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思想】
本章围绕着“同情犯错误的人”这个主题,主要讲述了“同情犯错误的人”与“赞同人的错误或罪恶”的不同性质和意义。同时,也对比说明了人性情感的爱是多么的狭隘、短暂和充满污秽不洁的成分,但是上帝爱的属性是多么的深广、长久而且纯粹无暇。
本章的标题“同情犯错误的人”也可以翻译成“对错误的赞同”。所以,本章实际上是借着得克萨斯州教会的一个实例,在辩证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究竟要如何对待错误和犯错误的人、应该如何对待罪和犯罪之人。我们在实际的经历中,往往对这两方面做的偏左偏右,不能合乎中道。我们往往在同情怜悯犯错之人的时候,也一并赞同他们的错误;或者往往在责备人所犯的错误之时,也一并无情的伤害了犯错误的人。这都是错误的做法。
“同情犯错误的人”的正确意思是:我在思想上不赞同、不认可这个人的错误做法,但是我在情感上能理解、能接纳他为什么这么做,所以对于这个人表示同情和怜悯的看法,但是我愿意尽力去帮助他在思想上、观念上认识到他的错误做法,建议他应该如何选择。
以上的观点是正确的对待犯错之人的观点,这样的观点正是“恨罪恶、爱罪人”的思想,这也就是因信称义的救赎论所具备的思想。但是,假如我们为了要在情感上同情犯错误的人,就在思想上毫无底线和原则的一并接纳了这个人所犯的错误,或者是赞同了他的错误观念和立场,这就是自由主义的思想,这不是真正的爱,这是偏离上帝爱的属性和原则的人性情感式的爱。那这个时候就是“对错误的赞同”了。
但是,假如我们为了不要走“对错误的赞同”这样的错误路线,就干脆既不在思想上赞同这个人的错误,又不在情感上同情、理解这个人的遭遇,那就是律法主义的思想,那是一种容易随便给别人定罪的法利赛主义的救赎论。这也是不正确的观点。
所以,“同情”所涉及的两个方面是:思想上和情感上。也就是我们在理智上、在思想上对某个人的做法所采取的立场有一定的反应;在情感上对这个人本身的遭遇和境况所给予的回应。所以,对待一个犯错误或者是存在错误的观念和做法的人所给予的同情,应该是在思想上不赞同他的错误立场和做法,但是在情感上对他的遭遇有所尊重、有所怜惜,或有所理解。
因为知道他也是按照上帝的形像所造的人,也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一个生灵,只不过是几乎被撒但腐蚀殆尽了,就像是被火烧过的一根柴一样,面目几乎全非,这个时候需要给予怜悯和帮助;因为我们自身何不是如此被撒但所攻击,正因为有这一样的处境和遭遇,就能理解和表示共鸣,所以自然的就生发出怜悯之心,表示愿意帮助这个人认识到自己错误的立场,帮助他转离仇敌的阵营。这就是对“同情犯错误的人”真正的立场,既不偏袒罪恶,也不偏待罪人。
【犹22-23】“有些人存疑心,你们要怜悯他们;有些人你们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有些人你们要存惧怕的心怜悯他们,连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当厌恶。”这里提到了犯错误的三种立场和情况,但是使徒说无论是什么形式的错误或罪恶立场,我们虽然对这些错误和罪恶不能表示赞同,但是我们必须对错误中的人给予同情和怜悯。这就是上帝的心意,这就是上帝爱所表达的属性。上帝的爱是如此的长阔高深,具体表现在他区别对待错误和犯错误的人,也表现在他对罪人或仇敌所给予的怜悯。
正是因为这样爱的属性,以至于在我们始祖犯罪之初,他就愿意立即施行救赎。虽然在始祖犯罪的时候,人类就处在了与上帝为仇的立场上,但是上帝眷顾这些被罪恶所胜的人,他看到他们当时的遭遇和处境,以及他们自身的价值和被救赎的可能性,所以就生出怜悯之心。这就是上帝爱的属性,这就是吸引我们来到主面前的牵引力。
