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三个律
(罗7:-8:17节)
各位听众朋友,弟兄姊妹,在这个世上生活着,有没有比来领受上帝的福音更重要的事情呢?那么要来学习上帝的福音,学习罗马书那当然是首要的选择,不是这样吗?所以特别欢迎大家来到罗马书的讲座当中,也诚恳地祈求上帝祝福大家,通过罗马书的学习能够领受上帝的救恩。
我们现在来到了罗马书第7章,第7章和第8章是连在一起的,这里有非常清楚而重要的内容。我们说过,罗马书1-4章说明了因信称义的概念,当如何来理解因信称义的福音;那么从第5章开始就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说到恩典要作王,所以从第5章和第6章开始讲述因信称义的经历和经验;在第5章和第6章特别说到什么是恩典,什么是在恩典之下,通过第6章的内容,我们理解到在恩典之下意味着灵性上的复活,也意味着对罪的得胜;所以通过第5、6章清楚的话语,我们可以看到当今教会所流行的自由主义福音的错误,也就是所谓的廉价的救恩。
我们真的是在恩典之下,大家非常渴慕在上帝的恩典之下生活吗?我们特别讲到了和耶稣同钉十字架,然后就必与他一同活,这是救赎的道理。7、8章继续说明因信称义的经历和经验,但是所说的对象和角度稍微有所不同,我们来看7:1节: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所以接下来是对明白律法的人要说的。同样是讲述因信称义的经历和经验,但是更多的是针对明白律法的人说的。明白律法固然是对的,当然应该明白律法,但是若不是很清楚律法和基督的关系,不能正确地理解福音,单单是明白律法,往往会有律法主义的倾向,所以可以说罗马书7、8章更多的是针对律法主义错误的信仰而说明因信称义的经历和经验,所以罗马书7、8章是相当重要的内容。
我们先看7:1-6节,这是第一段。1节“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也就是说,是在自我没有死之前,是在罪中活着的时候,是在违背律法、叛逆当中的时候,这个时候,律法管着我们。为什么呢?因为律法定你的罪,对违背律法的人,有罪的刑罚;律法对于人,有顺从的要求。所以我们在罪中活着的时候,正是律法管我们的时候。
2、3节接着说:“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保罗这里用一个离婚、再婚的比喻。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看第4节: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上帝。”第4节的话,简单地说:要和律法脱离,要和耶稣结合。所以保罗说到离婚、再婚的比喻,意思就是说要和律法脱离,要和基督结合。这是什么意思呢?
律法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两个方面,第一,律法对于违背律法的人,有执行刑罚的要求;第二,律法对人,有要求人顺从的要求。所以我们和律法结合在一起,我们一方面欠了律法的债,所以我们需要到耶稣面前来,接受耶稣基督代死的功劳,接受耶稣基督担当我们罪的刑罚所付出来的代价,这是一方面;律法对于我们有要求我们遵守的要求,但是我们无力做到,我们在罪当中,遵守不了律法,所以我们需要到耶稣面前来,和耶稣结合。不只是得到耶稣的饶恕,也要从耶稣那里领受圣灵的力量,领受耶稣的义,这样可以履行律法的要求。所以律法对于我们有两个方面的关系,为此我们需要和律法脱离,和耶稣结合。
第4节说,我们和耶稣结合,一方面借着耶稣的死,我们就在律法定罪的事情上,也致自己于死地,并且将自己钉死在十字架上,接受耶稣基督代死的功劳,不只是这样;另一方面也归给从死里复活的耶稣,从他那里领受圣灵和义,使我们可以结出果子来,过顺从的生活。这就是第4节的含义。
第5、6节重复了第4节的内容。“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我们面对律法,罪在我们的肢体中发动,恶欲在我们肢体中发动,结局就是死,所以我们被律法捆绑。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什么叫脱离律法呢?就是我们无法满足律法的要求,我们无法付出律法的刑罚,所以我们到耶稣面前来,接受耶稣的饶恕,也接受耶稣所赐的圣灵,借着一个重生的心,借着耶稣所赐的义,借着心灵的变化,我们可以来服侍主,这就是新约――在基督里面和基督结合的经验。
脱离了律法,不再是在遵守仪文当中,而是来到仪文律法的实体耶稣那里,接受耶稣的饶恕,不再是在表面上遵守法版上的十诫,而是来仰望活的律法,作为十诫法版实体的耶稣,而来领受他的义。所以这里说到,我们既脱离了律法,就和耶稣结合,有了心灵的新样,解决了人所需要的问题。这就是1-6节的话语。所以1-6节简单地说,就是:作为罪人,要和律法脱离,要和耶稣结合。这包括两个方面的意义,刚才已经作了说明。
我们有了前6章的学习,这个话语大家就容易理解了,那么从第7节开始,7-14节这一段,以及从15节的后文就非常生动地在说明,我们若单单地和律法结合,我们就会陷入到律法主义的一种软弱和挣扎当中。所以以下的话语非常全面、非常真实地描述了,在罪和诫命之间,带着软弱和挣扎的人,他的内心的呼求,所以因为这些话语描写得太真实、太符合现实了,所以确实引起了千千万万罪人的共鸣,渴慕得到拯救之人的共鸣,我们先看7-14节:
