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弟兄姊妹,大家好!我们目前正在学习《回归圣经指引》系列小册子,我们学习这些内容,其主要目的就是让大家回到圣经原原本本的教导中来。遗憾的是,我似乎看到少数人对这些看起来很简单的内容,不屑一顾,原因是这些内容我都知道,所以,不想再浪费时间。其实呀,借用保罗的话说:“若你真的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你所当知道的,你仍是不知道!”其中,在系列小册子的16册,说到了圣灵是谁以及圣灵的工作是什么,这里特别说到了圣灵使耶稣所成就的功劳发挥功效,如果没有圣灵的话,耶稣的牺牲就没有任何用处了,可见,圣灵是将耶稣所作的转化成对我们的得救有益的事,这样,我们就会甘心地顺从圣灵的引导;否则,我们就会凭着自己的认识和经验来行事,或出于别的什么动机,这样,我们的信仰就会走入魔鬼的迷惑之中。那么,在我们实际的信仰生活中,我们对基督的顺从是真的顺从还是出于别的什么原因呢?为此,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个题目:什么是律法主义。
一 、律法主义的简单概念
在基督教中,有关“律法主义”的概念可以说是最容易被误解的一种概念;人们经常会说:“那是律法主义,不要那样做!不要做的太过了!”我们常常会听到许多对律法的责备和控告。今天,我们要从《圣经》的角度来理解什么是“律法主义”。人们总是说:“律法主义,律法主义,不要律法主义”,但是“律法主义”或“法利赛主义”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我们知道了它的含义,然后,再使用这些说法,就会很准确了。
现在呀,人们对“律法主义”的概念常常是这样理解的:“想要按照律法生活的倾向,就是律法主义。”那么,请问:想要按照律法生活,难道不是很好的吗?如果说一个很愿意努力地按照律法而生活的人,就是律法主义的话,那就真是一个问题了!所以,很多时候,人们将好的行为,好的顺从的生活,也误认成了“律法主义”。
什么是“律法主义”呢?“律法主义”指的是我们努力的行为或顺从的行为,就能给我们带来永生和救恩的思想,是想通过律法来得救的思想,这是律法主义;但是,努力和顺从本身,并不能称为是律法主义。律法主义的确是一种错误的概念,但是,那些好的行为和顺从的行为本身,却不能被定义成是律法主义,因为我们都很清楚,成义和永生,时刻都是上帝的恩典,并不是靠我们的努力而获得的,救恩是白白赐给我们的。所以,律法主义指的是错误的信条,这个单词不是用来对那些正确的行为和彻底顺从定罪的,理解这一点很重要。义的行为和顺从是上帝要求的必要条件,的确,我们不是因为义的行为和顺从而得救;但是,对于成为义人,对于得救的人而言,若是没有义的行为和义的生活的果子,那他的得救也是假的,我们要知道这两者是分不开的。
律法主义,并不是说谁做了什么,怎样地生活,而是取决于他行为的动机是什么,取决于他那样生活时带着怎样的动机。带着错误的动机去做一些正确的行为,那就是律法主义。我们再次明确一下:我们过正确的生活,过遵守诫命的生活,过义的生活,由于其本身强调了律法,所以就说这是律法主义,这是不正确的;而是努力过正确的生活,努力过义的生活的内心动机、发生了错误,这才是律法主义。“因为我这样做了,所以会得救;因为我正确的行为和义的行为,所以会得救”,这种想法、这种思想是律法主义,是法利赛主义。
二 、通过不同的经文来说明什么是律法主义
(1)【约14:15】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这里《圣经》的原意,应该是这样的:“你们若爱我,就不会有别的神了;你们若爱我,就不会妄称我的名了;你们若真的爱我,就不会向邻舍做假见证了;你们若爱我,就不会贪心了。”所以,耶稣在这里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这句话的意思非常明确,爱自然而然地会产生顺从。再接着看:
