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思想】
本章围绕着“上帝诫命的神圣性”这个主题,主要讲述了上帝的诫命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首先,“神圣性Sacredness ”这个英文单词同时也可以翻译为:神圣不可侵犯性。换句话说,上帝诫命的神圣性是指上帝诫命本身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就像始祖在伊甸园中是不可触碰“善恶树”这个禁令一样,如果一旦触碰了,那就是侵犯了,这样的侵犯是会招致一定的后果的。所以,上帝的诫命也是具有不可侵犯、不可违背的性质,如若违背,必然会招致刑罚的。这样的刑罚特别是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中可以充分的体现出其反应。一旦我们违背上帝的诫命,我们的良心就会变得黑暗麻木了,我们的道德力就会变得软弱无力了,我们的思想就会注重自己和自己的利益,我们的情感就会减少对上帝的爱心、信心和献身的热诚。我们整个的本性就会败坏。
这正如始祖在伊甸园中犯罪一样,当他们侵犯了“善恶树”不可触碰的领域的时候,他们就招致了不可抵挡的刑罚,那就是圣洁荣耀的本性败坏了,人的道德力、智力、体力都受到了相应的堕落和下降。但是,始祖犯罪的这个前提是他们在上帝的大光中跌倒的。他们明知上帝的旨意,却想要探知未知的领域,侵犯了上帝的主权和命令,于是他们就招致了这样的刑罚。这样的罪恶带来的刑罚不仅涉及到他们自身,也延及到他们周围的一切。所以,我们若侵犯上帝的诫命,所带来的刑罚不仅涉及到我们自身,也会延及到我们周围的人和物上面。因为我们与始祖一样,都是在明知上帝所启示的大光中犯罪的。
所以,本章在讲述上帝诫命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的时候,前提是在明知上帝诫命和安息日的要求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还是随意的侵犯,那就会招受刑罚的。本章多次提到诸如这样的话:“凡尊敬耶和华诫命的人得了关于第四诫教训的亮光之后,就必毫无疑问地顺从,不问这种顺从是否可行或便利。”“无论何人,在得了亮光,明白安息日的要求之后,若再忽视第四诫,他在上帝眼中必不算为无罪。”“你明知上帝要人遵守安息日,然而你的行为却与你所宣称的信仰不相符。”“因为你已得了亮光,却又偏行与亮光直接相反的道路。”所以,本章所讲的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明知故犯”的罪所招致的刑罚。因为圣经说:“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祂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路12:47】
关于上帝的诫命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其原因有以下的三点:
第一,因为上帝的诫命是出自于创造主上帝的口,而上帝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他的吩咐和旨意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上帝的诫命就代表着上帝。我们如果向上帝的诫命讲条件、找借口、讨价还价,那就是在向上帝讨价还价,这就是向上帝犯了僭妄的罪。什么是僭妄的罪呢?就是把自己当作上帝一样看,以及让自己看起来有上帝那样的权柄。如果我们向上帝讨价还价,那就是把自己当作上帝一样,好像自己有权柄可以随意更改上帝的诫命。这样的罪是对上帝地位和权柄的一种抢夺,是犯了盗窃和抢夺罪。
