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弟兄姊妹,大家好!我们上一次一起学习了“十字架的愚拙”这个题目,从中认识到:十字架不仅仅是分开得救之人和灭亡之人的分界线,也是我们每天省察自己内心真实动机的恩典,所以十字架被称为是拯救我们的上帝的大能,所以保罗说: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上帝,上帝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和救赎(林前1:30)换句话说就是,十字架把得救之人和灭亡之人分开之后,对于获得基督义的人来说,接下来每天仍然还要通过十字架来获得拯救;这也是保罗所说的“天天死”,通俗一点说就是将自我钉在十字架上。那么,将自我钉在十字架上,这里的“自我”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将自我钉死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分享这样一个题目:将自我钉在十字架上的意义。
一 、什么是“自我”
弟兄姊妹,我们常常说,要将自我钉死在十字架上,那么,什么是自我呢?我们通常所说的“自我”,就是指自己一种无可奈何的状况,就是靠自己的良心、靠自己的意志力、靠自己的力量、靠自己的努力,无法做到对上帝的顺从,也做不到真正的爱人,我们的这种现状、这种状态,就是我们的“自我”。
从理论上来说,“自我”就是先天遗传的和后天培养的本性里面的一种罪恶的势力或罪恶的倾向,就是我们肉体中的罪的性质。“自我”有二种来源,一是从始祖和先辈那里遗传的罪的后果,这是先天的;二是我们自身犯罪的后果,这是后天的。从经验上来说,“自我”就是我们会感受到总有一种从肉体中涌上来的对罪的欲望;总有一种天生的、或后天培养的自私性;总感受到有一种天生的、或后天培养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等等;这些都是“自我”,都是罪所带来的后果。这些必须要被制伏,如果不制伏,这种势力就会拉着我们去犯罪。
既然这样,我们向自我死,就必须要制伏自我;但靠自身的力量又做不到。所以,必须要靠外界来的超自然的能力,这种能力来自于上帝施予的圣灵的大能。所以我们要不断地寻求上帝。只有仰望基督的品行和生活,并深深感悟到自己的不足和软弱的人,才能够抛弃自我。
我们再来看《教育论》第4章的说明:在每一个人的心里,不仅存在智力,也存在灵力,即一种正义感,一种向善的愿望。但也有一种敌对的势力在抵制这些原则。在每一个人的经验中,都表显出吃分别善恶树果子的后果,在他的本性上有一种行恶的倾向,一种不借外援就无法抵挡的势力。唯有一种能力可以帮助他抵御这股势力,实现他内心所认为惟一有价值的理想,这种能力就是基督。
保罗在【罗7:18-23】也说明了这个同样的事实。【罗7:18-25】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上帝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上帝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保罗在这里说,在我们肉体之中,没有良善。所以,即使我们良心中有行善的意愿,但行出来的却是恶。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在我们的肉体中包含着一种低劣败坏的性质,这就是我们的本性。并且保罗在这里用不同的词反复来说明这个问题:“我里头的罪”、“恶”、“肢体中另一个律”、“肢体中犯罪的律”、“取死的身体”、“罪的律”这些同词虽然不同,但都是来说明我们肉体的性质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我们的本性是有罪的,或称为罪的本性。
【罗7:25下】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上帝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这是很容易被人误解的《圣经》话语之一,其原因就是因为没有正确理解救赎计划的阶段。
我们知道:当人类犯罪之后,人的本性就败坏了,失去了对义的渴慕,也失去了对罪的抵抗的能力,于是,“罪的律”就在人的心中产生了。这个时候,如果上帝不介入,人只能被“罪的律”所支配,活在罪当中。然而,这个时候,上帝在人的心中再创造“心中的律”的恩典,于是,这个“内心顺服上帝的律”就可以和“罪的律”相对抗。因此,人就获得了重新选择义的机会,这个机会正是通过基督道成肉身的救赎计划所成就的结果,这就是救赎计划的第一阶段。
【罗7:21】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这就是人的一种真实状况,也就是“罪的律”和“心中的律”(良心)在我们里面总是同时存在的。但是,尽管人是这样一种状态,但人仍可以借着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在我们心中重新创造选择的机会。这个时候,我们就有权选择为善或是作恶。所以,“罪的律”和“心中的律”是我们肉体里面不可见的环境,对这两种环境的选择就决定了我们是怎样的人。如果我们随从“罪的律”,就会成为罪人;如果跟随“心中的律”(良心),就会成为义人。所以,环境并不能决定我们的本质,比起看我们生活在怎样的环境,更重要的是我们选择了哪一种“律”,就是凭着我们选择哪一种律,从而决定了我们的品格。
请注意:并不是说“罪的律”在我里面,“我”就成了罪人;也不是说“我”里面有“心中的律”(良心)就成了义人。要知道,现在,所有人都有良心(心中的律),但并不能说人都是完全按着良心在生活的,有良心和按着良心去生活是两回事,比方说人虽然有良心,但他却昧着良心做坏事。
这样看来,他虽然有“心中的律”(良心),但按他所选择的恶去行时,就不能算是无罪了。同样,人虽然有“罪的律”,不能说他就是一个罪人,只有他顺从“罪的律”而行的时候,他就会犯罪,这个时候,他才被定为是一个罪人。
