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乎中道的爱

3 月 24, 2022


太19:17-20,【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他说:“什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

可10:19,【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

在这里,耶稣明确提出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然后列举了十诫中后六条。这时,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于是耶稣给了他一个试验性的呼召,他最后忧忧愁愁地离开了。

这不由得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我们遵守十诫要到什么程度才算完全?我们自己的认识是否与上帝的要求存在差距?我们是否在受到试验之前,自己并不知道这样不足或隐恶?

十诫当中八条表达为“不可”、二条表达为“当”,也就是禁止犯罪的行为,因为“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这样说来,十诫是一条底线,遵守十诫是义的品行的基本描述。

前四诫是约定人与上帝的关系,耶稣概括为“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可12:30),没有因为怕死而去犯罪、妥协,没有以自我、财产或亲人为偶像,生活和品行是合乎上帝的道,在侍奉和荣耀上帝的事上全心全意。

那么爱和诫命是什么关系呢?爱是品行的发展;不违犯诫命是底线。以爱上帝的动机来遵守诫命时,爱上帝的品行是不断成长的。也就是说,最起码不能在行为和心里去违犯诫命;然后,这种不犯罪的义的品行会发展、成长,不会停留在不越底线的最低要求上;而这种发展、成长不管到什么程度,都是扎根在前四诫的原则和基础上。总之,诫命的条款给出的是原则和质的要求,而爱是在这个原则上的发展及量的表现。

我们想耶稣的生活是怎样呢,他为顺服上帝旨意而舍命,他拯救失丧的人、饶恕悔改的人、也定罪之为罪,他放弃天庭与宝座、撇下所有的、成为贫穷的和服侍人的,也少有地上家庭的温暖。那么,这些榜样当然远远超出了前四条诫命的要求,而是爱上帝的完全。所以,我们也要在我们的范围内完全,就像耶稣在他的范围内完全一样。

再看后六条诫命。后六条诫命是约定人与人的关系,不犯这些诫命就是不去冒犯别人、不去伤人害物,这是基本的要求;违犯这些诫命就是罪、就是死。而耶稣将后六诫概括为“要爱人如己”,这是在表达诫命的原则。什么是爱人如己呢?要发展到什么程度呢?换一种表达,就是“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

这里再次要理解诫命和爱的关系。首先在行为和心里去遵守后六条诫命的条款,进而以上帝的心意、上帝的爱去对待人,而爱就是上帝的品行、并不是人的感情。天父不愿意失丧一个小子,所以我们也要饶恕悔改的人,忍耐对待犯错的人,不可轻看任何一个信徒,更不能以任何方式绊倒人。而且,不要与恶人作对,要爱你们的仇敌,也就是按上帝的心意给人悔改的机会、给人充分的宽容时期,正如上帝对待我们一样。

但是,我们要知道,圣经说“爱人如己”并不是表达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请思考以下经文:

申14:21,【凡自死的,你们都不可吃,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或卖与外人吃,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上帝为圣洁的民。】

申23:20,【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

代下19:2,先知曾斥责约沙法王,【你岂当帮助恶人,爱那恨恶耶和华的人呢?因此,耶和华的忿怒临到你。】

太7:6,【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

太13:11-12,【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

太7:15,【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

太10:17,【你们要防备人,因为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也要在会堂里鞭打你们。】

所以,我们要理解,对亲人要亲爱,对教友要友爱,对外人要仁爱,对凡物要爱惜,有层次、有区别。我们继续看几处经文:

弗5:28、33,【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

这里说爱妻子如同爱自己。

路10:27,【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

这里说爱邻舍如同自己,也就是爱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彼后1:7,【有了虔敬,又要加上爱弟兄的心;有了爱弟兄的心,又要加上爱众人的心。】