7-14节这一段有两个重要的词:一个是罪,一个是诫命,就描写到我们在罪和诫命这两个对象之间,那种彷徨,那种软弱,那种哀叹,那种无奈,那种挣扎。罪在我们身上,所以我们一方面面对我们的罪对我们的控制;另一方面面对诫命,我们发现这两者之间是对立的,是不调和的,无法调节,7-14节表达这样的意思。
7节“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所以说和律法脱离,是要理解为了和耶稣结合;和律法脱离并不是废掉了律法或者对律法有贬低之意,所以第7节说,“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所以第7节说,不是要贬低或废弃律法,而是说要正确理解律法的功用,这里就列举了第10条诫命不可贪心,就说明诫命的目的是叫人知罪。
8、9节“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这是什么意思呢?虽然有诫命,但是我们同时又面对罪的问题,以前我们不知道诫命的时候,我们是在罪当中,我们在死亡当中,我们还不是很感觉得到,不是很觉悟得到,不知不觉被罪控制着,自己还不知道;但是诫命来了,就像镜子一照,我们的真相就显明出来,这个时候,罪在我们身上的控制力就显明了出来,所以诫命来了,罪活了,我就死了。就是:“诫命来了,我突然发现我的罪了,是被诫命所定罪的了,我才认识到自己原来是死的。”这是8、9节的意思。
10节“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为什么?因为有罪,诫命定人的罪。
11节“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所以,虽然有诫命,但是当我想朝着诫命去走的时候,我发现我身上还有一个客观的问题,就是罪,致我于死地。
12、13、14节“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我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这些经文说,我们虽然知道诫命是圣洁、公义、良善的,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被卖给罪了,因为罪存在着,控制着,主管着,所以在诫命和罪之间,我们感觉到无奈。诫命越来越显出罪之为罪,而罪总是让我们去抗拒诫命,所以我们就在这两者之间交织着,这就是7-15节的话语。
大家想一想,7-15节的中心词是什么?一个是罪,一个是诫命,这两者一结合,老是碰撞,老是冲突,诫命把罪显得更加地恶,而罪使我们更加地去违背诫命。我们在中间很矛盾、很痛苦、很挣扎,这里表达就是这个意思。简而言之,7-14节的话语是什么意思?律法使人知罪。
通过读7-14节,我们就能知道:律法使人知罪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让我们认识到罪之为罪。认识到:呀,我这样生活原来是被定罪的,还真的是罪,使我认识到,觉察到这一点;更进一步还有第二点,使我发现原来罪在我里面有很强的控制力,以前我还不知道。
我举个例子来说:我们抽烟,我们还不知道我们的烟瘾有多大,我们认为这个无所谓,但是一旦我们知道抽烟的危害,麻痹人的大脑和神经,我们想戒烟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才发现,烟瘾在我们的身上有如此大的控制力,显得是恶极了。好像我们被一个绳子捆着,我们不想挣脱的时候,我们就感觉不到这个绳子在捆着我们一样的,但是一旦想离开时,我们突然发现,有一个东西捆着我们,我们越想挣脱,它捆我们越紧,我们才发现这根绳子真是恶极了。这就是7-14节所表达的内容。所以,诫命来了,罪就活了,显得是恶极了,并且我更加是感觉到罪在我身上的力量,原来是这么大,不是那么容易挣脱的,真的难以解决。
接着往下看15节“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这里非常生动地描写了罪存在的现实。
21节就作结论:“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就是把这个罪在我里面的存在表达成有一个律。
22、23节“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上帝的律;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这里出现了两个律:一个是上帝的律,另一个是肢体中犯罪的律。
所以15-23节,这里面两个中心词就是“上帝的律和犯罪的律”,上帝的律是指诫命,肢体中犯罪的律是指恶,指罪的控制力。这和7-14节两个中心词“罪和诫命”很相似,在这里只不过是换了个不同的表达,内容是一样的。
所以15-23节同样摆出两个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一个是上帝的律,一个是肢体中犯罪的律,在这两个律之间,人们苦苦地挣扎,然后彷徨,感觉到无奈,然后软弱,发出哀叹,这是多少人的心声啊!
