祷告:“慈爱圣洁的天父,感谢你在今天与我们同在,求你特别帮助有病患的弟兄姊妹,医治他们,按照你的旨意来成就你的祝福,你帮助在软弱当中的弟兄姊妹,帮助我们在世上能够胜过一切的困难而前进,主啊,求你帮助这里的学校,帮助这里的同学们能够很快的在你的恩典中成长,主啊,面对这个世界,我们不想再停留,我们只想早日成就你的旨意,迎接你的再来,主啊,在这地上,我们离开你就没有任何的意义,也没有任何的满足感,求你赐给我们话语和真理,并且帮助我们只为你的话语而生活,主啊,求你帮助我们理解这关于福音的宝贵的经卷,求你与我们同在,教导我们,赐给我们圣灵,因为离了你,我们就无法进入真理,谢谢你听我们的祷告,奉耶稣基督圣名求,阿们!”

   我们先把已经学习过的三讲回忆一下,估计大家在学习第一讲和第二讲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太难,但是第三讲的内容似乎让大家觉得加拉太书有些难懂,所以,为了便于让大家更好的学习,在黑板上,我们写了讲座的大纲,看这个大纲就一目了然了。第一堂我们学到基督的福音,一章1-5节是序言,保罗先向教会说问候的话语,他也说明这封书信要传扬基督的福音。然后,6-10节,保罗就提出来基督的福音与别的福音的对比,保罗强调的是基督的福音。一章11-24节,保罗讲到自己领受福音的经过,从上帝那里领受的启示。2章1-14节,保罗讲述他和使徒们的交接,也讲到在交接中所发生的事情,而强调保罗和使徒们的关系,就是大家分别被上帝所拣选,有的做外邦人的使徒,有的做犹太人的使徒,他们所传讲的真理福音是完全一致的。人并不重要,但是真理是重要的。若都是上帝拣选的仆人,若都是出于上帝的,那么他们所传讲的福音都应该是一致的。所以,在加拉太书开头的部分,保罗就强调基督福音的重要性。虽然这只是开头的话语,作为一个铺垫的描述,但是这里面有两处的章节包含了对福音的解释。1章4节说:“父上帝藉着耶稣基督,担当了我们的罪,并且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时代。”所以,福音包括罪的饶恕,也包括对罪的得胜。在一章15-16节有对福音的另一种说明,保罗说:上帝从母腹中拣选了我,施恩召我,把我分别出来,赐给我福音,就是乐意将耶稣基督启示在我心里。  

什么是叫领受福音呢?就是领受耶稣基督,就是接受耶稣住在心里,让耶稣的义种植在心里,让耶稣的品格和形象成形在心里,这就是福音的含义。基督的福音也就是因信称义的真理,所以2章的15-21节,也就是2章的后半部分,这短短的经文,我们详细的说明因信称义的真理和经历。首先是15-16节说明因信称义的概念,保罗证明:所有的人按照本性都会在罪恶之下,若是没有基督的福音都会堕落,对人都是一样,并且这样的罪人,他所需要的义是在律法之外,是耶稣基督带来的义,(藉着)因为仰慕耶稣基督而领受他所赐的义。这是因信称义的概念。紧接着说到因信称义真实的结果:若是真的因信称义,若是按照保罗所讲述的因信称义的话,那么就会有对罪的得胜,重生的人不会回到过去旧的对罪的习惯当中去。这里清楚的说明当今流行的关于对称义认识的错误,保罗说,若是真的因信称义就不再会重复过去所犯的罪,就有对罪的得胜。19-20节是最重要的经文,是说明因信称义的经历——死而复生。也就是说,向律法死,然后才向上帝活;又说要和基督同钉十字架,然后就必有基督活在我们里面。

什么叫向律法死去呢?什么叫和基督同钉十字架呢?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我们做了很详细的说明,这堂课的重点就在这节经文里面。21节就做个小结,就说这就是恩典,因着信领受耶稣的义这就是恩典,因着信有基督住在我们里面这就是恩典。这非常短小精悍的几节经文相当准确又有条理的、有次序并且非常周密的、很有哲理性、很有逻辑性的表述了因信称义的真理和经验。所以,大家先要从道理上来理解。

