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弟兄姊妹,大家好!最近我们都是在围绕基督徒为人处事方面的内容,在讲解。我们讲过“与人相处的艺术”;又讲过约伯给我们的榜样以及约伯的三个朋友给我们的教训;又学习过“教育儿女从父母的改变开始”,大家还记得这些内容吧!今天我们继续围绕这个内容作一些理解。
不久前,一位姊妹把一位有名的传道人的讲道录音发给我,她说让我鉴别鉴别,因为她个人觉得那篇道有些绕口,让她听起来有些模糊和困惑,但她自己又不好随便说什么,因为担心自己犯了背后论断人的罪。
是的,在我们的生活中,这种类似的、实际的事例有很多,对吧?别人犯了错,说吧,这是不是犯了“论断人的罪”;不说吧,恐又失了自己的职责,犯了不作为之罪。大家在生活中,是不是常常陷入这种两难的境地呢?在家庭中是如此,在教会里也是这样,不知道是说还是不说,不知道应该怎样办才对。
《圣经》一方面告诉我们“不要论断人”;同时,《圣经》又告诉我们对于别人的错误,要直指罪名,毫无忌惮,否则就会泛滥成灾。那么,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做呢?其实,《圣经》中的道理,都很均衡,它绝不会偏左,也不会偏右,它会很合理地、很均衡地告诉我们到底该怎样作;但人们在把握这些道理的时候,常常容易犯一些小小的错误。所以,今天我们就“论断人”的问题,来学习这样一个题目:别人犯了错,是说还是不说?
什么叫“论断”?
为了明白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圣经》中所说的论断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论断”呢?主耶稣在【太7:1-2】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路6:37】也有同样的记载:“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请大家留意这句话,这里说“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其实,“论断”这个词在《圣经》里,是“审判”或“定罪”的意思。
再查看《圣经》的另几处经文:【约3:17】因为上帝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这里说“定世人的罪”,或译着“审判世人。”
【帖后2:12】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这里的“定罪”和“论断”在圣经里,是同一个词。
【徒17:31】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启20:12】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这里的“审判”和“论断”在圣经原文,都是同一个词。
从上面几处经文的查考可以知道:“论断”这个词,并不是指“传播”他人的过错或批评人,而是指“判断”别人、“审判”别人、给别人“定罪”的意思。
但是,有好多人以为,“论断人”是指背地里捏造他人的坏话、无中生有或夸大其辞,其实这不叫论断;如果一个人并没有犯错,而你捏造了他的坏话;或是一个人并没有那么坏,你给夸大其辞了,这不叫论断,这叫“做假见证陷害人”,这是犯了第九条诫命。《圣经》中所说的“论断人”的罪,是指某个人确实犯了错,而且证据确凿,这个时候,我们对他作出“判断”,定他为有罪,这就叫论断。所以,论断这个词,它的重点不在“论”这个字上,而是在“断”这个字上,是指判断人、给人定罪,而不是指你去讲论或谈论某一个人的过错。
论断的原义是审判,而不是评论。甚至说,就算你没有和任何人提及这个人的过错,但在你心中确认这个人有罪,断定他犯了罪,那么,你也是在“论断”这个人。
事实上,圣经中“论断”这个词,它应当正确的翻译为“判断”或“审判”。这样,这节经文就变成了“你们不要判断人,免得被判断”或“你们不要审判人,免得被审判”,这样翻译,我们就不会有误解了。
例证
为了进一步分析什么是“论断”,我们来看【路7:41-43】耶稣说:“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一个欠五十两银子,一个欠五两银子。因为他们无力偿还,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西门回答说:“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稣说:“你断的不错。”
在这里,彼得根据耶稣的话,对两个欠债的人作出了一个合理且正确的“判断”,因此,耶稣给予了肯定,他对彼得说“你判断得不错。”这里的“断”和“论断”在圣经原文中是同一个词,也就是说,“论断”和“判断”是一回事,它指的是:通过对某些证据或见证进行缜密的分析,从而得出的某个人有罪、这样的结论。简单的讲,就是依据证据,作出有罪判断,这就叫作“论断”。
既然“论断”是指通过缜密的分析,从而得出的某个结论。那么,圣经是否真的禁止我们对某个人或某些人作出“论断”呢?