【罗5:8】“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我们人性没有这种爱的属性,所以,我们人性所具有的情感式的爱,那是不圣洁的爱,那是没有理智的爱,那是没有天上原则的爱,那是容易停息的爱,那是非常短暂的爱,那样的爱无法使人具有坚强的道德力,无法给予使人恨恶并抵抗罪恶的能力。只有上帝才有爱仇敌的爱,所以,对于犯错误的人表示同情,甚至涉及到与我们在感情上不能产生共鸣人,就是在感情上我们不喜欢的人,我们都要给予如此的立场。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在主面前就毫无希望。
这就是本章所表明的思想。我们看本章的一些话:“如果上帝照他们对待D弟兄那样对待他们扭曲的作风和不完全的品格,他们原会早就灭亡了。但满有慈怜的上帝容忍了他们,没有按他们的罪恶对待他们。”这里就说明了上帝是如何对待那些恶待D弟兄的人的,虽然他们错待了D弟兄,这是错误的举动,上帝并不认可,但是上帝却给与他们本人仁慈怜悯,并借着证言帮助他们认识到他们的错误,就是为了给与他们再次悔改的机会。这就是上帝对待罪人的心意。
本章所讲述的A、B、C、AB弟兄应该是组成得克萨斯州某教会领导班子的成员。AB弟兄是B家的人,A弟兄可能是这个教会的负责人,很可能C弟兄与A弟兄协助同工负责教会的行政管理工作,而B家的弟兄很可能就是本教会的传道人的立场。当然,A和C弟兄也做传道工作。预言之灵指出,正是因为他们处在教会负责和领导的立场上,能或好或坏的影响上帝的圣工,所以她才发出这样的证言,指出他们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她说:“自称与上帝联络的圣经传道人,如果看不出这种人的影响,就不适合作上帝真理的教师。这些人如果始终处在他们适当的位置,从不企图教导人或带领人,我就会保持沉默;但是当我看到上帝的圣工有受损害的危险时,我就不能再保持沉默了。”
本章说明,A弟兄和C弟兄缺乏属灵的辨识力,所以无法以属灵的眼光看清楚B家弟兄的真面目,他们只是被B家弟兄的外表的花言巧语所迷惑,以为他们为人纯正,就很认可他们的立场和做法,并且对他们表示绝对的支持和赞同。但是,证言向他指出他们缺乏属灵的辨识力和悟性,无法看清B家弟兄那种令人讨厌的品格特性,B家弟兄的这些偏离上帝旨意的品格特性使他们不适合做上帝的工作。
另一方面,A弟兄的另一个软弱是,他喜欢偏听偏信,他对事情的判断和认识,都是来自于别人所传给他的只言片语,他喜欢听那些爱传话之人的闲言碎语,这就使他受到了影响,以至于在对B家弟兄的做法上没有辨识力,在对待D弟兄的事情上,他也没有辨识力。所以,证言劝勉他说:“你应该从这个经历学到一个教训;就是,要塞耳不听会使你对上帝原要你支持、同情和勉励的人产生偏见之人的话。”“我奉夫子的名劝你摆脱人的影响,塞耳不听闲话谣言。不要让任何一个人把见证放在你口中;要让上帝而不是在家在外都不圣洁的人把上帝圣工的担子交给你。”由此看来,作为教会的管理人员,如果放任偏听偏信的人性软弱是不可取的,也是绝对有害的。
本章提到A弟兄对待B家弟兄的“同情”是不正确的,那是对他们的罪恶和错误做法表示赞同的举动,这样的“同情”所持的立场是自由主义的立场,就是“爱罪人也爱罪恶”。A弟兄对待D弟兄所采取的毫无“同情”的做法也是不正确的,那是因为不赞同他的错误做法而导致不同情这个盲人本身的遭遇,这是一种律法主义的随意定罪的立场,就是“恨罪恶也恨罪人”。
但是,相比较来说,上帝对待A弟兄和B家弟兄的做法是不赞同的,但是上帝因为爱他们而给与他们证言的指正和帮助,这就是对罪人的怜悯;以及上帝对待因不公平的判断而灰心绝望的D弟兄却表示无尽的怜悯,他希望D弟兄能够回转到上帝面前,虽然他选择对上帝动摇的立场,但是他是无辜的,他是在被仇敌迫害而导致这样的结果,更何况他是一个盲人,更应该对他表示同情。所以,上帝对人与人对人的态度是多么的不同啊!
在此,我一起思考几个问题:
第一,请结合第2段思考“使自我处在其适当的位置”有什么意义?