这样说来,即使他因信基督而成为了一个义人,但他心中“罪的律”并不会因此而消失。(“罪的律”也就是罪的本性,现在任何人都会带着“罪的律”,当撒但诱惑我们的时候,我们里面“罪的律”就会产生反应);同样,即使我犯罪成为了罪人,“心中的律”也依然是存在的。当然,“心中的律”虽然在人死之前不会消失,但会因着人不断地拒绝,以至圣灵再也无法感动人心去顺从义的事情,从而渐渐失去其力量。
总之,这两种律不是人自身而有的,“罪的律”是因撒但而来;“心中的律”则是上帝放入人心中的势力。人不仅仅具有犯罪的倾向,上帝也将倾向于义的倾向注入到我们心中。“心中的律”,也就是良心在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的时候,都会告诉我们上帝的旨意是什么,同时也给我们对义的渴慕。所以,人里面虽然有倾向于罪的势力(罪的本性),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处在了不公平的状态之下,因为上帝同样也赐下了“心中的律”(良心);并且,我们借着依靠基督,这向往义的力量大大地胜过了罪的倾向。这就是保罗在这里向我们所要说明的事实!
二、 将自我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意义
弟兄姊妹,我们以上从三个方面说明了什么是“自我”。下面我们再来看“将自我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意义”是什么。先通过使徒的一些经历,来查看这方面的一些经文:
【路9:23】耶稣又对众人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这里向我们阐述了得救的方法,我们如何跟随主?如何从罪中得到释放?如何获得永生?如何与主同活?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换句话说,要否认自己的欲望和期待,每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那么,“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是什么意思?大家知道,在耶稣时代,十字架是一种死刑,所以背十字架意味着走向死亡,结合这个背景来理解,耶稣的意思就是:若有人要跟从我,必须先死。那么,如何理解自我死去之后跟随主?就是与主同行,接受主的旨意,这就是得救。
【罗6:1-2】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保罗在这里也说:“在罪上死”。
【彼前2:24】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这里说,耶稣被钉,担当我们的罪,为了使我们在罪上死,在义上活。彼得在这里也说“在罪上死”,所以,得救意味着“死去”。我们必须先死,然后与主同活;得救就是在罪上死,在义上活。
【提后2:11-12】有可信的话说:“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他同活;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们若不认他,他也必不认我们。”这里也说明了什么是得救。如果我们否认自己而承认耶稣,与耶稣同死,我们就能与他同活。反之,如果我们否认耶稣就无法得救。什么是否认耶稣?就是不愿否认自己,固执于自己的意愿和期待。
【林后4:10】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这里说,“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什么意思?就是指背着十字架跟从耶稣。所以保罗说“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他在这里再次说明了得救的方法;自我死去、背十字架跟随主,这是获得永生的唯一道路。
【林前15:31】弟兄们,我在我主基督耶稣里指着你们所夸的口极力地说,我是天天冒死。保罗选择无数次死去,因为他很清楚,这就是得救的方法。
【林前9:26-27】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这里说,“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就是背着十字架走向死,这是得救的唯一道路。所以,即使我们一辈子去教会,甚至传道,教导真理,但如果没有“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的经验,我们就无法得救。保罗在这里向我们做了这样的说明。
保罗最经典的话就是:【加2:20】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里面活着。这是什么意思?保罗在这里以他的经历向我们说明了,将自己钉在十字架上与耶稣同死的经验。大家有这样的经验吗?我们如何死去?我们通过以上的经文查考知道,从罪中得拯救,不是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而是通过我们的自我死去。
当然,“自我”因人而异,有的人常常与骄傲争战,因为成长的环境,他们很容易骄傲;有的人与轻浮争战,因为随意地开玩笑,出口就是嬉笑的话;有的人与急躁争战;有的人与敏感争战,因为他们很容易受到伤害,很容易生气;有的人与自私争战,因为他凡事总是优先考虑自己。大家是与什么争战呢?当然,这一切不过是罪的本性的外在表现,而骄傲、自私、敏感、急躁这些罪的本性是与生俱来的,并且,我们的这种本性直到耶稣再来都不会改变。那么,我们的“自我”如何死去呢?也就是,我们罪的本性如何死去呢?必须依靠圣灵的能力管制、制伏、支配我们的本性。我想表达什么意思呢?