举个例子,一位教友给牧师打电话:“牧师啊,我女儿最近交了一个男朋友,是你们教会的,但我不太了解这个人,你觉得这位弟兄怎么样啊?”
你想牧师要如何回答?如果说这位弟兄为人尖酸刻薄,好吃懒作,并且牧师明明知道这位弟兄的为人,但他怕犯了论断人的罪,所以不敢直接说,而是对那位姊妹说:“哦,姊妹,因为圣经说不能论断人,所以,实在对不起,我不能说什么!”他能这样回答吗?当然不行,作为一位负责任的牧师,他理应据实的说出实情;而不能像那些不负责任的圆滑之辈那样,说:“这个我不便回答,还是你自己慢慢了解吧!”
在这里,假设这位弟兄是另一种情况,他原本内心善良、为人勤恳,只是最近因为和家人闹矛盾,才故意表现出一幅好吃懒作的样子。或者由于人的看见、观念有限,万一这位牧师判断失误,他会不会被上帝定为犯了论断人的罪呢?有人说,只要牧师的见证是事实就行了。不,圣经并没有说“论断人”是捏造、是谎言。即或这位牧师是根据事实,做出的判断,他仍然是“判断”、“论断”了这位弟兄。
这是这个例子,如果这个例子只是假设,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圣经中真实的例子。提摩太后书,这是保罗写给提摩太的私人信件,在信中,保罗论到曾经和他同工的底马,他说了什么?【提后4:10】底马贪爱现今的世界,就离弃我往帖撒罗尼迦去了。保罗这样说,是不是很过分呢?他原本可以说“底马离开我们,不与我们同行,往帖撒罗尼迦去了。”可是他竟然说底马“贪爱世界”,这不是明摆着背后论断人吗?
我们上面说过,“论断人”既不是指作假见证,也不是指捏造坏话,而是指判断人,定人的罪。那么,保罗在这里,是不是在“判断”底马,定他犯了“贪爱世界”的罪呢?
再来看另一个例子。【多1:12】这是保罗说到克里特人,他引用了当地一个外邦先知的话说:“‘克里特人常说谎话,乃是恶兽,又馋又懒。’这个见证是真的。所以,你要严严地责备他们。”对于克里特人,保罗不但没有嘴下留情,在引用了别人的评价之后,他还不忘加上一句“这个见证是真的。”试想,克里特人听到这个话,会有何感想?他们会不会反唇相讥,说保罗是个假使徒,说他在论断人呢?如果我们生活在当时代的话,又会怎样对保罗呢?那么,保罗真的是在论断人吗?我们暂时先不下结论。
凡研究过圣经的人,都知道,所谓论断人或判断人,指的是:通过对某些证据的衡量,从而对某人作出判断、得出结论、以致定罪。事实上,关于“论断人”这件事,真正的争议并不在于什么是“论断人”,而是在于,圣经是否完全禁止我们“论断人”、“判断人”或给人“定罪”。
那么,为了更加准确的理解耶稣所说的“不要论断人”这句话的原意,我们需要查看刚才所说的整段经文的意思。【太7:1-5】1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2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3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4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5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在这段话中,第1节和后面的4节经文密不可分,当我们仔细研究这段话时,至少会得出三个结论:
第一,耶稣并不是禁止论断,他反对的是“伪善地论断”。耶稣说,当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时,不要设法去除掉他人眼中的刺;耶稣这话明确地告诉我们,当你自己的生命中有更大的问题时,就没有权利去批评、指正那些问题远远不及于你的人。
第二,我们应当先审察自己,再去论断他人。耶稣并不是说,我们决不能论断人、判断人,他说,你先要解决好自己的问题。第5节,耶稣说:“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也就是说,只有当我们除掉自己眼中的梁木时,我们才具备了去除别人眼中的刺的资格和条件。一个自己正罪病缠身的人,怎么能去医治别人呢?如果你自己的品行不正,当你试图去指正别人的错误时,对方自然会反问:“你自己行得如何,心里没数吗,还好意思说别人!”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张口结舌、无地自容,也就大大的羞辱了主名。