所以,上帝的诫命本身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我们不完全顺从、或部分顺从、或者是向上帝讲条件、行方便的方式来遵守上帝的诫命,那就是侵犯了上帝诫命的神圣性。那意味着我们就要遭受上帝的刑罚。但是,上帝本是仁慈的一位,他的目的并不想惩罚我们,他是想救赎我们,于是他就亲自成为罪身的形状,替我们承受了犯罪的刑罚,为要让我们看到他诫命的神圣性,使我们重新回转过来,重新来顺从上帝的诫命。所以,从基督甚至付上如此重大的代价为我们死的事情上,可以看到上帝诫命的神圣不可侵犯性,这个神圣性是不容置疑,是需要坚决维护的。
第二,基督付上沉重的代价为了维护诫命的神圣性,并且他在地上亲自为我们作了顺从的榜样,虽然困难重重,虽然遭来了许多误解、反对、嘲笑和抵抗,但是基督仍然在苦难中学会了顺从;虽然他也与我们一样,有许多不便利的环境,他也有着软弱的肉身,他也时常经历试探,但是他仍然在忍耐中学习了顺从的功课。他的人性使他感受到了顺从的艰难,但是,他仍然克服了这些艰难,完全顺从了上帝的诫命,为我们作了完美的榜样,这就是基督背十字架的人生和经历。
所以,我们也需要像基督一样,完全克制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主,即便是付出牺牲生命的代价。所以,基督在地上克服重重环境和自身的人性的软弱,即便是背着十字架也要完全顺从的榜样,向我们说明了基督维护上帝诫命的努力,这充分表明了上帝的诫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而基督救赎我们并不是要我们在罪中生活,而是要救赎我们脱离罪恶,以便使我们成为顺从上帝诫命的人。我们只有借着顺从上帝的诫命才能表明我们承认自己的信仰、不否认自己的信仰,通过我们的行动表明上帝诫命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所以,上帝的诫命必须在行为上表明出来,这是上帝的要求,当我们在行为上要顺从上帝的诫命的时候,我们就会面对许多的环境、试探和艰难,以及我们人性的软弱。这时我们就需要求助上帝的恩典来帮助我们克服这些艰难和试探,使我们的道德力得以加强,可以使我们顺从上帝的诫命。但是,当我们经历了这样顺从的过程之后,我们就会在信心上得以加强,就会使信心受到训练。否则,我们的信心就会死去,这就是说上帝的诫命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的原因之一。
第三,当我们明白上帝诫命的亮光之后,当我们明知的时候,如果我们仍然侵犯,我们的内心就会黑暗。尤其是在侵犯安息日的问题上。安息日是上帝诫命的核心,安息日的领域就像是伊甸园中“善恶树”的领域一样,都是处在核心部位,说明其重要性。安息日不仅是上帝设立并分别为圣的日子,这一天被称为一周七日之首,是核心,是最重要的日子,这就是圣日。我们如果遵守安息日,上帝在这一日亲自临格与我们交往,就好像上帝通过我们的良心与我们交往一样,上帝在这一日是面对面、手把手来教导我们,我们在这一天就会补足我们属灵上的缺乏。尤其是我们的良心的亏欠就会重新得到补足。(来10:22,天良的亏欠)所以,安息日是上帝来帮助我们提升属灵力量的方式。
所以,当人类始祖犯罪之后,上帝又赐下他的独生子来救赎我们,首先就是来弥补我们良心上的亏欠的。因为基督道成肉身降世这件事情本身就是来挽救我们因罪而黑暗的良心的。之所以我们众人在世上都有一点良心之光,正是因为基督的降世重新给了我们第二次顺从的机会。所以,我们全身的“灯”不至于黑暗。
但是,我们也必须时常去记念基督的救赎,我们需要通过安息日这个每周特殊的日子与我们的创造主、救赎主交往,来加强我们良心的属灵力量,就像是每周在安息日这一天都为下一周预备好了充足的电量,使我们不至于中途熄火。良心亏欠,就像是良心欠电一样。当安息日过完之后,我们带着满满的属灵的“电量”迎接新一周正常劳碌、生活的每一天,就是要表现我们所充满的电量,就是要运用到每一天中去,我们的每一个思想、情感、行动、言语都要受良心属灵电量的牵引和支配,我们才能在这所有的方面处在正常、不侵犯上帝诫命的范围内。如果我们安息日没有“充电”,干犯了安息日,我们就会在新的一周带着没有电量的状态生活,我们就会在各方面都掉链子,各方面都会违背上帝的诫命。