【约14:21-24】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耶稣回答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从这里的经文可以知道,遵守诫命是和爱联系在一起的,其动机是爱,耶稣说这就是义的人生。所以,“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诫命”,这不是律法主义。
但是,人们在想到爱时,往往认为是内心深处的感觉或感情、或某种概念,不是的;《圣经》说:爱是一种原则。爱并不能代替我们的顺从,许多人以为爱能代替顺从本身。基督说:你爱我吗?那就遵守我的诫命吧!你爱邻舍吗?那就不要犯奸淫;你爱邻舍吗?那就不要偷盗,这就是爱;《圣经》说的爱是原则,不是心里的某种感情。当然,人是有感情的,人的感情和思想要调合、要产生化学反应,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情感反应,人的情感是受思想支配的,当我们的思想和感情合起来的时候,就是我们的为人、就是我们的品格。
所以,真正的爱不是现今流行曲中所唱的那样,“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我们喜爱冰激凌,为什么喜爱呢?因为吃冰激凌让我感到口感好,吃起来也很凉爽,甜滋滋的,就算它对我的肠胃不好,但是它令我的嘴巴和味觉快乐,所以我喜爱它。现今许多青年人是如何相爱的呢?“啊,真帅,真漂亮,对我真好,让我真快乐”,青年人认为这就是爱;其实,这不是《圣经》所说的爱,这和爱巧克力、爱美衣、爱美食的爱,是同样的概念。
《圣经》说的爱是什么?按照爱的原则去生活,爱不是感觉。诫命是怎样的爱呢?《圣经》说明的爱是: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上帝;还要爱人如己。
但是,许多基督徒将爱理解为一种感情,所以,提到爱时,就说:“啊,我爱那个人!”“我爱他,所以我这次帮助了他一千块,我把我买来没穿几次的衣服送给他了。”当他这样做的同时,却又在干犯上帝的诫命,这不是爱。很多时候,我们帮助别人,做慈善,可能是为了让对方喜欢自己,给自己带来好的评价,为了在教会中的人气,为了好的名声。这些事情我们基本都可以做到,不认识耶稣的人也能做到,大家是不是看到很多名人、艺人、有钱人捐了很多很多的钱呢?这是《圣经》所说的爱吗?可能不是,即使做了很大的慈善事业,主也可能说:“你在我心里是恶者。”因为你是为自己而活,《圣经》明确说:你要爱上帝,还要爱人如己,主以这个为原则,赐下了十诫命。
所以,爱是原则;按照主的命令生活,就是爱。爱很简单,但人们误解了爱。很多人不顺从,在违背着诫命的内容,却带着爱的感情,认为自己是遵守诫命的人,人很容易陷入这种虚假的错觉之中。爱是我们顺从的动机,爱若代替顺从本身,认为自己有爱的心,就不需要一条条遵守诫命了,这是错误的想法。并不是有了爱本身就结束了,爱是工具,使我们有正确的行为和顺从;但是,撒但却使很多基督徒认为爱使自己不再遵守诫命,不需要义的行为,爱似乎成为我们可以随心所欲生活的通行证,这不是爱,这是放纵,是自己的感情和感觉,这是错误的思想。
我给大家举两个例子,大家想一想这是律法主义还是真正的爱。
第一,我是基督徒,我要遵守诫命!我要忠心地交十分之一!只有这样做,我才能获得永生,才能进天国。这是什么?律法主义。上半部分,我要遵守诫命!我要忠诚地交十分之一!这是非常好的,是义的,是我们该做的,是我们的义务。但后半部分说,只有这样做才能进入天国,这就是律法主义的思想。
我们再换第二个例子:耶稣这样爱我们,甚至为了我们在十字架上献上了自己,使我能获得永生,所以我们以乐意的心遵守上帝的诫命!这诫命是合理的,是正确的,是圣洁的,我有义务遵守!我忠心地交十分之一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帮助那些不认识真理的人认识真理和耶稣,乃是我的义务。这是律法主义还是爱?是爱!