首先,我们要知道“自我”是我们人肉体本性的性质,是伴随着堕落之后的肉体的本性存在的,是无法从肉体中消失的,如果自我的特性从我们肉体中完全消失、不见了,那肉体就不是肉体了,那肉体就变成灵体了,因为它的性质变了。但是,只要我们还带着肉体生活在世,我们的肉体就附带着人性的软弱成分,那就是我们所常说的“自我”。
如果我们因为上帝的恩典而悔改了,我们的本性就会发生改变,但是并不是说我们肉体本性的软弱特性就消失了,而是被上帝的恩典制伏了、打败了,被推到了一个适当的位置上,就是被制伏的位置上,就是不能再随意反叛的位置上。就像是弹簧一样,被外来的一个力量给压下去了,它不能轻易反弹了,就处在了那样的立场。这就是“使自我处在其适当的位置”的含义,就是被制伏的状态。
要知道,我们里面是一直存在两种势力的交战的,一个是上帝的恩典的能力,另一个是我们本身的罪的势力,那就是我们所说的自我的势力,所以这两者是彼此相争,是要我们时刻做出选择支持哪一方的,所以它们都处在它们适当的位置,而不是都消失了。
第二,请思考本章中“本来的品性”、“品格在低劣的模子里铸造成型的人”、“可厌的品格特性”、“那些品性虽是遗传给他们的”这些内容的意思?
“本来的品性”是指天生遗传的本性特征,也就是品格特性。
“品格在低劣的模子里铸造成型的人”是指在低劣败坏的本性的器皿里所铸造的品格。因为我们的品格的形成是在我们本性的基础之上形成的,本性的思想和情感的结合使造成了道德的品格。如果我们不顺从上帝的旨意,我们就不会有上帝的属性培植在我们里面,我们就会随着我们本性低劣败坏的思想和情感发展,造就的品格就是瑕疵的、败坏的。
“可厌的品格特性”是指我们人性本身的特性是向下的、是堕落的、是低劣败坏的。
“那些品性虽是遗传给他们的”是指这些品格特性是天生遗传的,这实际上是指我们的本性特征来说的。
最后,送给大家两段话作为共勉:
“今生一切的价值与伟大都来自它与上天和不朽来生的关系。上帝永恒的膀臂环绕着转向祂求帮助的人,无论那人多么软弱。山岭的宝物会灭亡;但那为上帝而活的人,不为指责所动,不为称赞所曲,要永远与祂同住。上帝之城会敞开金门接纳已在地上学会倚靠上帝得指导和智慧,在损失和痛苦中从祂得安慰和盼望的人。众天使的歌声会在那里欢迎他,生命树也会为他结果子。”
“我们任何一个人,在任何形式的考验下,若是放松对上帝的把握,都是不可原谅的。祂是我们的力量之源,我们在每一考验中的堡垒。当我们呼求祂帮助时,祂必伸出手来大能地施行拯救。”
【结构大纲】
第一部分(1-8):讲述了A弟兄因没有辨识力而不恰当的同情B家弟兄的错误,对圣工造成了损害。
[提示:
1.请就A、B、C、AB弟兄的身份方面来说,思考他们为什么会受到证言的责备?请说明A弟兄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2.请结合第2段思考“使自我处在其适当的位置”有什么意义?
3.请思考这一部分中的“本来的品性”、“品格在低劣的模子里铸造成型的人”、“可厌的品格特性”、“那些品性虽是遗传给他们的”这些内容的意思是什么?]
第二部分(9-18):讲述了A弟兄由于不恰当的支持B和C弟兄的错误做法,使得他本该同情却没能同情D弟兄,使得D弟兄的身体和心灵几乎被摧毁了,使他的信心可怕的动摇了。
[提示:
1.请思考导致A弟兄在D弟兄的问题上,处于错误的立场上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什么?
2.请结合本部分内容思考,本章的主题“同情犯错误的人”具有什么意义?]
第三部分(19-25):讲述了D弟兄在面对不公正的判断上,遇到了一个巨大的考验,但是他没有胜过这个考验,以至于放松了对上帝应有的把握。这是他在这个考验面前所犯的一个错误。但是,上帝仍然给予他关注和同情,期望他从错误的立场上回转。
[提示:
请思考我们应该对什么样犯错误的人给予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