所以,安息日是上帝为我们的良心充电的时刻,六日的劳碌是我们在思想、观念、情感、欲望、行为等方面忙碌、碰撞、操劳的时刻,必须要被充满电的“良心”来支配这一切,否则就会出现问题。所以,安息日是非常重要的,上帝的诫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们侵犯了安息日也必然会侵犯其它诫命。
所以,七日一周的比例分配就像是这样:安息日对应我们的良心这个“灵”的领域;其它六日对应我们“魂”和“体”的领域。安息日是专用来与上帝交往的时间,就像是良心是专用来与上帝交往的场所;其它六日是与世界俗物交往的时间,就像是“魂”和“体”的领域一样。同样,十诫命的核心安息日就像是居首位的良心的功能,而其它九条诫命涉及的是与世俗与人有关的事,以及在这些每一方面与上帝的关系。
在本章中总是出现诸如“你所表白的信仰”这样的话,这是什么意思呢?同时也提到你的行为与你所表白的信仰不相符合,这是什么意思呢?这也就是上帝诫命的要求,上帝的诫命要求我们顺从,不仅是在信心上,还要在行为上,因为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就是上帝的诫命必须涉及到行为,如果不在行为上表明出来,我们的信心就得不到养料,就会因为缺乏“营养”而死去。所以,信心的营养来源于行为。我们的行为不仅是内在信心的表达,也是喂养信心的营养媒介。因为我们的信心来自于我们内心的“魂”的领域,而信心的形成既需要圣灵通过“良心”的启迪和教导,也需要“行为”所带来的信息的浇灌,因为体现在身体上的“行为”可以与外界接触,就会带来外界的信息,通过我们的身体传递给我们“魂”的领域,来加增我们实际经历的知识,这样的知识进来通过“魂”的机能的整合,就会使我们产生一定的认识,我们就会在思想上表达,在情感上喜爱、发热心,再通过与良心中圣灵的教导相对照,作进一步的确认,这就是“信心”形成的方式。所以,“信心”就是对我们所获取的知识的认知,再与圣灵声音对照整合,舍弃错误的保留正确的,就会成为一种我们“所表白的信仰”,而这样的信心需要不断在行为上表明出来,才能进一步训练我们的信心,加强我们的信心,也就是喂养我们的信心。
我们以上讲述了这么多,涉及到的都是我们内心大脑的机能,我们知道我们内心大脑的机能是形成我们“道德”的所在,是产生道德力的机能,是形成品格的机能,所以,上帝的诫命也被成为“道德律”,因为这是直接涉及到道德机能的,是直接涉及到内心大脑机能的;道德律是来帮助建造我们内心的机能的,也是来建造品格的,也就是帮助我们在良心、理智、意志、信心、爱心、情感、行为上得到建立的。所以,如若侵犯上帝的诫命,就是侵犯了道德律,就会破坏我们大脑的机能,这就是为什么说上帝的诫命本身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
本章虽然涉及到了遵守安息日的问题,但是更重要的是谈到了遵守上帝诫命的原则和重要性。而遵守安息日是遵守上帝诫命的精神和态度的重要体现。当然,这个问题得到解决,那么,对于先知证言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遵守诫命的态度就是遵守证言的态度。所以,本章最后也提到我们要谦卑接受证言的责备。上帝诫命本身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同样,上帝的证言也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我们明知故犯,明知故意不愿意接受的话,就会遭至多么大的黑暗啊!