那么这是得救之人的心声吗?还是非常想得救,但是还没有解决罪的问题之人的心声呢?后者。他们还没有尝到被救恩的喜乐,他们现在面对着一个客观的事实,这里描写到的一等人是很诚实的人,他清楚地意识到两个问题:一个是上帝的律,也就是诫命,另一个是肢体中犯罪的律,也就是罪,他面对这二者,他带着一个真诚的愿望,但是事实上没有外援的帮助,他无法摆脱他所陷在的这种矛盾和困境当中,现在他期待另一个力量加入进来;现在他面对的是两件事情:一个是上帝的律,也就是诫命,另一个是犯罪的律,也就是罪的控制力。这就是15-13节的内容。
我们从这里还可以看到另一层含义:我们单单只是承认律法是善的,这还不够,我们心中有一种愿意为善的意愿,这还不够。所以耶稣说,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我们头脑里只是一种知识的层面,承认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单单这种认可还是不够的。你可能知道上帝就是爱,也知道违背律法就是罪,你也知道律法是公义的,但到此为止还不够,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被罪控制着的这个事实还没有得到改变,我们若还没有接受到从外界来的力量的救助,我们的困境并没有摆脱,虽然你带着一个意愿,虽然你带着一种承认,但是我们的实际问题还没有解决。从这里我们还看到这种情况。
所以7:7-23节非常清楚地表达了,正在走向救恩还没有完全得着的一等人的困境,这就是律法主义的困境,律法主义者信仰的软弱和挣扎。所以引起了许多人心中的共鸣。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罪的律,一个是上帝的律,它们彼此的冲突,我们夹在中间像拉锯一样,而无法得胜,所以我们需要解救。怎么做呢?
24节“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这是多少人的哀叹。什么叫取死的身体?就是肉体之中有犯罪的律在支配着,我摆脱不掉,其结局就是走向死亡的。
那么现在问大家:这里说到两个律,一个是上帝的律,指的是什么?诫命;另一个是肢体中犯罪的律,这个律究竟指什么呢?是指魔鬼的权势在我们身上的控制力,再具体地说是什么呢?