接下来第三章,例证与说明。第一章提出基督的福音这个主题,第二章对因信称义的真理和经历做了阐述,第三章就列举了亚伯拉罕的例证,由此做补充的说明。通过第三章的补充说明,那么这三章就成为完整的加拉太书的上半部分,让我们能够很好的了解(这卷福音)。三章1-5节用一连串的反问,对以上内容做了总结,这是承上启下的话语,说明我们要因信领受圣灵,也就是因信领受耶稣的义。什么叫信呢?6-9节讲到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经验。强调要效法亚伯拉罕的信,前面说到义的问题,是谁的义呢?是耶稣的义。这里说到信心,谁的信心呢?亚伯拉罕的信心。所以要效法亚伯拉罕的信心,我们怎么效法亚伯拉罕的信心呢?要与律法脱离,要与耶稣结合。如同亚伯拉罕先娶了夏甲,生子为奴,然后才学会信赖上帝的应许,生了以撒一样,所以我们与律法脱离,与耶稣结合,从耶稣那里得到饶恕,在耶稣那里得到所赐的圣灵,这就是亚伯拉罕的福,这里说是领受圣灵,这里说是效法亚伯拉罕的信心。

我们与律法脱离,与耶稣结合,就怎么样呢?就因着信领受所应许的圣灵,然后3章14节就做了这样的小结,说所有的人都可以像亚伯拉罕一样因着信领受所应许的圣灵,这就是亚伯拉罕的福。这就是1-14节列举的亚伯拉罕的例证。这里很容易让人看出一个问题,所谓的旧约是靠律法得救,新约是靠恩典得救的观念是错误的。圣经当中亚伯拉罕就是信心之父,圣经当中有不变的约,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不变的约就叫做永约,就是永不改变的约,也就是永远的福音,也就是上帝的旨意是不改变的,他拣选人的旨意是不改变的,他的应许是不改变的。从创世记到启示录,圣经就在强调这个永约。启示录说有永远的福音要传给这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民、各族、各方、各国。

那么如何来理解西奈山呢?又要如何来理解割礼呢?这些都是对这个永约所做的补救。在这个不变的永约的关系当中,因为人的失误,得到了破坏,上帝就采用了临时性的补救的措施。亚伯拉罕的后代们在埃及为奴,后来在西奈山上颁布了十诫和圣所制度,对这个永约进行了补救。圣所制度,福音的启示,上帝的诫命,律法的来历,他们的开头并不是在西奈山上,而是在起初的伊甸园里,这是对这一点做的说明。这是大家要理解的根本的东西,因信称义的道理,结合到亚伯拉罕的实例,让我们看到圣经中这个自始至终不变的永约。这是个很重要的概念,这也就是启示录14章中永远的福音。通过罗马书和加拉太书的学习,正是在传讲永远的福音。永远的福音是不改变的福音,那么,什么是永不改变的福音呢?什么是最真正的福音呢?当然是使徒保罗所传讲的福音,这里是指基督的福音,这就是在传讲永远的福音。那么,在这个例证的基础上,除了做这个方面的说明外,又做了另外一个方面很重要的说明,就是两种律法和基督的关系。

大家要反复的去读三章19-25节,两种律法:一种是仪文律法,一种是道德律法,它们和基督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呢?仪文律法是预表,基督是实体,这是代表耶稣基督的饶恕。道德律法(十诫)是一种描述,是对耶稣品行的描述,道德律法(十诫)也可以说是一种保证,是对将要来的一位义的耶稣的保证,这是一个描述和保证,耶稣基督是一个实体,是一个活的律法。耶稣基督既是仪文律法的实体,也是道德律法的实体,这两种律法都完美的结合在耶稣的身上,就如同公义和慈爱结合在耶稣的身上一样。所以,在耶稣基督面前,我们一方面被定罪,一方面得到饶恕,我们可以领受耶稣所赐的义。这两样律法都在耶稣基督里来成就。仪文律法在十字架里成就了上帝的饶恕,道德律法在耶稣的生涯中得到了成就,耶稣的义赐给我们,在基督里成就了这两样的律法。有了这两个补充的说明之后,有了亚伯拉罕的例证。补充说明之后,大家对因信称义的概念就更加清楚的了解了。三章26-29节就做了总结,对整个三个部分做总结,对一到三章做总结,我们知道,最重要的是要与耶稣基督同钉十字架,然后死而复生。什么叫生呢?领受所应许的圣灵。领受了圣灵之后怎么样呢?就和亚伯拉罕一同为后裔,属灵的以色列,女人的后裔,上帝的儿女,真以色列人,这才是上帝教会的百姓,因福音而诞生出来的教会,这个教会就是要在将来承受产业的,也就是新天新地。