这里告诉我们,爱从家庭开始,扩展到邻舍,延伸到外人。

以上对于爱与诫命的理解,总结一下:守诫命是原则与底线,而爱是这种原则的延展、是品质的成长。比如,夫妻在遵守“不可奸淫”的基础上,发展彼此相爱的关系。相反,违犯任何诫命的人,没有爱。

让我们回到马太福音19章,那里说明了什么呢?遵守上帝的诫命是进入天国的条件,遵守诫命的行为必须表现爱上帝的特质、以及以上帝的心意对待人的爱的品质,林前13:4-8。而那个青年财主没有真正爱的精神,财产是他的偶像,所以他自以为满意的生活不算是真正遵守了诫命。

相反,爱一旦浇灌在心里,是不会止息的,是活水的源头,直涌到永生(林前13:8,约4:14,7:38-39)。悔改重生的人品行会成长,到了天国还会继续成长,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3),基督的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3:18-19)。基督因信住在我们心里,使我们成为遵守诫命的人,爱也有了根本、有了基础,然后长阔高深地扩充、发展(弗3:17)。

爱是圣洁的原则,爱是属上帝的品质。而违犯任何诫命的人,不是真信的人,也不是真爱的人,不是有基督的灵的人,根本不是属基督的(约一2:4,罗8:9)。

在现今的末时代,魔鬼要发展很多邪教团体,在年轻人中、在大学校园里建立,并且引诱很多老信徒加入其中。这些邪教活动都带着奇特的灵的感动,让人兴奋,并感到愉悦,同时进行肉体方面的满足,彼此淫乱被说成是超脱世俗关系的彼此相爱,与邪教头目苟合被说成是“灵交”,其实正是与魔鬼的灵相交。人们把性的关系与爱几乎等同看待,他们这样说:“我爱你、喜欢你,所以要与你发生关系”,“我看到你就抑制不住肉体的冲动,这就是爱你了”。这种陷在黑暗中的人发展的宗教是不折不扣的邪教,黑暗乃其领域,肉欲乃其本质。他们甚至说:“圣经里有多妻,我也可以多妻”,“大卫有很多妻子,还是符合上帝心意的人。”他们丧失理智,何谈信仰!所以,如果没有真理,没有十诫,去谈论爱,那是十分危险的,邪情私欲被奉为爱。

约二2、6,【爱你们是为真理的缘故,这真理存在我们里面,也必永远与我们同在。】【我们若照他的命令行,这就是爱。你们从起初所听见当行的,就是这命令。】

上帝对爱给予了定义!信真理、守诫命就是爱。不是说连蚊子、苍蝇都不杀这是爱;更不是说迁就犯罪的要求这是爱。请看圣经另一方面的表达:

箴8:13,【敬畏耶和华,在乎恨恶邪恶。那骄傲、狂妄并恶道,以及乖谬的口,都为我所恨恶。】

大家还知道,亚伦两个儿子在上帝面前献凡火被烧灭,亚伦默默不言,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不能对恶人的灾表示同情(利10:1-7)。

扫罗怜惜犯罪当灭的亚玛力王亚甲,是厌弃上帝的命令,是悖逆、顽梗(撒上15:9、19、23)。

大家理解吗,心中有罪的人,才会同情恶人、袒护恶人。而传道者必须为上帝有忌邪的心(民25:11-13)。

行义的圣徒将会赞美上帝的公义,“你的道途义哉,诚哉!”“他的判断是真实、公义的,因他判断了那用淫行败坏世界的大淫妇,并且向淫妇讨流仆人血的罪,给他们伸冤。又说:哈利路亚!烧淫妇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启15:3,19:2-3)看到烧淫妇的烟往上冒而仍然会大声说哈利路亚、赞美上帝的人,他们是没有爱的人吗?绝对不是!真正拥有上帝的爱的人会说:让罪恶早点结束吧!太可怕了!太令人痛苦了!上帝啊,快点审判吧!主耶稣啊,我愿你来!