还记得耶稣在面对众人控告那个“行淫被捉”的妇人时,所说的话吗?【约8:7】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合拿石头打她。”耶稣并没有说:“都闭嘴,除了我,你们谁都无权定这个人的罪!”相反,耶稣说的是:“你们先省察自己,再考虑用石头打死这个行淫的妇人。”
第三,当其他人的情况比自己更严重时,你可要去“论断人”。在这里,耶稣并没有说“只要你眼中哪怕有一丁点儿的刺,你就不能去除掉别人眼中的梁木。”他并没有说,只有你自己是圣洁的,才能去指正别人。他给出的真正原则乃是:在你定别人的罪之前,先要审判一下自己。
在这里,我们要知道:没有人是完全人,如果非要等到自己完全了,再去帮助别人,指正别人。那么除了基督之外,没有任何人可以去指出别人的错误了,包括保罗,也是这样。
因此,耶稣并不是说,我们完全不能论断别人,他是提醒我们,不要做假冒为善的人。如果我们的问题仅仅是刺,那么,我们就有义务去帮助那些有更大问题的人。否则,教会中就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去传讲警告的信息,也没有任何人会像以利亚一样,直指罪恶而不妥协了。要知道,当你指出罪恶时,它一定会涉及到某个人或某些人。
因此,“不要论断人”的教导,并不是禁止一切论断。它并不是说,当教会中有人犯罪时,不应该有任何论断;也不是说,当牧长失职、伪善、甚至背道时,弟兄姐妹不能予以指正。相反,出于爱和责任,我们必须站出来,去给予指正。
所以,我们不要被“不可论断人”这句话吓退;同时,我们也不要试图用“不要论断人”来阻止人们正义的声音。要知道,当圣经教导我们“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时,这里“别人的事”不单是指别人的困难,也包括别人的错误和他所犯的罪。作为肢体,无论你同伴的问题是“梁木”还是一根刺,我们都要本着爱的精神,去指正并帮助他们改过,即使要冒着被冠以“论断人”的罪名,还是应当去作。
综上所述,“论断”本身指的并不是假见证,它是指基于对客观事实的分析,从而作出的某种判断。耶稣并不禁止我们去判断人或指出别人的错误。但是,当我们试图指出别人的错误时,基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是:你先要处理好自己的问题,再去指正别人。不然,连你自己都不知道如何得胜那罪,也就无法真正的帮助到别人,使他得胜罪,这是很显然的事实。
但是,我们往往因着自己的不足,总是去觉察别人微小的错误,甚至夸大其辞;但对自己更严重的罪,视而不见。如果我们只知道判断别人,却不判断自己,那么,上帝就会在暗处查看我们,审判我们,并定我们的罪。保罗说:“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罗2:1)责难别人,却允许这种罪在自己身上,这样的人,必被定罪。
基督上面的话,其实是在教导我们:当我们和犯错的肢体相处时,要谦卑忍耐,要学会俯就人、同情人、饶恕人。但他绝没有教导我们,对弟兄的罪,视而不见、听之任之。
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在四福音书中,对于“不要论断人”这个主题,路加的表达与其他的稍有不同。【路6:37】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在这一段话中,有三个关键的词:“论断”、“定罪”和“饶恕”。如果我们把论断按原义翻译成“审判”,那么就成了“审判”、“定罪”和“饶恕”。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弟兄犯了错,我们不应该以一种傲慢、自以为义,甚至是仇恨、报复的心,去定他的罪,而是给予饶恕。弟兄姊妹,如果我们心中怀有对弟兄的爱,我们怎么可能对弟兄的罪,耿耿于怀、不肯放下、甚至公之于众呢?