两者都是同样的遵守诫命,同样交十分之一,所以,根据他们内心的动机,就决定了他们是律法主义还是真爱的行为;我们是以此来判断什么是律法主义,而不是以义的行为和顺从本身、判断是否是律法主义。教会中有许多错误的概念需要纠正,即使有同样的行为,但动机是问题的关键。
但是,还是有很多基督徒给那些顺从诫命以及努力过义的生活的人,烙上律法主义的印记。如果有人说:“什么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时,就说他们是律法主义。所以,如果说“必须做什么,必须遵守什么,不要做什么”时,人们就说是律法主义,这是错误的想法。《圣经》里都是让我们做什么,不要做什么的话语;并且十诫本身就是告诉我们做什么,不要做什么,所以,我们需要改变这种错误的思想。
假设“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就是律法主义的精神,那我们该如何脱离这种律法主义呢?如果我们有这样错误的概念,那我们脱离律法主义时,就只能这样来脱离了:我们不要诫命,我们靠恩典来得救,现在我们生活在恩典时代,我们因爱而活着,我们在信心和恩典中得救,为什么总是要这样强调诫命呢?这样,就使犯罪合理化了,所以,偷盗、杀人、奸淫,就不在乎了,所以很多人就并不在意是否遵守诫命的事。
不是这样的!诫命是用心遵守的,关键在于动机。耶稣的人生是遵守诫命的人生,他是以爱的动机遵守了父的诫命。【约14:31】但要叫世人知道我爱父,并且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约15:10】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
真是不理解人们为什么要误解这里的话语。我们遵守诫命是因为我们在主的爱里;我们若在主里,自然就会结出遵守诫命的果子,这里没有任何可以误会的地方。
给大家讲一个例子:有一次我去探访一个家庭,我到他们家的时候,正好是这家的男主人下班的时间,丈夫是在外面干体力活的,非常辛苦,他们家里有二个孩子,进入他家后,门口就是一个大院子,院子里面一半种着各种蔬菜,一半是平地;蔬菜的一边还好,但平地这边,到处堆放着孩子的玩具,小自行车、洋娃娃、还有一些杂货。辛苦了一天的父亲进来后,面带微笑将这些玩具整理好,然后说:“哦,请进!”我就和他一起进到屋子里,客厅也是乱七八糟的,到处堆放着孩子的袜子、衣服、鞋子等,父亲又带着微笑将衣服整理好,放进洗衣篮里。不一会儿,又听见他的妻子在卫生间里喊他:“老公,是你回来了吗?太好了,卫生间里没有手纸了,把纸放到转筒里!”父亲又去找卫生纸,将卫生纸放到指定的地方。我一直在旁边观察着他,看到他脸上没有露出一点怒容,一直微笑着,我觉得很奇怪,事后单独与他交流,问他为什么能做到这样?他只是很轻描淡写地说:“我爱自己的家人,因为他们是我的妻子和孩子,所以,我不认为这有什么!我不认为这是什么负担!”
啊,多简单的道理啊!《圣经》不也向我们说明了:诫命不是我们的负担吗?反而,因我们对律法主义的错误理解,才导致我们对诫命有错误的态度。而上帝的诫命本身,是多么完全,多么合理,多么必要啊!
【罗7:12】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诗19:7-8】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这里说,诫命是好的,是义的,能苏醒我们的心,能使我们成为义,成为善。
要知道,上帝与人说话的途径,正是我们的良心,上帝通过良心工作;上帝用爱向良心呼吁,好引导我们重新回到上帝面前。但在实际生活中,遗憾的是,当上帝通过良心说话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能意识到这是上帝的声音,也不能领悟上帝说话的用意。但是,当上帝向我们说话被领悟而接受时,我们的良心就苏醒过来,我们就对以往所犯的具体的罪产生深深地自省,这个时候,我们就渴望像上帝那样圣洁,于是我们就立定心志,要除掉这种罪恶的习惯,“我必须要克服这个罪,我再也不会那样做了,我绝不会再发脾气了!”这就是由爱生发出的顺从!