以上说到,我们得救的经验就是自我死去。那么,自我死去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我列举一个事例来说明:比如说,我在背地里对某个人有想法,甚至产生了一些仇恨;后来通过学习耶稣生平,内心深深被基督的怜恤和饶恕的爱感动,于是来到主面前告白自己的罪,请求主的饶恕,并向当事人认错;这个时候,我们所犯的“仇恨别人的罪”得到了主的饶恕,这个罪本身得到了解决;但是这个罪对我是不是留下了不好的后果呢?是的,这个后果是什么呢?就是在我再遇到相似问题的时候,这个不好的后果总容易在我心中涌动,我总带有这种向下的倾向性,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后天培养的罪的倾向”,这就是自我;所以,这种向下的本性必须得到制伏,否则还会导致我再犯罪。要知道,我们犯罪就是源于我们里面的自我,所以,自我必须死去。
所以,“自我死去”这意味着我们将自己的意志屈服于上帝。大家要知道:意志是左右我们品格的力量,它能够驾驭我们,使我们做出选择。如果没有意志力,人什么也做不了。《心理、品格与个性》第76章:在人的本性中,意志占统治的地位——就是决定权和选择权,起着支配的作用,其他一切官能都受它左右。意志不是兴趣爱好,它是一种决定的力量,在人心中运行,使他们顺从或背逆上帝。
问大家一个问题:机器人有没有自己的意志?没有,那么,人为什么有自行选择奉献自己心灵的意志呢?要知道,人与人的相处是需要爱的,而人天生又是自私的,所以,如果相互建立爱的关系的话,就必须彼此屈服自己的意志。不论是父子之爱,还是夫妻之爱,还是弟兄之爱,还是朋友之爱,都是如此。所以,当主吩咐我们屈服自己的意志时,我们必须完全屈服,这就是死去的经验。请记住:意志的屈服意味着自我死去。这听起来很简单,其实不然。
我们知道,耶稣是我们的榜样,那么,耶稣道成肉身,他生涯的重点是什么?就是向天父献上自己的意志。耶稣说“我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5:30)“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约6:38)这就是耶稣生涯的重点。如果耶稣来到地上,仅仅是为了代替我们担当罪的刑罚,那么直接上十字架就行了,为什么要降生为一个婴孩,在世上生活33年半,最后钉在十字架上呢?因为耶稣要通过自己的一生,赐给我们救赎的保证和救赎的恩典,告诉我们救赎怎样成就。所以,耶稣一生的重点就是:将自己的意志屈服于天父,这一点非常重要。
【约8:28】所以耶稣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基督,并且知道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作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耶稣说:“我从来不凭着自己做什么,只照着父所教训我的,为了向你们彰显如何遵行父的命令,如何按照父的旨意生活。”这位就是耶稣。耶稣和路锡甫区别是什么?路锡甫并不承认上帝的权威,而耶稣虽与父同等,但在地上生活时,事事顺服父的权柄、命令和旨意。路锡甫只想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做,只想获得上帝的能力,而无视上帝的旨意和命令,这就是魔鬼和耶稣的区别。
屏幕前的弟兄姊妹,知道我想强调什么吗?即使你信仰了多年,即使你常常去教会,即使你每天研读圣经,即使你奉献了很多的钱,再或者即使你是传道人,但如果你没有每天在主面前屈服自己的意志的经验,那你就不是一个处在得救状态中的人,就不是一个与主同活的人。耶稣的使命之一就是要来除灭罪的权势,从哪里除灭罪的权势呢?从你我的心中除灭罪的权势,耶稣来就是要解决我们罪的问题,第一步就是自我死去。“将自我钉死在十字架上”是什么意思?就是在主面前屈服自己的意志,这就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的含义,这也是“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的含义。