在这里,耶稣教导我们说“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正如在主祷告文中,给我们的劝勉一样“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太6:12)
但是,有人说:主啊,若是弟兄只得罪我一两次,或是那个人在教会中只犯一两次错误,我们还能担待、饶恕他,可这个人不思悔改、不肯回头,实在让人受不了。难道对于这样的人,我们也要一直忍耐、一直憋在肚子里,和谁都不能说吗?只要我们一提他的错,就是论断人了?事实上,就算你只是把那种不满憋在肚子里,和谁都没说,那么,你在心里同样是犯了论断人的罪。
当然,这不只是你的烦恼,就连耶稣的门徒、那个快言快语、最容易论断人的彼得,也有这样的烦恼。请看【太18:21-22】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耶稣在这里教导我们,要饶恕人七十个七次时,意思就是说,你要一直饶恕、要饶恕到底。
你可能会说“主啊,这我做不到!”请看《圣经》接下来怎样说。【太18:35】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想一想,我们在主的面前犯的罪还少吗?那么,你是希望主继续饶恕你呢?还是把你“交给掌刑”的,重重处置呢?
所以,每当我们没有力量去饶恕别人时,就要向上帝祷告,求主赐给我们饶恕人、爱人的心;每当我们憋不住,要去讲论别人的过错时,就去想一想,主耶稣是怎样爱我们的,他是怎样一次次的饶恕我们的罪的。这个时候,你就有力量去饶恕别人的过错了。所以,“论断”人的本质,乃是“不爱”人的表现。
相信大家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当有人在我们面前,讲论我们所爱之人的过错时,我们会特别痛苦,即使别人说的全是事实,我们都恨不得,能为其作一番辩解。对吧?
所以,如果你真正的爱那个犯错的弟兄,怎么会去提说他的过错呢?因此,在我们提说弟兄的过错时,我们得先扪心自问“我这样做,是出于对他的爱吗?”如果不是出于对弟兄的爱,那么,我们心中隐藏着什么样的动机呢?请看【启12:10】那在我们上帝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的,已经被摔下去了。魔鬼不光是说谎之人的父,他也是控告弟兄之人的父。所以,如果不是出于爱,那么,对于弟兄的过错,我们理应三缄其口。
有的时候,教会为了维持秩序,不得不对一些犯了错误的弟兄姊妹进行处理,那么,在这样的事情上,我们务须谨慎小心,下面是一段来自预言之灵的教导:《评论与通讯》1895年5月14“要坚持地使用温柔的方式,即使这些方式并不是很成功,也当耐心等待;决不应匆忙地将一个弟兄从教会中清除。要为他祷告,看上帝是否感动了犯错者的心。教会纪律已经很大地被人们所滥用了。
那些在品性上有缺陷的人却在教导他人教会纪律,因此就给教会纪律带来了耻辱。我很遗憾地说,在我们的教会中,激情、偏见、偏爱有充分的展示机会,正确的秩序反而很奇怪地被人们忽略了。如果那些处理犯罪的弟兄的人心里充满了人情味,那么我们的教会中将会显现多么不同的精神。
那些对他们认为犯错的弟兄急躁、不原谅、不宽恕的人们,但愿上帝启开他们的眼睛和感化他们的心。这些人玷辱了他们的职份并且玷辱了上帝。他们使上帝儿女们的心忧伤,迫使他们在悲痛中向上帝哭泣。上帝肯定会听到他们的哭声,必会审判这些事情。”
这个内容,主要是针对教会领袖错误的使用判断弟兄的权柄,对弟兄施予了没有怜悯的伤害和处治。所以,在这一点上,作为教会的管理者,一定要十分小心,免得伤害了弟兄,又惹动了上帝的怒气。
当面责备
一般来说,“论断人”的罪大致会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公开场合,基本上是牧师、长老或传道人,当他们在软弱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利用讲台来攻击人、批评人、判断人,定人的罪;另一种是平信徒,他们往往是在私底下、在背地里、在小范围内“论断人”。但圣经怎么说呢?
