真实的我们,以至于我们常常热衷于去给别人留好印象,指望别人对我们有一个好评价,却不专一去寻求在上帝面前有一个清洁而正直的良心。

弟兄姊妹,是不是这样呢?是的。我们很少为自己那些无人知晓的罪而忧伤,很少愿意诚实和勇敢地面对自己真实的软弱、欠缺和过犯,很少带着内里诚实的心在上帝面前谦卑俯伏,却常常为着自己没有给别人留下一个好印象而沮丧、失望、纠结,却常常沉陷于为自己糟糕表现而痛苦的情绪搅扰里。

我们常常为了建立和维系自己的良好形象而不惜去做一些错误和虚谎的事,以至于当我们不被人认同和肯定,反被人反对、否定、指责、论断、误解、冤屈和诋毁的时候,就觉得这样的处境不可忍受,心里就容易对别人暴发出一种攻击性和报复性的反应,来反抗这一切使我们得不着好印象和好名声的处境。

于是,愤怒、苦毒和仇恨等等这一切报复性和攻击性的反应,就如同是一种武器,似乎可以被我们用来证明自己的“对”、“义”,似乎可以用来保护我们被损害的尊严和名声。通过使用这些武器,我们固执地试图向自己,也向别人证明自己的“清白”,以保全自己的名誉,以维护自己的尊严。为了维护和保全我们在人前的尊严和名声,我们宁肯以罪污来玷污自己,也不渴求在上帝面前有一个清洁的良心。换句话说,我们常常为了建立和维护自己的名誉、而不惜去伤害自己的品格和生命。

我们常常为了去证明自己的“对”,而不惜去做一些不对的事。我们常常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而不惜去犯罪羞辱上帝的名。人的一大悲剧莫过于:我们常常要在“证明自己正确”的道路上去犯错误,常常要在证明自己有理、有义的道路上去犯罪。我们常常为了维护自己的过去而不惜毁掉自己的现在和将来。

我真的看到: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而不惜伤人害己。有人看自己的名誉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有人宁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去证明,别人对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对他们来说,假如自己的活着不能让别人对他们有一个正确的看法和评价,他们就甘愿自己以死明志,用毁掉自己或他人生命的方式去证明自己的清白。

但是,即使如此绝决和激烈,也换不来一个在上帝眼中更真实、更有理、更有义的我们。因此,我们需要更加看重和寻求自己内心的正直和清洁,保守自己的良心,而不是更看重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和评价。

假如我们找不到一个正确的方式和道路去证明自己的正确,我们就不需要再去证明自己的正确。假如我们找不到一个不犯罪的方式去证明自己在某事上“无辜或有义”,我们就不再需要去证明自己的“无辜或有义”,只需要将自己交托于上帝。

假如我们找不到一个不亏缺上帝荣耀的方式去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辜有理有义,我们就不需要再去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辜有理有义,只需要等候上帝显明一切的那日,为我们判定是非。我们不能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而伤害自己的品格。我们不能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而不惜羞辱上帝的名。我们不能为了保全自己今生的利益就宁可丢弃自己在永恒中的福祉。

最后惟愿大家都能谨慎自己的判断,以免沦为了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