本章一开篇就点明了本章的主题:“我蒙指示看到在教会属灵兴盛的进程上有些阻碍。因为许多人的内心及生活不正直,上帝的灵便忧伤,他们所表白的信仰与他们的行为不符。”是什么原因使我们在属灵上无法得到提升呢?在我们属灵进程上的障碍是什么呢?就是我们侵犯了上帝诫命和证言的神圣性,就是我们明知故犯的罪,就是我们所表白的信仰和我们的行为不相符合。这使我们的信心逐渐死去,使我们的内心逐渐的黑暗,使我们的道德机能软弱,是我们里面种种人性的软弱,使我们品格的提升有了障碍。所以,我们需要拿掉这些障碍,就需要重建上帝诫命的神圣性在我们的内心和行为上。
现实中,因为我们经常带着明知故犯的倾向和精神,使我们处在一种罪恶的昏睡状态中,我们的良心因为屡次疏忽遵守上帝的旨意而变得麻木不仁,使我们对上帝诫命的神圣性失去了属灵的灵敏度,于是我们就无法在属灵上进深。这是我们需要认识到的,我们之所以不愿意接受证言责备的原因,是我们失去了对上帝诫命神圣性的灵敏度。当对神圣的事物变得麻木、失去了应有的敬畏和认知,我们就会圣俗不分,就会把神圣的事当作平常,就会轻易地侵犯上帝的诫命。
这就是我们疏忽证言和越照越明的亮光的原因。我们对真理失去了热爱的心,我们失去了起初的信心和爱心,我们对信仰开始变得冷淡退后,这些都是因为我们失去了对神圣事物的灵敏度,这是我们需要特别提防的。现今的时代,随着不法的事增多,表明上帝的灵也在逐渐离开人心,人心变得渐渐冷淡,于是道德力麻木不仁,福音很难再被接受,这都表明人心对神圣事物敬畏的灵敏度在逐渐丧失。即便是在教会中,信的人也渐渐不热衷于信仰,麻木不仁、不冷不热,这就是最大的危机。
所以,本章主要讲述了另一个使我们认识自己的方法,就是通过我们对待上帝诫命的神圣性有没有失去灵敏度,如果我们正在不冷不热、麻木不仁,轻轻忽忽对待神圣的事物,我们就是正在失去灵敏度。而我们这样的状况就是信仰的危机,我们需要立即认识,引起注意,需要立即进行改革。只有我们看到自己的需要了,我们才能改变而接受证言的责备。
最后送给大家一段话一起共勉:
“我的弟兄啊,你的心(soul)应当苏醒,你的信心应当扩大。你久已用这样或那样的话作为不顺从的借口,以致你的良心渐归静息,不再向你提醒你的错误了。你久已随着自己的便利去守安息日,以致你的心(mind)不再在意你悖逆的行为了。然而这都是你咎由自取,你并不能逃避责任。你应当立即顺从神圣的诫命,依靠上帝。不要惹动祂的忿怒,免得祂以可怕的刑罚来报应你。在为时太晚之前,你应趁早转向祂,求祂赦免你的罪恶。你若本着谦卑的信心来到祂面前,祂是富有恩典怜悯的,必要将祂的平安和悦纳赐给你。”
【结构大纲】
第一部分(1-9):讲述了上帝诫命本身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表现在如若违背就必遭受刑罚。如果我们违背上帝的诫命,上帝的诫命就要求我们遭受刑罚的。但是基督为了救赎我们替我们承受了罪的刑罚,从这两件事上——违背就要遭受刑罚;以及基督宁愿自己遭受屈辱也要维护律法的神圣性——从这两件事上,我们可以看到上帝诫命的神圣性。
第二部分(10-17):讲述了上帝诫命的神圣性还表现在它对我们顺从的要求上。上帝的诫命要求我们完全的顺从,也就是我们所表白的信仰,我们的信心一定要在行为上表明出来,这是我们维持“活信心”的方法,也就是上帝建立我们道德机能的方法。为了帮助我们满足律法顺从的要求,基督在地上亲自为我们作了顺从的榜样,即便背负十字架也要在行为顺从,这个经历本身对我们就是一种实际的教导和帮助。
第三部分(18-25):讲述了上帝诫命本身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还表现在我们自身的道德机能上,也就是我们的内心。我们如果明知上帝的诫命而仍然去侵犯,就会使我们的良心黑暗麻木,使我们的智力昏暗,使我们的信心死去。所以,我们需要立即选择顺从上帝的诫命,这样的信心最终要达到“他们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那样的耶稣的信心,就是能够生发仁爱的信心,就是没有什么可以使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的信心,不要因为肉体的软弱、年老力衰,或是因为没有吃的了,或是因为没有穿的了,或是其它原因而无法顺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