这三章构成一个完整的部分,对基督的福音,也就是因信称义的真理和经历做了说明,并且列举亚伯拉罕的例证,对此展开做了论述,最后有了结论。归结到一起,这是第一个部分,有了这三个部分对福音的道理做了说明以后,后面的三章就把这个真理运用到教会的实践、个人的经历当中,这是不是非常像罗马书呢?罗马书有16章,前面的八章完整的讲述福音,后面的八章就把福音的真理运用到教会的现实和当时教会的现状中来,运用到个人的经验中来。同样,加拉太书一共有六章,前面的三章从理论到例证到说明,构成了因信称义道理系统的论述,在这里概括的很清楚了;后面的三章就是对这个道理所做的一些运用。镜头中把三章的大纲全部的拍下来了,大家可以把这个大纲记录下来,然后回头再去复习的时候就更加容易了,或者用更简单的方法,你现在对着镜头可以暂停,然后把这个大纲在圣经里面写上,你可以对照这个大纲,这个提纲,逐字逐句地读一到三章的内容,就会非常的清楚明白了。接下来我们继续学习的时候,我们会把后面三章的大纲也给大家写出来。

接下来,我们学习第四章的内容,有了前三章的基础,我们学习第四章就不会觉得难了。第四章反复出现的话语就是“奴仆与儿子”,也就是从奴仆到儿子,这章可以理解成因着福音所诞生的教会,究竟是做奴仆呢,还是成为上帝的儿女呢?这章是在说明因着真正的福音而成为上帝儿女的教会,也就是上帝的百姓是怎么样的。我们先看1-7节。加4:1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这里是承上启下的话,在第三章结束的时候说到照着应许承受产业,这里就承上启下的说“承受产业”,是的,但是为孩童的时候是和奴仆毫无分别的。这里提到了“奴仆”。加4:2“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 加4:3-4“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及至时候满足……2节说,“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时候来到。”这里重复一下说“在世俗小学之下……及至时候满足。”加4:4-5“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儿子的名分。总之是要等到耶稣基督来到,耶稣基督来,一方面要饶恕我们,为我们付出违背律法的代价;另一方面,要使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也就是赐给我们所应许的圣灵。加4:6-7“你们既为儿子,上帝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原文作: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上帝为后嗣。”

从1-7节,我们可以看到,从奴仆到儿子,也就是要诞生出上帝的儿子出来,也就是说,要因着福音产生出上帝真正的百姓出来,这就是从福音而生的教会。1-7节首先这样说,我们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我们在世俗小学之下。换句话说,我们是在律法以下,这里连续的出现“之下”等词,这些都是连续相互的解释。我们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我们在世俗小学之下,我们在律法之下,一直等到耶稣基督来。耶稣基督来了会怎么样呢?第一,饶恕我们,救赎我们,这是代赎的功劳。第二,赐给我们所应许的圣灵,这就是义的赐予,这就是所应许的福。我们就从奴仆成为儿子,我们就重生了,因福音而诞生的后嗣就出现了。这是一到七节的含义,是从字面上的理解。“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或者是在世俗小学之下”这究竟是指什么呢?是指在律法之下,在3章24节说到律法是训蒙的师傅,是指我们在律法之下,在训蒙的师傅的手下,直等到耶稣基督来到。这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指在耶稣降生之前,我们就是在仪文律法和道德律法之下。这些仪文律法若不和耶稣基督联系起来,它就会变成一个毫无意义的形式。道德律法若不是在耶稣基督里来成就,它也对我们没有饶恕和救赎。无论是仪文律法还是道德律法,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来指向耶稣,都在耶稣基督里面来合而为一,并且得到成全。这就是指,我们以前在师傅的手下,现在就到了耶稣基督那里;以前我们在律法之下,现在到了耶稣基督那里,这也就是从奴仆到儿子。为什么这么说呢?领受了上帝的圣灵,得以从罪里释放,成为上帝的儿女,是从圣灵所生的,这是儿子,大家能理解,那么为什么在律法之下成为奴仆呢?因为若没有把仪文律法与耶稣基督联系起来,仪文律法往往就会沦为毫无意义的仪式。若是没有把十诫法版和耶稣基督活的义的品格联系起来,十诫本身就没有荣光,它也不能带来饶恕,也不能带来胜过罪的力量,结果当我们面对道德律法时只是陷在律法主义的软弱之中。我们面对仪文律法往往会落入空洞的形式主义当中,这样的人就会成为奴仆。虽然有仪文律法,虽然有道德律法,但是若没有和耶稣基督联系起来,若是没有因着这个预表和描述展望到那个实体的话,那么在这两样律法之下,大体上会成为毫无意义的形式主义和律法主义者,他的信仰就会自然成为奴仆的信仰,他虽然履行着这些仪式,但是却没有因认识上帝的爱而罪得饶恕,他虽然明白这个律法是义,但是律法只能是定他的罪,靠着自己软弱的挣扎是无法遵守诫命的。所以,在律法之下,大体上就会成为奴仆,这也就是旧约的经验。但是把这些和耶稣基督联系起来之后,人们就来到了主的面前,看到了两样律法合而为一的一个实体,就会领受饶恕,领受义的赐予,这就成为了儿子,这就是新约的经验。