这个真的不是一种知识,而是我们每个人每天自己去经历的,谁也代替不了谁。所以,在家庭中,在工作中,在圣工上,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每天都这样去训练;然后,我们就会形成习惯;这种习惯多次反复之后,就会固化,形成我们的品格。
三、 属灵的法则
所以,有的时候,我在想:其实,得救可以很容易,也可以很艰难。当我们渴望耶稣居住在心,掌管我们的人生时;当我们对罪产生厌恶,对世界彻底失望时;当我们渴慕义和永生,渴望世界所不能给予的属天的平安时;当我们愿意放弃属世的炫耀、属世的欲望和属世的期待时,意志的屈服绝对不难。但是,我们若想保留自己的想法,保留自己的欲望,保留自己的爱好,就不可能在主面前屈服自己的意志。所以,得救可能是最容易的,也可能是最艰难的。
那么,如果我们在主面前屈服自己的意志,就能获得救赎吗?我们以上不是说,凭我们的力量、凭我们的良心、凭我们的努力无法得胜吗?如果我们在意志上作出了屈服于上帝的选择,就真的能获得救赎吗?为什么呢?在这里,我们就不得不讲一下属灵生活的法则了。
大家一定要知道一点:凡事都有一定的法则,自然界中有自然的法则,属灵生活也有属灵生活的法则。比如说,飞机有自身的重量,并且乘载几百人,但是,如果给飞机燃料、动力,让它快速在跑道上跑起来,然后飞机就可以利用空气的浮力飞起来,这表面看起来,是奇迹,但这是自然规律,所以,与其称为是奇迹,不如说这是人类发现了上帝的创造,发现了其中有能力,而这个能力足以让如此重的东西飞起来。
同样,在我们属灵生活中,也包含着能力,如果我们信赖和顺从其中的法则,就会产生能力,这种能力能让我们罪的品性变成属天的品性;能够让我们过去喜爱的东西,如今开始厌恶;能够让我们脱胎换骨。
《圣经》中,描述了许多肉眼无法看见的属灵经验,当我们相信并接受的时候,我们里面就会产生能力,然后这种能力能使我们变化。是不是当我们重生的时候,会接受圣灵的能力,会领悟主的旨意呢?请看:
【约一2:26-27】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指着那引诱你们的人说的。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这是什么意思?当我们在主面前悔改时,主会饶恕我们的罪,赐给我们圣灵;然后,在圣灵的感动下,我们就看明何为罪,何为义。虽然没有人指点和责备,我们的良心却醒悟了,开始寻求明白主的旨意,并将自己的意志屈服于上帝的旨意之下。这个时候,我们就能够:主吩咐我做什么就做什么,主禁止我不做什么就能不做什么,这就是自我死去,这就是与耶稣同钉十字架。难吗?很简单。但许多人并不愿意这样做。因为自己的固执、自己的名誉和自己的欲望而拒绝圣灵的声音,不愿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我认识一位姊妹,她是一个聚会点的负责人,做事很麻利,表面看上去也很敬虔,做任何事情都要先祷告然后再做决定;并且,和她一起聚会的弟兄姊妹,也学着跟她一模一样。有一次我到她们那里举行学习班,发现她那里饮食没有完全改良,然后,我就对她说:“以后,我建议你应该抽点时间带领大家多多学习一下《论饮食》和《服务真诠》。”她随后说:“我先做个祷告再决定吧!”我觉得很奇怪;然后,另一位姊妹请求我,既然你来了,就一起去探访一下一位弟兄吧,因为弟兄与弟兄沟通起来也许更好些。我觉得很好,于是跟这个负责人说,我们一起去探访这位弟兄吧,她仍然说“先做个祷告再决定吧!”这种常识性问题还需要祷告吗?这就多少有点极端和狂热。什么是极端和狂热?就是重视和强调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不顾基本的常识,而以自己的主观意识和判断去解决问题。后来,到了吃饭时间,我们就准备一起吃饭,这时,这位负责人就说:我要先祷告,求问上帝该不该这个点吃饭。这难道不是极端吗?