是肉体的软弱吗?是一种势力,是一种权势,也就是我们先天遗传的本性和后天犯罪之后的结果,犯罪之后的结果,经过反复犯罪以后,形成一种对罪的贪欲,形成了对罪的嗜好,形成了一种恶习,这个就是要解决的问题。有一种恶习,有一种不良的嗜好,有一种对罪的贪欲,很自然地,这种东西形成了一种力量,一种权势主管着我们,人们就摆脱不掉。只有很好地面对这个问题,才能进入到下一章当中的答案当中来。所以保罗对那些律法主义者强调:明白律法是对的,但是单单是上帝的律,你还面对罪的律没有解决,这样还不是一个得救的地步。
有人跟我说:我知道喝酒是不好,但是没有办法,早晨起来,就要喝。一日三餐,这个恶的嗜好通过多年的培养,形成了一种很强的势力。有一些人知道抽烟不好,越抽烟头脑越麻痹,这样,人就无法理解真正真理,人就会变得很糊涂,但是人们也知道,但确实是无法胜过,他们改变不了。有些人一旦通过后天的培养进入到放纵情欲当中来了,他们也受着良心的责备,也感觉到对不起人,但不知不觉去做,有一种势力在牵引着他,他就成为放纵情欲的奴仆,最后的结果就是所有的道德、良知、责任感全部都败坏,最后消耗自己的体力、智力和道德力,毁损了自己的人格,这种堕落人无法抗拒,所以人们需要的是福音。但是有些人的良心开始醒悟,已经承认律法是善的,也有了这种意愿,但是无法摆脱这种现实——我到现在为止,我一生当中重复犯罪,留下来的恶欲、嗜好、恶习控制着我。所以,他呐喊:我真是苦啊!
接下来请看25节,如果保罗的这些话也是听众心中有共鸣的,那么把接下来的话语当成你揣摩的重点吧,出路和希望就在这里。
我们在7-23节的内容当中,我们也确实看到律法的无助,它不能饶恕人,也不能给人以救助之力,所以罗马书的7:1-6节一开始不是说了吗?要和律法脱离,和耶稣结合。和律法脱离不是律法本身不好,而是它不能够饶恕人,没有救助之力,所以要到基督里面来得到饶恕,并得到力量。
所以25节说:“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是不是一个外援来到了呀,耶稣基督的义来到了,耶稣基督的势力来到了,赐生命圣灵的律来到了,这就出现了第三个律。那么靠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脱离什么呀?就能脱离罪和死的律,也就是有一个更大的力量把这个势力给击退了。
8:1、2节“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这里说靠着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就能脱离罪和死的律了。“靠着耶稣基督”换句话说是靠着什么呀?赐生命圣灵的律。也就是说,这个力量来了,把你身上素来控制你的恶欲、不良的嗜好、坏的习惯就给击退了,突然你感觉到被释放了,这就是一种拯救。
所以到现在为止,大家看到了几个律呀?三个律。“上帝的律”,诫命是圣洁、公义、良善的;“肢体中犯罪的律”,素来控制我身体的恶欲;第三个律,就是释放我、解救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的那个“赐生命圣灵的律”。所以这里提到了福音,耶稣的义,赐生命圣灵的律来解救我们。
现在问大家,当赐生命圣灵的律来解救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以后,结果是什么?结果就是恶欲和嗜好没有了。也就是说,不得不去抽烟、喝酒的这个瘾消退了,支配我们反复犯罪的恶习给截断了,环境改换了,生活方式开始改变了,目标也开始改变了,兴趣和爱好也开始改变了,以前贪恋的事情现在有些厌恶了,发生了一种转向。
但是我现在问大家,虽然被解救出来了,罪和死的律是被击退了,圣灵的律现在开始来支配了,但是罪和死的律被解脱出来之后,留下来什么?留下一个软弱的肉体,那么这个软弱的肉体是什么呢?我们犯罪之后,留下的那些记忆所造成的一种倾向性,一种可能性。