四章1-7节是对以上道理做的引申,说明从奴仆到儿子,换句话说,因着以上的福音,要诞生出真正的教会。但是在现实教会当中就不同了,很多的人仍是奴仆,谁是上帝百姓?那些仍然在追求一种形式的人,或者是在律法主义当中的软弱的人,他们就被称为这里所说的奴仆。在保罗时代的教会是这的,现在仍然是这样。我们看8-11节,“但从前你们不认识上帝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现在你们既然认识上帝,更可说是被上帝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

第8节说:你们不认识上帝的时候,也就是说没有理解律法和基督的关系,只是单单在律法之下,这样的人往往就成为了仪式和律法主义的奴仆。但是现在耶稣基督来到了,真正的实体出现了,仪文律法中所指的上帝的羔羊这个实体来到了,活的律法的榜样来到了,给我们饶恕的一位来到了,赐给我们义的一位来到了,这个时候是我们真正经历福音的时候。那些都是小学,是一个基础,是初级阶段,是为了让我们展望那应许的一位。但是保罗这里说,有些人并没有真正的领受耶稣基督的福音,他们可能会成为一种表面上的基督徒,是如何表现的呢?很多人认为我们会在罪中得救,只要信就能得救,这样的人没有真正得胜罪的经验,也没有重生和义的经验。对他们来说,他们的信仰不过是退化为一种简单重复的仪式。他们满足于一种形式的宗教,实际上是过着一种自由主义的生活,没有真正的福音和胜过罪的经验。这就是情愿再做奴仆的人,仍然过着形式主义的宗教生活。当他们的信仰当中不去谈论胜过罪的福音,当他们信仰当中没有因耶稣基督而来的义,那么他们的信仰还能够留下什么呢?只能是自由主义廉价的信仰,只能是形式主义的奴仆。那么相反,另有些人认识上帝的律法,但是他们不知道律法和基督之间的关系,没有理解在基督里面成就律法的道路,他们就会陷入律法主义的软弱和挣扎当中,这也就是情愿再做奴仆的人。

当今的教会两条道路几乎覆盖了所有错误的信仰。保罗说,形式主义和律法主义,或者说自由主义和律法主义,非常容易欺骗人,非常容易阻挡人来认识耶稣基督的义,因信称义唯一正确的得救的路,一旦没有被人真正理解的时候,人们不是在形式主义或自由主义当中,就是在律法主义当中。保罗说:我真的是非常的担心,唯恐信徒陷在这样的错误当中,那么耶稣的福音就不能被他们所经历。大家需要正确的理解,很多人没有真正义的经验,自然就会强调那些形式;另有一些人没有理解基督的义,他们面对律法,自然会表现出律法主义的软弱和挣扎。当今的教会仍然如此,保罗所表明的这种担心,并不是没有缘故的,在今天尤其具有现实的意义。有太多的基督徒强调要过逾越节,这是在基督里已经成就了的,甚至有基督徒说:在七大节期中有六个节期都已经应验了,只有住棚节没有应验,所以他们强调要在外面照着犹太人的模样过着形式上的住棚节。这些都是没有真正了解耶稣基督福音的人,也就是没有明白律法和福音关系的人,也就是没有真正找到因信称义道路的人。这种形式主义是一种阻碍,所以保罗说:你们可能是出于某种很善良的动机去做的,但是你们真的没有了解福音的实质,所以我有点害怕——唯恐福音在你的身上受到阻碍。很多的人非常强调诫命,如果只是单单的强调诫命,而没有理解诫命和基督的关系,那么其信仰和传讲就是软弱无力的,就如同没有甘露的饥饿状态,那些百姓就得不到生命的粮。必须把律法结合到基督里面来,要看到律法当中基督的义,然后在基督里面传讲律法,成就律法,这就是真正的福音。大家把这个真理应用到现实中来,保罗强调一定要从奴仆成为儿子,要从福音诞生上帝真正的百姓。但是在另一等人身上,保罗说:我害怕——唯恐福音不能够成就。