但是,很多人试图通过自己努力来改掉这样或那样的坏习惯,结果都是以失败告终!所以,当我们顺从上帝的诫命时,如果顺从的心愿不是出于内心,不是出于被上帝的爱而感动,而是因为只有顺从才能进天国,只有顺从才怎么样,怎么样,那这是一种表面的、外表的顺从,不是真正的顺从,这就是律法主义!并且,即使我们真心想顺从,但如果这样的心愿、若最终不能以纯洁的爱体现出来,那么,我们因我们里面的自我也不能有真实的顺从,那么,这样的努力不过是依靠自我对某种习惯的改良而已,这种自我试图改革自我,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
要知道,罪的力量绝不能被人的力量所征服,征服罪是对恶灵的征服,所以,自己设定对自身的某种限制而试图压制自己,这样的努力是毫无意义的。只有上帝才能使我们成为得胜者,所以,上帝通过良心向我们说话,不只是单纯让我们领悟到自己的罪,也包括对自我的征服!
(2)【启14:9-12】又有第三位天使接着他们,大声说: “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这人也必喝上帝大怒的酒,此酒斟在上帝忿怒的杯中纯一不杂。他要在圣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那些拜兽和兽像,受他名之印记的,昼夜不得安宁。”圣徒的忍耐就在此,他们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
这是第三位天使呼喊的内容,这里提到兽印的患难,这里提到两群人,接受上帝印记的和接受兽印、拜兽像的,并且这两群人之间有差别,第一群人强调的是耶稣的信心,但是没有遵守诫命的经验。第二群人,他们拥有耶稣的信心,并且遵守上帝的诫命。
大家在这里有没有看到将来接受兽印的那群人也是信耶稣的,也强调信心和十字架,他们都信十字架,都强调对耶稣的信心,强调救赎,强调永生,但只不过是道德性、理论性的强调,他们却否认上帝所吩咐的十诫。他们用什么代替了这些呢?“哦,我们爱主,我们爱每一个人”,他们用感情的爱替代了上帝的诫命,要知道,感情的爱并不能代替上帝所吩咐的每一条诫命本身,这是我们必须要理解的重要的一点。
大家以前都是来自于不同的教派,各种教理都有;但是,上帝是一位!主的诫命也是一个!《圣经》是一本,信心也是一个。为什么教导不一样呢?为什么信的不一样呢?所以末时代必须兴起回归圣经指引的改革运动!这里说,末时代不接受兽印、不拜兽像的圣徒的特征是:“不仅有耶稣的信心,还遵守上帝的诫命。”
当然,现在也有许多的牧师呼吁要遵守十诫命。但是,我们要理解诫命的精神是什么,什么是遵守诫命的圣徒,这是很重要的!法利赛人强调不强调诫命呢?律法主义是不是也强调遵守诫命?所以,关键要看遵守诫命的动机。上帝宣布诫命时,有没有告诉我们做什么、不做什么的原则呢?当然有!是为了保护我们脱离罪恶和灭亡,为了显出我们内心的罪。当我们看到诫命时,它就像一面镜子,照出我们内心的罪。诫命不是妨碍我们去天国的障碍物,而要保护我们脱离罪和灭亡,是一面显出我们内心动机的镜子,它是保护墙。但是,人们对诫命的误会太多了!要知道,基督徒是遵守诫命的人!但诫命本身不能救赎我们;救恩是耶稣赐给我们的,而顺从是接受恩典的基督徒必须结出的果子。十诫本身不能带给我们饶恕,它是告诉我们是否生活在基督里的一面镜子。
上帝最初在伊甸园就说明了人类必须顺从诫命而生活,并以此作为永生的条件。“亚当夏娃,这园子里的所有果子你们都可以吃,但善恶树上的果子不要摘下来吃。你们吃的日子必定死。”上帝创造人类之后就给了人类诫命,告诉他们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其它果子都可以吃,但善恶果子不能吃。”所以,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这在伊甸园时就已经存在了;顺从这条命令就是永生,不顺从就会死。所以,基督徒就应该遵守诫命。但是,人们怎么样呢?