现在给大家举例子:我认识一位抽烟很厉害的人,他第一次参加了我们的圣经学习,当时他还和我住在一起,我说祷告上帝可以戒掉烟,抽烟很有害,他就真的跪下来祷告,真是发现烟瘾没了,从此以后,烟就戒了,是不是很奇妙呀。但是抽烟、喝酒这个恶习一下子戒掉以后,他留下的肉体是软弱的,就是对烟和酒起反应更容易。有一次,我们一起在公交车上,很多人抽烟,我闻到烟味很恶心,因为我以前不抽烟,但是他一闻多了以后,就感觉到想吸一口的感觉,好像烟瘾要发作了一样的,他已经是没烟瘾了,不抽烟了,但是他这个肉体对烟特别容易起反应,他闻多了之后,感觉到烟瘾要复发了一样的,这是不是很奇怪的事情,我不能理解,但是他说的是事实。还有一次,我们一起走路,旅馆里别人开啤酒,白沬直冒,对我来说看见好象没看见一样,因为我以前就不喝酒,所以对酒的诱惑就很麻木一样的,没什么感觉,但是他感觉就不一样——“怎么我突然感到很想喝一口啤酒呀?”这就是这个肉体所起的一种反应,大家理解吗?这个并不是罪和死的律仍然在支配着他,也不是说他没有悔改和重生,他是已经经历过拯救的人,但是留下来这个软弱的肉体会起这种反应,这个问题好解决,因为有圣灵的律同时与你同在,这个时候,只要你在圣灵的引导力量和肉体倾向之间作一种选择就行了。所以他也没去抽烟,也没去喝酒,他并没有犯罪,因为他选择顺从圣灵,然后接受圣灵一种力量,他就会对自己说:肉体,你好好呆着,你不要企图越轨,我不会满足你的,老实呆着,主啊,来引导我,就很容易就过去了。
所以第8章接下来就会说明圣灵的律和肉体软弱之间的战争,这个问题和第7章的问题有点不一样了。第7章是罪的律和上帝的律之间的冲突,那是没有得救的人;而第8章里面是赐生命圣灵的律和肉体之间的战争,这个时候,是得救的人,得救的人也会面临这样的战争。
我再给大家举个例子,说明肉体和肢体中犯罪的律之间的区别。犯罪的律是一种恶欲,是一种嗜好,脱离了以后,留下肉体的软弱,这个是人人共有的,当然根据你犯过罪留下来的影响有所不同。
不久前,我们遇见一位病人,她已经很长时间不能吃东西了,躺在病床上没有力气,我跟她说:你现在很累吗,如果你很累,你就睡觉吧,如果你头脑还清醒的话,你只做一件事件:就想圣经的话语,有了耶稣就有了生命。“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你就只持住耶稣这个应许,现在你什么也不能做,这正是你可以得救的程度,你不要认为:“我的病好了,或者我过去没有生病倒下之前,我的一生做的好不好,是不是可以得救?”不要这样去想,谁都不是凭着自己的功劳来得救,所以到现在为止,你的过去你都可以不看,就是现在,在你什么都不能做的情况下,你就选择:主啊,我愿意把心献给你,求你来洁净,如果我将来复活在天国里,我一定是很愿意天国那种氛围的人,我一定是喜欢人人和谐,每天不断赞美上帝这种氛围的人,我一定是那种绝对不会去反叛上帝的人,这样的人就可以在天国里,但是现在我带着肉体的软弱,我生病了,什么都不能做,所以耶稣求你接纳我。然后通过与这个病人交谈,教导她这种单纯的信仰。
但是她有这样一个想法,她说:“我的病也治不好了,现在什么东西也不能吃了,我现在怎么特别想吃猪肉,我特别想回去拿一个猪脚弄好后,好好吃一顿,反正身体是恢复不过来了,也要死了。”她就有这样的想法。后来别人跟她说:哎呀,你这是犯罪,你不能这样呀!那么一个垂死的人带着罪责感的话,她就会非常的难,后来我知道了以后,我看到她非常沮丧,我就告诉她:“你有这样的想法,不是罪,你现在什么也不能做,现在这是你的肉体一种正常的反应,因为你将近一个星期没有进食了,身体极度虚弱,但是你的器官还在运转,特别需要能量,在你这种身体感觉到非常疲乏的时候,你过去大吃炖肉的记忆在你脑子里,所以它自然冒上来:‘大补一顿吧,身体太虚弱了,快给我,我现在很疲乏了。’这是肉体正常的一个呼喊,所以这不是罪,所以你不要带着罪责感。你曾经很健康的时候,你是弃绝过肉食的人,但是你现在肉体在很虚弱当中,你有这种反应,不要害怕,你只要向主祷告:主啊,我的身体非常虚弱,你知道我现在肉体的软弱,我这是一个必朽坏的肉体,但是将来在天国里你会给我荣耀的身体,主啊,我把我的心献给你,这是我所能做的,我现在躺在病床上动也不能动,我的拯救白白地完全从你的怜恤而来,我只有把自己的心交给你,世上所有的事情我都只能放下,趁我现在还能想,主啊,怜恤我!你为我舍命,我不是向你告白过我的罪吗,求你接纳我!这就是唯一的握住上帝的应许而活,这就是得救。”所以她就会得到释放,她就很感谢,然后我们一起祷告。现在她情况怎么样了,我不是很清楚。