在第12节,保罗就对加拉太教会说了以下的话语。我们来看12-20节:“弟兄们,我劝你们要像我一样,因为我也像你们一样,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你们知道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是因为身体有疾病。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没有轻看我,也没有厌弃我,反倒接待我,如同上帝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那里呢?那时,你们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也都情愿。这是我可以给你们作见证的。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那些人热心待你们,却不是好意,是要离间你们(原文作:把你们关在外面),叫你们热心待他们。在善事上常用热心待人,原是好的,却不单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才这样。我小子啊,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我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改换口气,因我为你们心里作难。这里保罗穿插了一段针对加拉太教会的现状所说的话语,这些话语对现今的我们也是适用的,这是什么意思呢?保罗说:我当初到你们那里传福音,圣灵不是感动你们吗?你们都认为聆听的是真正的真理,都那么感动,也领受,但是我走了以后,可能就有什么人到你们那里去说这说那,他们有热心却没有真知识,他们对你们表现出热情和谦卑的样子,其结果无非是传别的福音扰乱你们,最终的结果就是产生(制造)混乱,就是为离间你们。现在你们反过来把我当敌人,怎么让魔鬼诱惑了你们呢?你们是很善良、很诚实的人,但是在善良和诚实的事上要有智慧,要有分辨,任何人若不是来传上帝的福音,那就是来笼络人心的,是出于自私和分裂的动机,所以你们当注意。保罗说:我再次把这些真理提醒你们。

保罗是从各个方面来说明,让他们来信赖保罗,不要动摇。我们也在很多的地方撒过福音的种子,但是又有仇敌的破坏,因此也是借着这个机会再次提醒你们,盼望你们再次回到真理里面来,坚固这真正的福音,如同保罗所说: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我们以前讲过,现在又再次的讲,我们已经有了罗马书的讲义,现在又有加拉太书的讲义,是为什么呢?就是巴不得基督能成形在你们心里。因为这乃是真正的福音,这乃是因信而领受义,使我们都可以效法耶稣的模样,唯独在效法耶稣的事情上奔跑,不要受到干扰和搅扰。

从加拉太书第四章,我们可以看到,那些形式主义或自由主义以及律法主义影响了加拉太的教会,使他们强调了那些实际上并不需要强调的东西,其结果就是又回到律法之下,对耶稣的义就会缺乏认识,因此保罗说要回到真正的福音上面来,讲到这里保罗又做了一段的描述,来说明从奴仆到儿子,保罗边说明边劝勉,但是没有离开这一章的主题,也就是从奴仆到儿子,换句话说就是从福音所生的真正的教会。这不是因为民族的关系,也不是因为教派的关系,也不是因为教堂建筑物的关系,也不是因为人的团体的关系,而是因为和上帝的关系,上帝在乎灵而不在乎仪文,上帝看人的内心而不看人的外表,因此,从福音而重生的人才是上帝的百姓,这样的人就组织成为上帝真正的教会,所以要从奴仆到儿子。

我们再看加4:21-23节:“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保罗在这里列举例子,再次提出亚伯拉罕,就像在说明因信称义的事情上列举了亚伯拉罕的例证一样,现在又说到亚伯拉罕故事的另一面,亚伯拉罕和撒拉在因着上帝的应许和能力诞生以撒之前,他(亚伯拉罕)按照人的意思娶了夏甲,生了以实玛利,有了同父异母的两个儿子。保罗说,以实玛利虽然是亚伯拉罕诞生的,但是只是从肉体生的,还是肉体,属乎血气,没有继承上帝应许的灵,不是属灵的后裔。而以撒更多的是借着上帝的应许和能力出生的,也就是(藉着)上帝赐的圣灵而诞生的,在灵里出生,是属灵的后裔,是真正的(亚伯拉罕的)后裔。