人们往往只顺从到自己方便的程度就停止了,一旦超过这个界限,有了一些不便之处,就像孩子一样闹脾气了,这就是问题了。我们在跟从上帝的命令时,不按照上帝设计的命令跟从,却随心所欲,所以耶稣来到地上彰显的人生是什么?“我是按照父的命令生活的!”耶稣没有自己的计划。他一早起来就向父祷告:“父啊,我今天去哪里,做什么,说什么,求圣灵教导我!”这就是耶稣的人生。他在客西马尼亚园祷告时:“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将这杯挪开,我实在难以忍受。但不要照我的意思,乃要照父的意思!”这要成为我们的人生、我们的精神。
上帝将遵从他的诫命作为永生的条件赐给我们,人们却说这是律法主义,说:“我们既然凭着信心靠着恩典得救了,为什么还要条件?”这是错误的思想。所以,以前约翰·卫斯理被英国的长老会逐出了教会,并且嘲笑他。
人们为什么要嘲笑他呢?“《圣经》说我们依靠恩典就得救了,怎么还说为了得救需要过圣洁的生活,要遵守诫命,要发展品格结出圣化的果子呢?怎么还说这些就是得救的条件呢?”
约翰卫斯理说:“凭着信心得到救恩的人,一定要结出圣化的果子。若没有圣化的果子就不能得救。”他说明了得救的条件,这是《圣经》说明的内容。所以那些认为凭着信心,救恩就结束了,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的人、讨厌约翰卫斯理,就赶走了他。现在也是一样的,基督教会误解了十诫。
我们要知道:遵从主所说的而行,就是永生的条件;遵行这个条件,这本身不是律法主义,而错误的动机才是律法主义。我们若以爱遵从主的旨意生活,绝不是律法主义,而是基督徒必须要过的义的人生。
(3)【太5:17-20】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这里耶稣说“我来不是废除律法”,这是什么意思?十诫命是上帝要求我们遵守的最低的要求,这是最基本的!现在,我们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在律法之下是指:不遵守律法,在被定罪的状态下;在恩典之下是指:通过耶稣恩典的能力和圣灵的恩典得以重生了,我的心改变了,接受了耶稣的心。因为在恩典之下,所以我们已经站在了十诫命之上、站在了律法之上,所以我没有必要挣扎着去遵守诫命,没有必要想着:“我要得救,我要遵守这个,我要做那个!”因为让我能遵守的恩典已经进入我内心了,所以我在恩典之下。
大家早上起来后,需要努力让自己不杀妻子吗?需要努力不用刀刺自己的丈夫吗?很好笑吧!那这就不是婚姻,是地狱。大家会努力压制自己想偷丈夫钱的欲望吗?不会的!因为现在丈夫和妻子在爱里,所以不会努力着不去犯奸淫、偷盗、杀人、说谎,现在在恩典之下,在爱里,已经在之前的基础上走向更高的标准了,所以我们想的会是:“我如何才能使妻子更喜乐?我如何才能使丈夫更喜乐?我如何才能更信实?”怎么可能还会去想:“如何不杀人,不说谎呢?”这是最低的要求。所以,耶稣在这里说,现在我来了,现在进入更丰盛的恩典时期,所以,想着怎样依靠上帝的恩典来成全诫命,让上帝喜悦,所以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这里又说:“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有人说:“看吧,即使不遵守诫命也能去天国的。只不过去了之后是最小的,不能得奖赏。”所以他们称这是“勉强的得救”。人真是什么话都能造出来!去天国得大奖赏是“荣耀的得救”;不能得奖赏,但也好不容易进了耶路撒冷大门,这是“勉强的得救”。如果在听我讲道的人中,有人也是这样想的,请悔改吧!因为这是错误的思想,这里“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意思是不能得救的意思。
这里又说“你们的义若不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断不能进天国。”文士和法利赛人在行为上做了很多优秀的事情,但是,他们的动机不对,他们是法利赛主义,是律法主义,所以,我们的动机要端正,什么动机?爱的动机,自愿的动机,所以我们的义要比他们高。爱不是人的感觉或是某种没有规格的爱,爱不能理解为是某种没有规格的宽广的思想,这是误解。《圣经》强调的是:爱是对诫命的顺从,爱不是感觉,所以不能用感情性的爱抹掉或遮掩某种大罪。
有一次我与一位姊妹交通,我听了她的话之后吓了一跳,因为她是犯了奸淫的人,她说:“牧师,我这不是因为爱吗?开始也是因为怜悯那个人,在这个程度上,上帝会网开一面吗?”她误解了爱,她把爱理解成了没有规格的宽广的感情,这不是《圣经》说的爱。正因为主知道人们对爱会误解,所以在《圣经》里准确定义了爱。
我再次强调一下,律法主义不是说行了什么,而是为什么这样做的动机,这才会使人成为律法主义。