多少的人都在这种错误的思想当中,所以我们再说一下,罗马书第7、8章一共说到几个律呀?三个律,在第7章当中说到两个律:上帝的律和罪的律,在这个当中有一种不同调和的冲突,人陷在这个困境当中;第8章又有了一个律,生命圣灵的律,这就是福音,这就是外援,这就是从天而来的一种势力,开始在我们里面发动,然后使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了,恶欲弃绝了,魔鬼控制我们的这种势力被驱逐了,但是留下一个软弱的肉体,然后我们带着这个肉体来接受生命圣灵的律的主管,我们带着这个肉体来过义的生活,虽然我们带着这样软弱的肉体,但是我们不顺从这个肉体,我们顺着圣灵的律的支配,我们可以过义的生活,这就是第8章接下来要说明的。
第8章强调两点:第一,接受赐生命圣灵的律,第二,在圣灵的律和肉体之间选择顺从圣灵,理解了吗?我再重复一下:
肢体中犯罪的律,是指控制我们的恶的势力,是指恶欲,是指对罪的嗜好,和不良的恶习,但是第8章所说的肉体,是指犯罪的一种可能性和倾向,我们正是还有着这样软弱的肉体,但是这个软弱的肉体犯罪的可能性、倾向会越来越淡化,但是它会一直存在,一直存在到我们的身体荣耀变化为止,在我们身体荣耀变化被提之前,我们肉体的软弱一直存在,所以我们始终要有条件性地依赖于圣灵的律在我们心中,以后我们就在二者之间作出选择,圣灵就会一直引导我们,这就是我们可以得胜不败的秘诀。这就是在恩典之下;这就是领受福音;这就是因信称义;这有灵性上的复活,就是脱离罪和死的律,这也有对罪的得胜,从此以后,我们不再会随从肉体去生活,而随从圣灵去生活,有了对罪的得胜,大家理解了吗?
我们还要来看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要给大家说明一下,就是7章25节的话语。这节话语分为上半句和下半句,25节“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上帝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我们把25节切开:第7章,到25节上半节为止;然后25节的下半节把它放到第8章第1节里面去。我们先不看25节下半节,第7章讲到,上帝的律和罪的律,然后说,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最后的结论就是: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那么究竟怎样脱离呢?在第8章再来说明,就这样结束了。
那么7章25节下半节放到第8章第1节来的话,8章就是这样开头的:“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上帝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就变成了这样的话,也就是说,“这样看来”是对上一章的内容作一个总结,承上启下的话,所以三个律在这里一起说了,听懂这个意思了吗?
或者把这个25节的后半句放到24节的后面去,就是:“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为什么苦呀?)因为我内心愿意顺服上帝的律,但我肉体却愿意顺服罪的律,(在这两个律之间,我苦呀!)感谢上帝,靠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怎么脱离呀,到8章再说)这样来理解,更合理些。否则,靠着耶稣基督脱离之后,还会服罪的律。听懂意思了没有?所以很重要,这是很多人误解罗马书的原因。这样划分,大家就好理解些。
现在我来提问,只有两个律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是不是得救的状态?一个是上帝的律,一个是犯罪的律,内心愿意服上帝的律,但是肉体却去服罪的律,这是不是得救的状态?不是,这正是7章所表达的困境;然后靠着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就增加了一个什么律啊?生命圣灵的律,代替了哪一个律?罪和死的律。那么接下来,得救的人,赐生命圣灵的律和谁之间进行战争?和肉体之间战争。而这个肉体是一个中性的,悔改以前也有这个肉体,悔改以后,也有这个肉体,肉体并没有改变,重生之后,人的长相并没有改变,但是悔改以前有罪的律,悔改之后,没有罪的律,悔改之后,我们要在肉体和圣灵之间作一个选择,顺从谁?这就是基督徒的生活,以后就非常容易了,所以这就是第8章的内容。