【箴27:5】当面的责备,强如背地的爱情。上帝没有禁止我们批评人、指正人,他希望我们能以基督的心为心,本着爱心,当面指出弟兄的过错,而不是在背后散播人的过失,在私底下咬耳朵。
【太18:15-16】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如果我们真心想指出弟兄的错,那么就要先省察自己,除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要在没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单独的指出这弟兄的过错来,这样既能帮助他,也可以保护这位弟兄的名誉。
然后,如果他不肯听、不肯回转。那么,你就可以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进行劝勉。虽然我们可以另外带两个人同去,但因为那两个人,只是从你这里单方面听到那个人的过错。所以,为了保证你的见证真实客观,与你同去的另外两个人,要与那个犯错的弟兄进行当面确认,以保证情况属实,并且“句句都可定准”,然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也就是在基督里给予劝勉或警戒;或是在教会通过决议后,对其进行必要的处理。
当然,这往往是教会行为,如果是平信徒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寻求教会的帮助,让教会来一同帮助这个弟兄。
左右为难
弟兄姊妹,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不小心,就会犯下论断人、判断弟兄的罪,除非我们自己先除掉眼中梁木,不然我们就不适合去指正任何人的过错。即或我们是教会的领袖也是如此。
但即使我们已经除掉了自己眼中的梁木,由于人是有限的,仍然有可能会犯下判断失误、误解人、只看表面这样的错误,毕竟我们看不清人的内心。所以,保罗在【林前4:5】说“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
这样一来,就叫我们左右为难了,因为在圣经中,除了教导我们不要论断弟兄之外,上帝还吩咐我们要作守望者,要责备犯错之人。但我们人毕竟有可能看错事、误会人,更何况,我们根本看不到别人内心深处正在痛苦、挣扎、较力和悔改当中,所以,在论断和不论断之间,实在令人为难。还好圣经为我们提供了两句话,可以指导我们在“说与不说”之间作出选择。
【提后4:2-5】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因为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并且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你却要凡事谨慎,忍受苦难,作传道的工夫,尽你的职分。
这里说“尽你的职分”,这是保罗对提摩太的嘱咐,也是对我们说的。在人与人之间,我们都有当尽的本分。牧长对群羊有守望的职责,信徒也有监督教会事务的权利,弟兄姊妹之间更应彼此相爱,亲人朋友之间存在着情分和友谊,所以,当面对他人的过犯时,我们首先要思考,这是否是我的本分,如果是,你必须本着基督的精神开口,如果不是,我们就当缄默,不要越位。这是第一句话“尽你的职分”。
第二句话是【彼前4:8】爱能遮掩许多的罪。我们心中若充满了对犯错之人的爱,我们就会试图去遮掩他的罪,而永远不希望再提起,更不希望它被更多的人所知晓。所以,有些人,别人的过错传到他们那里,就如同进入了深渊,永远不会再被提说。这样的人,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以上这两节经文所提供的原则,可以作为我们在发现弟兄的过错时,在“说与不说之间”一个指导的原则。
八条金律
最后,我们对这个主题作一个总结。
(1)“论断”一词并不指捏造他人的坏话,对别人的过错无中生有或是夸大其辞,它的原义是“判断”、“审判”的意思,也就是说,对某些证据或见证的分析,从而判定并指出某人的过犯或罪,这叫“论断”。
(2)对于论断,人们时常被告知,圣经要求我们“不可论断人!”但却忘记了,圣经也要求我们“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
一方面预言之灵说,不可论断人。《历代愿望》第13章“你们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强,立自己作别人的法官。你们既不能辨明他人的动机,就不要论断他人。批评人就是定自己的罪,因为你表明自己参与了那控告弟兄者撒但的工作。”
但另一方面,预言之灵又教导我们,不要做虚伪的同情者,要对犯错之人发出严肃的警告与责备。《教会证言-卷三》第29章“那些插手破坏上帝所发的尖锐责备,说责备者和被责备者都有不对之处的人,乃是取悦仇敌。撒但所设计任何使责备失效的方法都会达成他的计划。有些人会责怪上帝所派传达警告信息的人,说上帝太严厉了;他们既然这样行,就要对上帝希望拯救的那个罪人的灵魂负责,上帝因为爱那个罪人,所以才派人对他加以指正,好使他能在上帝面前谦卑己心,离弃罪恶。再过不久,上帝要与这些虚伪的同情者算账,因为他们所做之工乃是将人引向死亡。”
所以,很显然,圣经并不是完全禁止我们论断人。
(3)那么,具体地,我们在说与不说之间,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呢?