弟兄姊妹,我们没有必要这样,圣灵如果居住在我们心中,我们就知晓一切,什么是罪,什么是义,什么正确,什么错误,主的旨意是什么,主希望我做什么,都可以知道;如果不知道,我们就不是基督徒。所以,当我们的想法和上帝的旨意冲突的时候,我们要“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我们要在主面前屈服自己的想法和意志,这就是自我死去,这就是与耶稣同钉十字架,这就是在我们里面常常展开的与自我的争战。
最后结合“耶稣平静加利利海风浪的故事”来作说明。在我刚信主的时候,读到这个故事,我就认为:耶稣是上帝,所以他有能力平静风浪,而我们不能;后来在读到《历代愿望》时,才知道不是这样的。
耶稣成为人来到地上,是为了给我们作榜样,告诉我们当怎样生活,因此他决心屈服自己的想法和意志,惟独按照父的旨意生活,所以他里面有什么?上帝的能力。同样,当我们相信上帝的话语,屈服自己的意志,按照天父的旨意生活时,天父的能力会在我们生活中彰显。并且,这样的能力,在末时代,甚至是肉眼可以看到的,死人复活,病得医治,一句话使数千人悔改,这样的能力会通过我们彰显,因为上帝的能力可以毫无阻碍地进入我们心中,在我们里面安全地运行。所以,当我们屈服自己的意志,完全按照天父的旨意生活成为我们的习惯时,我们就会获得天父的能力。这就是属灵的定律。
现在我们来看这个故事:在加利利海起暴风的时候,有时会吹翻海面的船,在这样危险的处境中,门徒们都颤抖尖叫,这个时候,耶稣说什么?【可4:39-40】耶稣醒了,斥责风,向海说:“住了吧!静了吧!”风就止住,大大地平静了。耶稣对他们说:“为什么胆怯?你们还没有信心吗?”
我们来看《历代愿望》第35章对此的解释:
耶稣被唤醒来应付暴风时,心中十分平静。他的言语神态毫无惧色,因他根本不知惧怕。然而他的把握并非因为自己掌有全能的力量。他泰然自若,并非因自己是天地海的主。这个权柄他已经放下了。他说:“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他所依仗的乃是父的权能。他凭信心信上帝的慈爱和眷顾;那平息风浪的一句话里的能力,是上帝的能力。
这里说,耶稣带着对上帝的信赖安然入睡;然后,在大家的尖叫声中醒来;然后,凭着对上帝的信心吩咐风浪平静;然后,耶稣不是凭着自己的能力,而是凭着上帝的能力,使风浪平静。
同样,那充满耶稣的能力也会充满我们,这就是《圣经》中得救的经验。如果上帝的能力进入我们心中,就可以驾驭我们里面罪的本性,最终使我们成为安全的人。这就需要意志的屈服,正如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祷告说:“父啊,不要照我的意思,要照你的意思。”所以,屈服意志的战争,这就是背十字架,这就是自我死去,这就是得救的经验。
并且,耶稣在这里说:“为什么胆怯?你们还没有信心吗?”这句话换个说法就是:“我也是靠着对天父的信心使风浪平静,你们也可以做到。”为什么呢?因为《圣经》有这样的应许:
【约14:10-12】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即或不信,也当因我所作的事信我。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因为我往父那里去。
这里说:“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并且要做比这更大的事。”大家相信吗?如果我们像耶稣一样信赖上帝,屈服自己,服从上帝的旨意,就能做比他更大的事。所以,得救的经验就是自我死去,自我死去就是将自己的意志屈服于天父的旨意和命令。当这种屈服的经验成为了我们的习惯时,我们就会成为有能力的基督徒。
【腓2:12–13】这样看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我们如果常常恐惧战兢地将自己的意志屈服于耶稣,主就会将他的旨意植入我们内心,使我们立志行事,都是按照上帝的旨意。这就是得救的经验。
我十分渴望每天都有这样的经验,也深愿大家内心深处都有这样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