加4:24“这都是比方”,对于亚伯拉罕的故事是比方我们理解了,因为亚伯拉罕生以撒的事体现了亚伯拉罕对耶稣的信,以撒成形在里面,也就是耶稣基督的义成形在我们里面,这些都是比方。夏甲也是另一个方面的比方,比方人作为奴仆是在律法之下,而以撒正是在代表我们是在恩典之下,是在应许之下,在圣灵的能力和应许之下,就有了以撒,这是指因仰望上帝的应许和义而重生的人,因着耶稣而领受义的人,以撒的出生正是象征我们领受义,这是在恩典之下。但是以实玛利的出生象征靠人的努力而没有实际的果效,是处在律法之下。

24-25节说:“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奈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这里说夏甲是代表旧约,就是代表着律法,包括仪文律法和道德律法。在律法之下的人,如果不把律法和耶稣基督联系起来,都是生子为奴,这是在旧约之下为奴。加4: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这是说在恩典之下,在耶稣的应许之下,所以能够在我们里面种植义的种子,能够产生属灵的后裔,就如同生出以撒一样的。

大家听懂了21-26节保罗所举的例证了吗?我们再简单的说明一下,一个是夏甲,一个是撒拉;一个生出来的是以实玛利,另一个生出来的是以撒。生出以实玛利的是一个肉体,是属乎血气的,还如同奴仆一样的。但是生出以撒的,是领受圣灵的,是靠着上帝的应许和能力来成就的,是真正的后裔,是儿子。这就是代表:一个是在律法之下,一个是在恩典之下。在律法之下只是一种仪文的形式,只是律法主义的软弱,是在律法的定罪之下,面对律法,他们没有找到这个实体,他们无法产生义的经验,他们只是在律法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信仰当中,始终没有圣灵的义在里面诞生,是奴仆的状态。也就是说,虽然有了以实玛利,但是这只不过是凭人的意思而产生的果子,这是一种表面上的信仰,在这种信仰当中并没有真正义的诞生,大家理解吧!但在新约之下,就是在耶稣基督的恩典之下,在他的应许和能力之下,圣灵就会赐下他的义诞生在里面,这是一种有果效的信仰,这是一种真实的信仰,诞生出来的是上帝的儿女,是因为福音而诞生的百姓,也就是因为福音而诞生的教会。

有了第三章的学习,我们可以对第四章很好的理解,也就是从奴仆到儿子。我们把这个概念结合到现今的教会现实当中,就说明什么是真正的教会。很多人信着信着,但都是奴仆,但是有些人就真正的因信称义,就成为儿女。教会不是看外表,不是看教派,不是看建筑物,不是看组织,不是看民族的差异,上帝是以属灵的关系来产生他的百姓。保罗在21-26节用比方做了说明,这个比方是在第三章讲因信称义的例证的时候引用过的,现在是把它引用来讲另一面作为对比。

加4:27“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这是重复的话,“不怀孕、不生养的”既是“未曾经过产难的”,但是现在要欢呼,为什么呢?因为开始有了儿女。这是什么意思呢?是说撒拉本来是不能生育的,但是因为上帝的能力和应许,现在有了以撒。也就是说,我们自己本身没有义,我们看自己的义不过是污秽的衣服,但是因着上帝所应许的义,结果基督开始但是在我们里面了,耶稣开始成形在我们里面了,所以我们开始欢呼。接下来继续说:“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这是什么意思呢?

大家想一想,妇人若是没有丈夫能不能生孩子呢?不能。而孩子这个种子必须是种在里面的,对吧!这里说“没有丈夫的”指的是什么呢?“我怎么可能生以撒呢?看啊,我已经过了生育的年龄,我就如同没有丈夫一样,我再也不能生育了。”然而这样的人却产生了儿女,就是因信上帝的应许和能力而产生义的百姓。但是那些“有丈夫的”,他们用自己的办法,就如同娶了夏甲一样,他们自己想制造这个后代,然而产生出来都不是属灵的,不算数,没有用。运用到教会的现实当中是什么意思呢?很多教会依靠这些仪式和规条,靠属世的关系挂牌登记,受洗、名单、名册,这样奉献捐就增加,人数就增加,看起来有很多的儿女,他们找到的是世俗的“丈夫”,他们通过这个假的福音,通过假的道理,通过世俗的认可,通过经济的利益,通过这样的丈夫产生很多的儿女,对吧!但是上帝都不认可,那些不依靠这些的,看起来没有丈夫,但是有耶稣基督做自己的丈夫,请求耶稣的义种植在里面,这样教会就会产生属灵的后代,产生真正的百姓。所以,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