下面我们继续思考一下福山宝训当中,耶稣讲论诫命和爱的话语。

太5:21-26,【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五字);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第六条诫命“不可杀人”,但上帝可以杀人,除灭恶人是保护义人。上帝可以吩咐以色列人去击杀仇敌,但现在这样的司法权从教会收回、交给世俗权力了。不敬畏上帝的司法者往往滥用手中的权力,没有仁慈、没有公义、没有标准。在上帝的恩典从一个人身上收回之前,我们不可杀他、不可仇恨他、不可视他为废物、不可恶待他损害他的生命、也不可见死不救。

并且,如果我们和某人结怨、作对,就是妨碍了他进入上帝的救恩中,就不是得人,而是失人。

还说“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这是什么意思呢?“这个人信耶稣,但欠我钱不还,这就是信耶稣的人吗?”与此类似,你有任何话柄在别人手中、让别人可以说你,而误解你的信仰,你就成了别人归主的妨碍,这种问题都得解决;否则,你自己行天路受影响,你的光会暗淡,你也成不了得人渔夫。

太5:27-32,【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第七条诫命“不可奸淫”,动淫念、变相淫乱(不合理的离婚与再婚)尚需禁止,更何况各种难以启齿的恶行。满眼淫色,止不住犯罪,这样的人如果自称信仰上帝,就会把新信徒都带到败坏的生活中,使教会迅速腐化(彼后2:14、18-19)。

耶稣针对陷在这种罪中的人提出最严厉的悔罪措施:“把你的眼剜出来丢掉,把你的手砍下来丢掉,失去百体中的一体,好保住身子!”剜眼断臂,废掉这犯罪的肢体!这是什么意思呢?必须下决心!大家还记得吧,耶稣甚至说过“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太19:12),谁能领受吗?

太5:38-48,【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世上有不义的人、有歹人、甚至逼迫我们的仇敌,他们还活着,我们要怎么样对待呢?既然上帝还给他们活着的机会,但愿他们能悔改,或许他们不知道真理、尚有悔改的可能。上帝给每一个人完全的仁爱、完全的机会,直到审判时他无话可说,承认上帝也是完全公义的,所以我们也要做到给人充分的机会,做到仁至义尽。这就是“爱你们的仇敌”,这就是“要完全”。

那些现在与我们作对的恶人,不一定就没有希望了,他们的恩典时期是否结束由上帝来决定,所以我们所能做的就是不要和他们一样,不能以恶报恶,尽量忍耐、忍让、能舍弃的就舍弃,让恶人无话可说我们的不是,同时交托上帝的审判。

上帝的儿女是慷慨的,也是大度的,但必须是有原则的。耶稣在讲不要与恶人作对、不要记仇报复时,说:“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意思是说不要因为他曾经恶待你,现在有求你时你就不帮他,存报复心理,这样别人在你身上就看不到基督的饶恕了。

也说“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当别人恶待你时,往往可以通过忍让、宽容的表现让他有所醒悟;如果你强硬对抗、和他计较,他的心就更刚硬了。

又说“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如果别人打我的脸,我不会还手,并且就是再打我也还是不会还手,就是这个意思,他打我右脸时,我作好了他继续打我左脸的准备。

但这里要掌握分寸,不是让我们和恶人过从甚密,因为近墨者黑,会受到影响、引诱和同化。也不是让我们存留上帝定要灭绝之人的性命(王上20:42,撒上15:9、18-19),爱那恨恶耶和华的人、帮助恶人(代下19:2)。那些好吃懒做的人,要什么给什么吗?那些骗钱骗色的人,要什么给什么吗?这不是行善,这是愚蠢!这叫爱吗?这叫同流合污!别人若是逼我们去犯罪,能任他为所欲为吗?士可杀不可辱!我想不会有人把这些话极端地去理解吧!这些话总意是要尽量去得人,赢得他人的悔改。

我们今天就学到这里,我们谈到了诫命和爱;义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公平的、合理的、正确的;所以,希望大家准确地去理解这些概念,行得合乎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