第一,要先省察自己。【太7:5】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除非你自己在这方面比人强,否则不管你是谁,都当先闭口不言,圣经并没有说,作为牧者,可以在自己行的不好的情况下,去责备他人。若那样,他就是在定自己的罪了;平信徒也是如此,原则是一样的。
第二,要尽你的本分。我们本是互为肢体。【林前12:26】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有些人和事,若在我们的责任和本分之内,我们就不要怕被人扣上“论断人、批评人”的帽子,而不去发出温柔的责备、严肃的警告和真诚的劝勉。若那样,我们就是假冒为善了。
第三,务必存心忍耐。要查明一个事物的真相,是需要时间和耐心的。更何况我们是面对一个主宝血所赎买回来的灵魂呢?如果我们真知道上帝是怎样的忍耐宽容我们时,那么,我们也当存同样的心,去忍耐等候那犯错的弟兄回转。而不是诛心图快,不计后果,那是魔鬼的精神。
第四,必须是出于爱。在论断人之前,先要扪心自问:我这样做,是出于爱吗?必须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做傲慢的法利赛人,他们责备人,只是为了提高自己,满足自己那颗自以为义的心。
如果我们心中充满了对弟兄的爱,就要本着温柔、忍耐、慈怜的心,在祷告之后,去小心的、谨慎的、坚定而勇敢的,指正弟兄的错,以使他免于沉沦。【雅5:19-20】我的弟兄们,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转。这人该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且遮盖许多的罪。
第五,责备要在当面。看使徒保罗给我们留下的榜样,【加2:11】后来矶法(指彼得)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所以,指正弟兄的过错,要面对面、在没有外人在场时进行。不可张扬弟兄的过错,更不应背后说人。如果我们需要拿某人的错行,来作为例子警戒他人,就当保护好例证之人的隐私,不要给人对号入座的机会。
第六,务要实事求是。【太18:16】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在指正弟兄的过错时,务要做到实事求是,绝不能道听途说、以讹传讹;并且要学会倾听,并给对方以申辩的机会。我们自己既体会过被误解的滋味,就当最大限度的避免误解他人。
【雅5:12】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免得你们落在审判之下。作见证、指正人,切忌夸大其辞、添油加醋、含沙射影、以偏概全;不要忘记了,【太12:36-37】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
第七,不要论断人的动机。【耶17:9】人心……谁能识透呢?我们应该小心谨慎,不要论断别人的心思和动机;我们最好不要把只有上帝才能做的事情——鉴察人的心思和动机——归给我们自己。我们或许可以据实的分析一个人的行为和言语,但绝不能断定人的心思和动机,以免僭越了上帝之位。
第八,只要虚心倾听。当有人出来指正我们的过错时,我们要存谦卑的心自省。无论对方是出于爱,还是出于恶意,我们都要牢记“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罗8:28)所以,要对那些批评者,我们应当心存感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要知道,被人冤枉的事在所难免,我们自己也都冤枉过别人。所以,在被误解或冤枉时,要保持镇静,不要过多辩解。保罗在【罗12:19】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此外,提醒大家一下,以上我们所讲的,主要是针对人和事,而非教义。虽然我们必须尊重那些和我们信仰不同的人,尊重他们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但当涉及到真理教义时,我们不能因为怕招来“论断人的”“固执极端”或其它刺耳的谴责,而选择对谬道的宽容。爱,要有原则。
最后,我们用【罗13:10】的经文共勉,“爱是不加害于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