启示录18章里的大淫妇是不是代表当今没有领受真正的义、真正福音的教会呢?大淫妇怎么说呢?“我并不是寡居,我做了王后的位!”这是在强调她在世俗上“有丈夫”,有钱财、有地位,有人的认可、有名誉,但是通过这种种的关系能诞生上帝真正的百姓吗?通过假的福音能诞生上帝的百姓吗?教导人在罪中得救能最终产生上帝真正的教会吗?靠着形式主义,强调一种廉价的福音,靠着自己的功劳,能够产生真正重生的百姓吗?人们就依靠这样的世俗,依靠这的方法来得人,他们就宣讲这样的假道,结果看起来有很多的儿女,看起来有丰硕的禾场,兴旺的教会,但是当中重生的人却是凤毛麟角。反而,“没有丈夫的人”,没有属世依靠的教会,不依靠人的教导,单单等候上帝所应许义的,经历真正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人,重生的人,领受了义的人,领受了圣灵的人,这是上帝的百姓。那些单单传讲基督真理的教会,看起来“没有丈夫”,但是耶稣是他们的丈夫,耶稣将会来迎娶他们,因为他们是从耶稣而诞生,他们是属灵的后代,耶稣将会认他们为新妇,把他们准备好的义的教会接到天国里去。当耶稣基督来临的时候,启示录19章说,基督婚娶的时候到了,教会也预备妆饰整齐,如同新妇,就是穿上了洁白的义袍,所以因圣灵领受义的教会才是预表好了的新妇。这个话语有这些意义在里面。

21-26节,保罗讲了一个例证,引用27节的经文做了结论。28节是对这一章做的总结。加4:28“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是说我们是相信上帝的应许,这样义的耶稣就会诞生在我们里面。加4:29-31“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这里总结说:我们从奴仆要成为儿子。这是因为应许而重生,因为上帝的圣灵而领受义,这就是耶稣所诞生的教会,这是真正的百姓,这就是把福音的真理运用到教会的现实中来,我们才能理解什么是真正的教会。当今有很多信的人,但是他们却是侍女的儿女。在这真正领受福音的百姓和信错误福音的、没有重生的信徒之间,他们就有属灵的争战,但是上帝会把这一切都分别出来。耶稣就说,教会好比撒网,从海里捞出各样的水产,然后挑拣好的,把不好的就扔掉了;耶稣也说,好比撒种,撒的是好种子,但是仇敌却撒上了稗子,这两样都一起长。这是什么意思呢?因着真正的福音成为上帝儿女的也在成长,但因着错误的福音、因着曲解真正的福音,领受错误的道理的,他们就错误的生长,就成为稗子,这两样都一起长,但是将来会显出不同的果子。按照假的福音而变化的人,最终领受兽的印记,按照巴比伦的酒沉醉的人最后沦为兽的印记;但是按照永约的福音,脱离了这些谬道而归正的人,因着上帝的应许而领受义的人,他们是按照耶稣的模样而得着变化,他们就会领受上帝的印记。当今的教会正在因着真理而发挥着摇动,末时代的信息将会把人分为两群,我们是站在那一边呢?我们现在在发生着什么样的变化呢?这就取决于我们是在信着什么样的道理。我们会因着我们所仰望的而得以变化,若是你错信了福音,就会按照世俗的模样而堕落,最后受兽的印记。我们如果正确的领受了耶稣义的福音,我们就会照着耶稣的模样而变化,我们就会在额上受上帝的印记,这就是最后的结论。

当我们学完以后,大家再读就不会觉得很难了,在这一章中反复出现的词就是“奴仆和儿子”,所以这一章的主题也就是:从奴仆到儿子。换句话说,是从以上三章所说明的真正的福音中所诞生的百姓,这就是上帝真正的教会。所以,大家可以看到,正确的福音观和正确的教会观是密不可分的,错信福音的人是错误的发展信徒;那些真正传扬上帝福音的人,会诞生真正的上帝的百姓,这一切将来就会显明出来。愿大家都领受上帝的圣灵,而结出圣灵的果子,归荣耀于上帝,因为圣灵成为圣洁,被上帝所悦纳!我们在下一讲当中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