【太22:37-40】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这里说的“总纲”就是“要旨、中心思想”的意思,这里的“律法和先知”就是指当时的旧约《圣经》,旧约《圣经》里有先知书,也有律法书摩西五经,所以将整个《圣经》概括起来就有两点:爱上帝和爱邻舍,这就是遵守诫命。那么在遵守诫命时,爱上帝的方法是什么?就是顺从第一条到第四条诫命,为什么?因为我尊重主、爱主。那么,爱邻舍呢?那就是遵守第五条到第十条诫命,为什么?因为我爱邻舍。
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爱绝不能代替顺从。现今大部分的教会好像以爱来代替了遵守上帝的诫命;但耶稣说,爱与顺从是不可分离的结合,并且这也是赐圣灵应许的条件。【约14:15-17】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使徒彼得非常理解耶稣的话,他说圣灵是“上帝赐给顺从之人”的(徒5:32)。耶稣最爱的门徒约翰也记录说,“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一2:4)
【路6:46】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这里的意思就是:“你们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爱我!”
【太7:21】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这里说,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是爱天父的人,这就是《圣经》的意思。现今,真正的爱沦为了流行歌曲中感情性的爱,“啊,我心里有爱的感觉!我是爱主的!”会说方言,会激动地拍手,会流着眼泪,会兴奋地做礼拜,似乎自己真的是爱上帝的,但是,爱是原则,是遵从《圣经》话语而生活;是求圣灵帮助我治服罪的本性、过遵从主的旨意的生活,《圣经》是这样来说明的,很多人都误解了。
记得在讲道的时候,我常常会劝勉人们:“你要改改这点,你要改改那点!”“弟兄,不对,我是爱主的,主已经救了我!”然后,我开始发问:“大家爱主吗?”都说:“阿们!”再问:“愿意遵从主的旨意吗?”“阿们!”“愿意顺从主吗?”也“阿们!”但是,指出他们生活中的问题,告诉他们这不是遵从主的旨意,要改变时,立马就改变说法了,“我爱主,主也爱我,我都得救了,你为什么要这样呢?”他们的说法立刻就改变了,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人们误解了爱,认为这样的爱,就是对主的顺从。
那我们应该怎样做呢?不成为律法主义,成为真正遵守诫命之人的道路是什么呢?
【罗13:9-10】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这里说,“爱就完全了律法”,这爱是圣灵赐给的,是上帝的爱,不是我们心中感情主义的爱;爱是原则,是按照主的旨意生活。所以,我们能脱离律法主义,过遵守诫命的人生的唯一道路就是: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这条道路在【结36:25-27】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
这就是新约、是在主里重生的经验。如果自称重生了,却不愿意顺从主的旨意而生活,那你就需要再次省察己心了;主通过诫命光照我们的内心时,当我们心中的罪和瑕疵显出来时,若是不愿意抛弃,那就说明我们心里有问题了。
三、 结束语
【约一5:1-3】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上帝而生,凡爱生他之上帝的,也必爱从上帝生的。我们若爱上帝,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上帝的儿女。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启22:14】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KJV圣经的意思是:遵行他命令的人有福了!)可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
我们因违背主的诫命而被赶出伊甸园,所以不能吃生命树的果子;但现在因着主的恩典,生活在恩典之下,如果我们是过着遵守主的诫命而生活的人,就获得了再次到生命树那里的权柄。
恳切希望在主带着我们走向生命树时,我们都能在那里!
温馨提示:通过微信公众号图片中的二维码现在打不开了,也就是通过微信分享网站的内容通道已经被关闭了,即使分享出去也是打不开的,所以请关注网站的家人们在分享的时候就直接分享网址:www.hechangmaisui.com 在浏览器中打开网站即可学习。
微信公众号发不了,内容也打不了,还有网站可以打开,请家人尽快下载网站APP或者把网站添加到手机桌面上方便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