现在我们来看8章3节,8章3节所说的内容和第2节说的不同,第2节是说圣灵的律来击退罪和死的律,解救我们,这是第一步;然后第3节开始说明留下这个软弱的肉体怎么办,那么这个软弱的肉体,软弱在哪里呢?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3、4节是在说明:罪和死的律没有了,现在是肉体和圣灵,那么现在我们不随从这个肉体,只随从这个圣灵,结果就可以去成就律法所要求的义,就可以去成就上帝的律所要求的义。
靠什么去成就?靠耶稣基督。为什么耶稣能成就?耶稣不是像我们一样带着人性生活过吗,他不是得胜了吗?他不是过着一个完全彰显义的生活的人吗?以耶稣所彰显出来的义,对于这个义的耶稣来说,罪的问题,是他早已解决了的问题,有了早就把罪很好地作了解决的耶稣来到我心中的话,只要跟从这样一个耶稣,我不再随从我这个肉体,那么我自然就能够在基督里来成就律法的义了。这就是3、4节的问题。
第3、4节是在说:耶稣到地上来,他真的是像我们这样生活过,带着软弱的肉体,但是他是过的义的生活,他把那些罪都定为了罪,他没有犯罪,他是解决了罪的问题的人,有一个解决了罪的问题的人住在我里面的话,我就随从他,那就没错,所以耶稣呀,来住在我里面主管我,那么试探来了,我们就说: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这个肉体好好呆着吧,耶稣你来带领、掌管我,我们这样来顺从耶稣,于是在耶稣基督里面就能守诫命了,上帝的诫命就会成为塑造我们品格的模板,我们就会成就、恢复上帝的形象。
接下来的话语就好懂了。从8:5-16节一直是在说肉体和圣灵之间,你顺从谁的问题,意思都是一样的。
5、6节:“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7、8、9节:“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5、6节的话语在7-9节又重复了。我们就顺从基督的灵。
10、11节:“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意思都是一样。我们现在有了圣灵,所以这个肉体就可以献给义做奴仆,不再献给罪做奴仆,因为有了圣灵的律,我在这二者之间顺从圣灵的律,这就是基督徒住在基督里面的生活,这就是要操练并且要养成一种习惯的话语。
12、13节:“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这又是重复,顺从圣灵不顺从肉体,并且这里进一步说你没必要去顺从肉体,从今以后,你不必要再输给这个肉体,你并不欠这个肉体的债了,这个肉体以前去惹了很多问题,但是耶稣都饶恕了,这个肉体以前去培养了很多恶习,但是耶稣都已经把它赶走了,现在这个肉体你完全可以把它献给义了,你现在完全没有必要输给这个肉体了,你完全可以得胜了,所以再也不要去忧虑了,我再也不欠这个肉体的债了,现在你只需要把肢体献给上帝,做义的奴仆就行了。
14-17节上半节“因为凡被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上帝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这里在说明什么呢?最后的结论就出来了:被圣灵所引导的人都是上帝的儿女,他们是女人的后裔,他们是基督国度的子民,他们是上帝的后嗣、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他们是属灵的以色列人,他们和基督同作后嗣。也就是说,当他们领受了圣灵、被圣灵所充满、被圣灵所引导来生活的时候,他们就和耶稣在地上生活一样。耶稣在地上生活,也带着软弱的肉体,但是他被圣灵充满、被圣灵引导,我们通过悔改领受圣灵,我们也有肉体,但是我们被圣灵所引导,我们就作为上帝的儿女,并且和基督同作后嗣,这就是福音的结论,这就是第8章最后所说的圣灵使我们成为上帝的儿女。
那么成为上帝的儿女之后的经历在第8章又有生动的描述,这个我们放在下节课来学习。到现在为止,我们学习罗马书7章-8章上半部分,归根到底这里说到三个律:上帝的律、罪的律、赐生命圣灵的律,最后靠着圣灵不顺着肉体来成就上帝的律,这就是上帝的儿女,这就是基督在地上的生活,所以他是我们的榜样和模板,愿大家都成为上帝的儿女,然后经历罗8章后面基督徒丰富的经验和感受!